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肯定需要信仰

来源: 2011-01-09 18:28:3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人肯定需要信仰

人肯定需要信仰。但信仰是什么,可能存在很多争议。我认为信仰分两种:有一种不能叫信仰,而是“有所求”。一种是求你内心的平安,这是一种比较好的境界;另外一种是我想求东西:我想求发财,我想当官……

究竟信仰什么?有人或许说我们信仰道教、儒教、或者佛教……是的,过去几千年,中国人在功利实用中寻找自已的信仰,中国人所拜的偶像也在随着时代的改变在不断的改变,无论是一些妖魔鬼怪、魑魅魍魉,无论是释迦牟尼、太上老君、观音菩萨,中国人始终没有找到一个灵魂的归宿。于是从古至今,中国人的灵魂一直以孤儿似的方式生活着,没有依偎、没有依靠,没有勇气、没有信心。当三千英法联军从塘沽口岸登陆后,就能所向披靡,一直杀戮到圆明园;当抗日战争爆发后,一个日本鬼子可以驱赶一个村一个镇的中国百姓。在某种意义上来看,没有信仰的中国人如同一群迷失的羔羊。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普遍存在信仰缺失的危机,对基督教来说,这是一片肥沃的传播福音的土壤。就在口喊理想的官员疯狂贪腐之时,就在道士忙着养生敛财之时,就在国学孔学与政治联姻之时,并不受官方待见的基督教在我国城乡的影响却日渐深远。这一切都归功于毛泽东时代,毛泽东将一切宗教信仰迷信四旧扫荡得干干净净,为基督教在中国的复兴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这样一个信仰饥渴的时代,上帝的无形之手,给中国人铺就了一条通往天国的路----这是一条洗涮罪恶的路,这是一条寻找灵魂的路,这是一条走向希望的路,这是一条走向永生的路。
    中国今天除了三自教会,还有无以计数的基督徒,在没有合法登记的场所聚会敬拜。这些没有登记的宗教场所被中国人称为“家庭教会”,西方也称之为“地下教会”。由于家庭教会的自发性质,一直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不能向政府进行相关的登记备案,因而常常受到各种刁难、恐吓和打压,甚至迫害。虽然我党都是无神论者,但宗教信仰自由早就被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之中,这就是说,公民选择信仰基督教本身将受到宪法的尊重和保护。

然而,在宪法之下,政府又颁布了《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宗教活动只能在政府登记批准的宗教场所进行,否则被视为非法。这意味着,我国有无以计数的基督徒每周都在参加非法聚会,只不过政府默认了这种聚会形式。家庭教会的存在,一方面是因为“三自”教会教堂太少,仅以上海为例,解放前有大型教堂几百家,现在只剩下屈指可数的几十家,远远不能满足信徒聚会的需求和出行的便利。另一方面,基督徒奉行政教分离的原则,几乎所有的基督徒都相信,这个世界是上帝所创造的也在上帝掌管之中,惟有上帝才能改变世界,也才能影响并改变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