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沒先從基本說起,太急于說應用實例。 有時適當務虛是必要的,否則務實起來變得太現實太平面,深度的東西顯不出來。 另一個更大的問題,是作者已先定了義務論立場,否定了目的論。目的論自有其價值,也有其道理,所以存在至今,不好一筆擺落否定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