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中国的宗法社会是以大家族为基本单位的自治式管理,

来源: 2010-07-17 19:47:1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一个大家族作为一个集体类似美国的社区,只是族长的产生并非靠选举。因此那时的一个县官和几个幕僚即可管理很大一个地区。即使是县衙真正吃皇粮的也没几个,大部分靠自筹。

可如今的政府机构臃肿不堪还总觉得人不够用,是因为基层组织已经没有自我管理功能,一切全靠自上而下的管理。这种方式不仅造成机构臃肿,而且也造成政令不通,效率低下。

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首先应该是让基层组织具有自治功能,上层只监督,不管理。基层组织的领导要靠选举产生是关键。

谢鹤兄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