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情节让我想起前年看到的一个令人忍俊不禁的故事:

来源: 2010-11-08 21:48:2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忘记在那个坛子看的。有人写了类似的情节,以第1人称口吻写的。有位小MM读了,忍受不了,找网管要求删除那小说,说男主人太流氓啦,怎么能让这样的小说发表?

当时笑的眼泪都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