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当初如果不是美国法官的意见,纳粹们不都被活埋了?

来源: 2012-06-06 11:55:2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还审个啥?这是不是更符合您的意思。

那“他们不能进行完备的自我辩护”合理吗?在法律定罪前不给受审者完备的自我辩护,今天还值得提倡吗?

70年前的做法或许有一定的道理,今天还原地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