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得很罗素,除了最后一段矫情了点 ,成罗嗦了。:)

来源: 2010-12-16 21:12:1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楼主是不是犯了第三种错误,那就是把别人想成哲学专业或业余爱好者。

对“本质”和“共相”,不作点解释,恐怕很多人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假定你想让非哲学专业的读者理解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