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加拿大当美国

来源: 2010-03-03 09:17:4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在北美大陆上,并排站着两个国家,一个是美国,一个是加拿大。这本是世人皆知的事,没什么可解释的。但总有个感觉,对一些居住在加拿大的华人来讲,却经常对此犯迷糊,常常是说着说着加拿大的美好生活,就情不自禁的把美国的事拉进去,时常的把本人也搞的一头雾水,迷糊到直问,加拿大到底是不是在美国?

前几年,因朋友住在加拿大,一年里也会去玩上几次。每次去,如果是开车,在过边界的时候就特别容易猛醒,加拿大不是美国。边界的签证官总是看着我的护照问个不停,上哪去?去干什么?加拿大认识谁?什么关系?去多久?林林总总,好象本人长得特象过了边界就一去不回头是的。我在美国旅行跨州的时候,可从来没有遭过任何盘问。况且本人每天的生活,上班下班都要跨三个州,若是每次都要接受那种盘问,估计到了单位,不用干活就该往家返了。所以我知道,加拿大还没成为美国的一个州呐。:)

人到了加拿大,倒是常常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打开电视,三十分钟的新闻,二十五分钟是在报美国,小到芝加哥的轻轨出轨,或是纽约的什么名人出了什么事,大到美国总统应该由谁来当,民主,共和党又为什么掐成一团。直到最后的五分钟才讲本地新闻,好象跟美国的电视台没差,就差电视台也是NBC,ABC,或是CBS了。

加拿大人讲话,好象也跟美国人没什么区别。本人曾细心留意过,好象就是在说话的尾音,会有点往上挑,好象是说着说着,临结尾,舌头在冰上闪了一下,打了个趔趄。

要说光是在加的华人有时搞不清状况,那倒也未必,要不就不会有在电影 “PROPOSAL" 里有这样的情节,Sandra Bullock扮演的加拿大大妞,常年在纽约工作,已坐的职位很高,忽然在听说签证过期要被遣返的时候,惊讶的张大了嘴,“遣返我?我又不是外国人?我是从加拿大来的耶。”

实事求是的讲,就我的感觉,一般的加拿大人还是很爱自己的国家。曾经有一段时间,那个Michael J. Fox 在美国红极一时,可当新闻嚗出来,他老人家拒绝加入美国籍,宁肯拿着在美国赚的大把的银子去交加拿大的高税率,眼球掉了一地。甚至有容易冲动的主,喊出要Michael自己滚回去来的地方。但直到现在,Michael还是加拿大人,在刚结束的冬奥会的闭幕式上,他说了,他很为是加拿大公民而骄傲,骄傲的理由之一就是,加拿大人很习惯把世界上所有好的东西都当作自己的。这我估计也包括美国,如果能办得到的话。(不信你去重放冬奥会闭幕式的录像,看是不是Michael说的。)

当然,加拿大人也不总是象美国人,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美国入侵伊拉克这件事上。记得那天战火马上就要开始,因我厌倦战争,恰好又到周末,干脆开车去加拿大找朋友玩。车开到距边界三,四个小时的时候,收音机里广播,攻击已经开始,那时已是深夜,在漆黑的路上,前后都没有车。过了边界,到朋友处已是清晨,太阳刚刚出来。一夜没睡,朋友建议不如先吃,吃饱了再睡。朋友住处的对面是一家麦当劳,早早的就开门营业。进得门来,里面一个正扫地的小伙子热情的迎上前来,也怪我的朋友多嘴,偏偏要提我刚从美国过来。没想到这时,小伙子一指门口对我说,“滚出去!” 当然他马上一笑,说是玩笑。我说,没关系,我也反对这场战争,于是我们重又亲如一家人。

美国人比较勤奋,信奉“若想得到什么,你要先努力的去工作”。加拿大人更偏爱享乐一些,生活更随意,这点更象欧洲人。那年去看尼亚加拉大瀑布过境去加拿大一边,晚上返回的时候已是夜里九点多。此时边境加拿大一侧仍是灯火通明,人们仍在悠闲的逛街,或在酒吧喝酒聊天,迷你高尔夫球场上,父亲在耐心的教孩子打球,景色温馨。可一到了美国一边,黑觑觑一片,似乎跨进了鬼城,连个人毛都不见,知向谁边?)

有次给个在加的朋友打电话,闲聊中问他在干什么?他说在看工人修围墙。问他多大的口子?他说大概有五米长,两米多高吧。一个月后想起这事,聊天时顺便问及墙砌得如何?朋友告知,还在砌。那帮工人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一个月完成了不到五分之一。六个月后,朋友兴奋的电话告知,墙砌完了。饿地个亲娘啊,这要是给自己家修墙,再赶上冬天,等墙修好了,估计屋里的人早冻成冰棍又化了,汤汤水水的能趟一地。

所以,若是真羡慕生活悠闲,有情趣,有品味,与其半半拉拉的在加拿大找,还不如直接去欧洲。记得有次闲聊,我问办公室的邻居,有没有想过有天移民去加拿大?邻居带着坏笑,嘴角那丢出句话来,“It's too cold out there." (那疙瘩忒冷了。)

加拿大人有时搞不清自己是不是美国人。也有加拿大的华人常把美国当成一家人。当我在网上看到帖子讲北美,北美什么的,过了很久才明白,北美就是加拿大,加拿大就是北美,若是美国,就会直接说美国,只有不想说加拿大时才会说北美,搞得国内的很多人一听加拿大就说,啊,就是在美国那个国家。

加拿大和美国,就象一对兄弟,一个七尺高,一个四尺五。但单看长相,眉眼之间确有几分相似之处。不过七尺的就是七尺,自己知道自己的分量。早前有个美国的喜剧片,讲在任的总统要寻求连任,不幸竞选形势不利,于是幕僚祭出高招,说总统不如发动一场战争,打胜战争就会连任。可打谁会一定胜呢?幕僚说,让我们去进攻加拿大。(Let's attach Canada)

终于的看到了网上一篇文章,《加拿大比美国更适合居住》(by网友文章笑权)。本人甚是好奇,要是加拿大真那么好,俺也去进攻加拿大。

很失望的是看了半天,除了说纽约中国城的耗子比多伦多的多外,没见到太印象深刻的描述加拿大如何如何比美国好。如果比耗子也算生活品质的标准,那把华盛顿的中国城拿来比比如何?(网友文章笑权文章中提过,到过这疙瘩)虽然华盛顿的中国城没有多伦多的大(也差不到哪去),但若是单单比耗子数,多伦多的绝对不会少。不过读着读着,本人发现网友文章笑权突然开始情不自禁的向南漂移,不经意间就漂过了国界,文章最后的结尾竟然是,美国的国策如何更精明,如何如何下愚开心,上智高兴,美国美国,两全齐美。加拿大,美国,有时候还真不容易让人搞清楚。

当然也有让加拿大人清楚的时候,就在上个周末,作为2010年冬奥会的压轴项目,美国冰球队和加拿大展开世纪大战。当加时赛嘎然止在加拿大队的一击破网时,很明显的,此时每个加拿大人都清楚的知道自己是谁,自己为甚狂喜。此时,加拿大是加拿大,美国是美国,不会搞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