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邦交正常化后,1972年两国签署《中日联合声明》,为了两国人民的友好,我国政府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但这指的只是放弃政府索赔,而并不包括中国民间和个人的对日索赔权利。我查了很多资料,写了《中国要求日本受害赔偿刻不容缓》。第二年,我上书全国人大,得到人大代表重视,并形成两会多个提案。
1990年4月,我从一份报纸上看到一篇关于欧洲重提战争赔偿的报道后想,中国是日本侵略战争最大的受害国,中国百姓理应得到赔偿。我写了一份万言书———《中国要求日本受害赔偿刻不容缓》,并上书到全国人大,媒体报道后,反响非常强烈。很多战争受害者知道了这件事后从各地来找我。我帮他们把索赔材料寄给日本驻华大使馆,也曾两次去使馆代表中国战争受害者向日本政府索赔,并要求使馆给答复。但日本政府却一直不予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