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杂想很有点思维奔逸的味道。。。

来源: 2011-02-26 22:20:1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从文中看来,这些杂想的出发点是这句话:

“他发钱的背后没有利益,没有目的,不求回报,只是为了接受者伸出手去拿钱的那一霎那,那一霎那感激的眼神,就足足够了。”

首先,后半句那个关于“感激的眼神”的说法,是他自己的呢,还是你想象出来的?

其次,即使那个关于“感激的眼神”的说法是真的,那就足以支持你对他的下面那些“杂想”?

“  所以,大多数人判断他有心理疾病,需要看心理医生,吃一点药去控制某种分泌物的超常指数。我则从他的身上看到了中国男人特有的国民性,就像鲁迅先生刻画的那种国民性,当然还掺杂着英雄主义,复杂多面,陈光标把这种性格发展到了极致。”

“  首先,这种行为的缘由取自于极大的自卑感,缺乏自我强大的自信心,必须要通过别人的卑屈来证明自己的优越;第二,与前一条原因相反,是一种理想的自我崇拜,你不觉得《让子弹飞》里所表现的,把一包一包的银子扔进穷人家中的姜文,与他有异曲同工之处吗?第三,这还是一种变形的阿Q精神,自欺欺人的满足感,不知道别人拿了钱心底里还是看不起你; 第四,帝王功名权力的原始雄性征服欲望,老子用钱砸死你们,就和大陆众多的大款打赏小蜜们的意思是同样的。大款养小蜜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证明的是一种本事,一种面子,一种社会地位的肯定。总之,尽管陈光标真是乐善好施,但客观的效果也显得他缺乏教育,没有人文精神的感召,不懂得人世间基本的尊重。”

“。。。所以说,阴暗地想一想,陈光标是不是在粗野地戏谑大伙儿呢?”

请问,那位捐赠/施舍者不会因为看到受捐者的感激的眼光而高兴?如果仅仅从这个“高兴”就能推出那么多的罪名,那么世界上所有的(或至少绝大部分的)捐赠/施舍者都该担当这些罪名了?

这样的“杂想”不是思维奔逸的表现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