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搞错了。建交公报仅仅是个政府声明,不是个条约,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与台湾关系法却是法律,具备法律效力

来源: 2019-04-05 05:49:0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