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法院首次引用「公民不服從」概念,今天判決太陽花學運人士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全部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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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2014年發起「318攻佔立法院行動」引發後續「太陽花學運」,事後被台北地檢署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的立委黃國昌、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於3月31日上午由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全部無罪。

 

北院行政庭長廖建瑜解釋,本次無罪判決的主要依據是台灣首次引用的「公民不服從」概念;他表示,法院審理案件時,詳細審酌了黃國昌等人提出的「公民不服從」抗辯理據,認為本案符合相關概念,有正當事由,不具實質違法性。

 

他又指出,「公民不服從」包括7項要點:

 
  • 抗議對象是與政府或公眾事務有關的重大違法或不義行為;
  • 須基於關切公共利益或公眾事務的目的;
  • 抗議行為須與抗議對象間具有可得認識的關聯性;
  • 須為公開及非暴力行為;
  • 須有適當性原則,即抗議手段須有助於訴求目的的達成;
  • 須有必要性原則,也就是沒有其他合法、有效的替代手段可以使用;
  • 要符合狹義比例原則,也就是抗議行動所造成的危害,須小於訴求目的所帶來的利益,且侷限於最小可能的限度。

 

 

這個判決,從憲政民主的高度,肯認了公民精神與行動。

立委黃國昌於獲判無罪後於 Facebook 貼文

 

 

法院審判後,多名被告在法院門外召開記者會。黃國昌表示,這場官司不是針對他個人的審判,而是對於這場面對憲政危機的公民自救運動的判決,無罪判決在司法史上具有憲政意義。林飛帆則表示,此次判決是下一輪民主改革的重要準備,而學運期間的攻佔行政院及路過中正一分局運動的起訴案,也都應判無罪。

 

陳為廷則對執政民進黨發出呼籲。他指,3年前的這場運動是因為兩岸服貿協議而起,然而民進黨至今還沒有通過監督條例,甚至沒有任何審查動作,還頻頻退縮,修改民間版監督條例的嚴格審查機制,以及刪除政治談判的相關公投規定等。他認為民進黨政府應儘速推動兩岸監督條例。

 

(端傳媒,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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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啊,我喜欢太阳花学运。否则什么服贸货贸只怕已经实施了 -金银花叶子- 给 金银花叶子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31/2017 postreply 09:21:12

+1 -和事佬- 给 和事佬 发送悄悄话 和事佬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31/2017 postreply 09:24:08

+2 -土棉农- 给 土棉农 发送悄悄话 土棉农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3/2017 postreply 07:31:04

支持,法律是给公民擦屁 股的。 -无国无家- 给 无国无家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31/2017 postreply 10:50:07

台湾太阳花,加油干哦! -HappyNow?!- 给 HappyNow?! 发送悄悄话 HappyNow?!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31/2017 postreply 17:28:59

这样好,有了这样的先例和上方宝剑,就看蓝营忠勇之士了。 -zhongxin889- 给 zhongxin889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31/2017 postreply 20:51:02

有道理,和厕所一样,谁急了都可以去占占 -修车工- 给 修车工 发送悄悄话 修车工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2/2017 postreply 1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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