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览车驾驶并未如某些新闻推测駕駛可能因嗆傷失能。下面是目击者的叙述。驾驶变换车道是起火后导游或乘客要求停车,驾驶不听,故意变换车道使乘客重心不稳。
陳姓駕駛說,他當時正要至桃園機場載朋友,在行駛國道2號時行駛在失事遊覽車的後面,他發現遊覽車車尾不斷冒出黑煙,他原本以為是烏賊車,煙越來越大才驚覺不對,立即打電話通報消防隊,但遊覽車在冒煙後不到1分鐘就撞上護欄,整台車起火造成悲劇。「撞到之前都是穩的。」陳姓駕駛指出,遊覽車以70公里的速度行駛,在行駛過程中都算平穩,雖然幾次切換車道,但沒有急彎、急轉或特別異常,也沒有撞到內側護欄,不明白意外為何發生,他也提到,在意外發生當下,「有人熱心幫忙,卻也有人在一旁看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