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无衣先生,我来和你谈谈《世界人权宣言》,请你不要回避我的问题

来源: 2011-01-20 08:19:4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第三条: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请问秦大侠,你说伊拉克在炮弹下血留成河的的妇儒是否有符合这第三条?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请问秦大侠,被关押在关塔那摩的人可有享受这条权利?

第十一条 ㈠ 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有权被视为无罪。

请问秦大侠,被关押在关塔那摩的人可有享受这条权利?

第三十条 本宣言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为默许任何国家、集团或个人有权进行任何旨在破坏本宣言所载的任何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