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裕慶:兩岸交流的新見解。(轉貼)

来源: 北美的老虎 2016-08-10 07:18:32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7074 bytes)

评论 | 两岸越交流越疏远?因没“体贴参与”与法律约束 

2016-08-10 王裕庆 海峡之声

 

 
点击标题下蓝色海峡之声」可快速关注

 

 

近期,大陆人民因蔡英文不承认“九二共识”、有些不懂事台湾网友在陆客受难时没人性的冷言冷语,已经造成两岸之间的隔阂日趋加剧,甚至许多大陆同胞对于台湾的印象出现了180度的改变,从“台湾最美的风景是人”,到“去台湾游玩需要冒生命危险”。

两岸为什么越交流越疏远?我们发现,除台湾方面需要改善自己的作为,在大陆的台湾同胞,也应该担任起两岸沟通的桥梁,不可以老抱怨大陆没有给于自己“居民权利”,或争取“超国民”待遇,应该思考怎样参与大陆建设,来创造新的台湾同胞在大陆社会的新形象。换句话说,大陆与台胞的责任互动,也应该是双向的、“体贴参与”的。

       首先,台湾同胞应担起两岸沟通与澄清的桥梁,也应尽对于岛内历史真相的传承责任。

笔者7月参加由全国台联等单位举办的“台湾史暑期研习营”,来自台湾与大陆的历史专家,就对台湾史里的真相做出了很详细的解说,并且对于场内台湾各界对于大陆的疑问,也做出妥善的解说。很多岛内的学员,对于专家的表现也赞不绝口,希望下次能再次参加。来自台湾岛内的历史专家也都做出对于岛内历史真相的传承责任。这也是我们后辈参加研习营后,需要学习他们的精神。

但是,两岸近期发生不少误会,尤其是在陆客团发生火烧车一些台湾网友罔顾人性的评论,当然,更别说“520”后各种有心人士利用事件散布没有逻辑与伤害大陆政府形象的谣言,作为台湾同胞理应做出持平的沟通和澄清,但这种理性的声音是很微弱的,更遑论公开站起来反驳这些冷血的行为。

台湾同胞,尤其是到过大陆的、参与到两岸交流的,应做两岸沟通的桥梁,站出来主动的澄清与解释,把真正的历史真相传递给台湾各阶层的老百姓,免得他们被“台独”伪造史观给欺骗。

       次,台湾同胞积极参与祖国建设,大陆应通过《慈善法》给两岸企业合法反“独”的机会。现在,大陆正努力发展经济,需要大量的人才与技术,因而台湾同胞在大陆发展的战略也需要改变,将创业的目标放在如何让自己和祖国双赢的局面。 就拿最近最热门台湾青年人创业的议题来分析,台湾青年人也能从“体验式”交流,来发现“一带一路”和地方“脱贫”建设等大政,如同“地铁支线”到“高铁干线”的提升,那他们的创业梦就如同“由地铁换乘高铁”一般的飞快成长,进而在这成长里完成自己的中国梦。

而且,台湾青年积极的参与祖国建设,也可以用各种如支教与下乡工作参与建设的渠道来完成。只要有心为祖国建设努力,不论是参与什么岗位在什么地方奉献,都是对祖国贡献责任的最好表现。

当然,两岸关系也因民进党的执政与不承认“九二共识”,而出现不确定性。为此,笔者的建议是,可以适当让两岸企业依据九月大陆《慈善法》的出台,给两岸企业更多合法反“独”的机会。大陆可以参考加拿大为“反魁北克独立”而设计知名的“联邦赞助计划”,用税务减免的方式,让企业参与反“独”促统。

比如,在两岸交流活动的赞助上,可以组织一个符合反“独”促统的公益慈善——“大家支持活动”,两岸的企业家也可以“易地支持”个人与团体,如台湾企业支持大陆,大陆企业支持台湾的艺术家、运动员与贫困学生的公益慈善活动,包括画展、奖学金和运动训练培养与房屋补助基金等各种公益活动,参与的企业,这笔善款,可以作为税务减免。

这样一来,“两岸交流公益慈善化”就是一股风潮,创造出更多样化两岸深入交流的推力,也可以让两岸的企业都有机会合法付出一份自己对于祖国促统反“独”的责任。

     最后,大陆给台湾同胞真正的公民待遇,台胞不能要求超国民待遇。

     大陆常因顾及两岸关系,对于台湾同胞不合理的要求温情让步,这时就有一个现象,就是台湾同胞一再要求得到与大陆居民一样的各种待遇时,却同时要求过多的特权与距离,反而不愿意尽作为中国人的权利与义务。

笔者建议,只要台湾同胞拿台胞证在大陆生活居住,就是中国公民,不论是法律义务与生活权利都应与一般大陆居民一样,甚至到了海外遇到了危险,只要持有台胞证就会得到如同中国公民一样的保护,使台胞证变成台湾同胞的正式身份证,以逐渐取代彼此拥有不同证件的不方便隔阂。

此外,台胞证也应给于台湾同胞注册投入公积金与在大陆入党的权利,让台湾同胞变成大陆的自己人,来为未来两岸的统一大业培育新的希望。

因此,两岸关系如要更紧密,必须规范清楚台湾同胞的中国公民身份地位与权利义务,就是迈向统一融合两岸的进一步。 大陆大可不要怕前进做,也不要担心台湾同胞会因此不敢来大陆,只要大陆有信心以“台湾同胞就是中国公民”的思考原则,来全力解决和给予各项台胞在大陆的一般居民权利,这些未来会为中华民族统一做出重要一步,而成为永载史册流传千古的民族大事。 所以台胞完全融入大陆与迈向未来统一的重要工作,就是规范清楚“台湾同胞是中国公民身份的权利义务”。

       当我们台湾同胞一再要求大陆给于自己更多如大陆居民一样的权益时,请也了解自己是中国公民的权利义务,而不要忘了自己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业的一份子的责任,更不是如同“台独”分子狡辩的“台湾人是没有中国籍的华人”。 而且,大陆与台胞的幸福,也需要两方礼尚往来的责任互动,只有“体贴参与”与法律约束双重加持,才能一起建设两岸,才有创造和谐家庭安家乐业的未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制定的法律。

    《慈善法》于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共12章112条。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