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得很罗素,除了最后一段矫情了点 ,成罗嗦了。:)
来源:
野性
于
2010-12-16 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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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是不是犯了第三种错误,那就是把别人想成哲学专业或业余爱好者。
对“本质”和“共相”,不作点解释,恐怕很多人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假定你想让非哲学专业的读者理解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