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责令杀人者认罪吧?缘木求鱼吧?

来源: 2012-06-06 11:09:2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和纳粹战犯一样,他们有不认罪的自由。

摆脱以德治国的套套吧,每一个人尽到自己的努力,建立一个法制国家,依法治国,只有在这样一个大框架下,才能让法律发挥其威严,让六四在法律层面得到解决。

对,是应该给天安门母亲们一个交待,但是不能仅仅以他们等不及了为原因,作出不切实际的行为。你没有法律作武器,如何责令杀人犯认罪?我还真不知道。

和你分享一段网友留言:

民主就是 majority rules. 没有法制跟进,那就是 mob rules.

我的老板刚从印度回来, 他说这几天一直活在"恍惚,惶恐"之中. 可能他夸张了. 但我原来国内的室友,留学印度三年, 有同样的感慨. 印度是民主国家, 但是个lawless country.

法制有几个层面: 制定出的法律, 执行法律, 公民守法的意识等等..

中国和印度都有相关的制定出的法律, 但执行法律和公民守法的意识与西方比起来, 相差甚远.

正如圣经所说, 人是 fallen creature (sinful by nature). 没有法律的约束和控制, 社会就要走偏. 没有上帝的冥冥中的惩罚 (人做,天看), 人是什么事儿都能做出来的.

无法无天就是指无视法律, 无视上帝, 这是中国社会失败的最大根源.

无视法律, 无视上帝, 再民主的国家也没人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