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统一法》是更进一步了,但其实还是会重复覆盖。在我看来,倒是可以考虑换个角度立法,比方说针对个人的反个人行为所导致的国家分裂的追责法(也许已经有这类法律,但可以考虑修缮如果需要)。这样的话,任何个人,有权没权的,现在和未来的个人都要受法律的约束,承担导致国家分裂后法律追责,道德谴责和历史记案的负担。这种针对个人的法律,应该适用性更具体,更容易被理解和普遍接受,因为它的广泛性,所以需要对可能面对的各种社会环境进行预设思考,并深入分析尽量避免执法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来使得法律真正达到强国利民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