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有惑,请指教 :

来源: 2009-03-24 06:03:2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凡事有个度,泛泛而谈可以,严格来说此论本身亦自相矛盾 -- 任何事情都要有度的话,这就太绝对了,这也是一种过度。

吾人以为,在生活事件上,包括人身一些比较重要的事情上,掌握一定的限度,分寸很应该,如果这是作者的全部意思,那么吾人完全的赞同。

不可不知,也不得不提。人世间,还有一些事情是无法讲究什么分寸,限度的。是必须干净,彻底,分毫必较,分厘必究的。在过往的历史里,彻底地摧毁纳粹法西斯的政权机器,对红色高棉的赶尽杀绝,至今未闻主流文明社会对此有任何疑义或反感 -- 相反,我们至今怀念那些在最艰难的时代里做出伟大抉择的领袖人物和无数将士的残酷无情 -- 包括广岛,长崎的烈焰。没有这些毫无任何商量余地的决断与一往无悔的气魄,等待我们的必将是暗无天日的世道。

人类社会如此,藐小的个体同样如此。就不一一烦赘了。

可否这样说:一般而言,凡事皆当有度。某些时候,更当虽千万人,独吾往矣。
行天道者,唯道是从,不必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