好, 写的很清晰

来源: 2012-11-12 17:03:1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关于一,同意其余三点, 不同意“一为万物体”。没有万物,一还是存在。所以万
物不是一的本体, 就象你的衣服不是你的本体一样。

关于二, 同意。“二” 是指关系。因果律应是“一”定下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