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比有人雄辩莫斥,但明白人心里清楚:那是歪理,因为与生命情感的本源相背离。 “官员贪污腐败的合理合法性”这种论题首先就预设了“官员贪污腐败”还有其合理合法性,这只能在某种社会形态下才可能产生的逻辑。比如换成“强奸妇女的合理合法性”,你倒是来说一说,在什么话语环境里这个论题才有意义?答案是一个充斥了强奸犯并且由强奸犯当道的社会。此题结论也适用于你的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