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一篇华夏经纬网的文章过来,我不是蔡英文或民进党的,但是读了这篇文章,觉得有些意思。

来源: 2016-02-02 15:31:3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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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的第一炮“‘立法院’改革”能否打响?
华夏经纬网   2016-02-02 08: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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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富权

 

    第九届“立法院”昨日开议及“立委”报到,并选举产生正副“院长”。没有悬念,民进党党团提名的苏嘉全、蔡其昌分别获得74票,当选正副“院长”。蔡英文即在脸书上勉训:“改革、改革再改革”。可以说,这是蔡英文当选后,能够直接或间接行使权力的首个重大动作。倘能达到预期目的,将有利于民进党为争取长期“执政”,在内政领域方面扫除某些障碍。

 

  蔡英文最终在苏嘉全、柯建铭、陈明文三人中挑选了苏嘉全,柔性逼退柯建铭,并让陈明文知难而退,除了是“酬庸”于在她两次参与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或是作其副手,或是为其作总操盘,立下汗马功劳的苏嘉全之外,也是要落实其“‘立法院’改革”的理念。实际上,柯建铭本来就是“‘立法院’改革”的对象,“立法院”内的许多乱象,都是由他而起,尤其是在“马王政争”中暴露出来种种弊端,可见他与王金平的“乔家大院”,不但是操控了“立法”过程中的“黑箱作业”,而且也把黑手伸到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去。因此,如果蔡英文放任柯建铭做“立法院长”,“‘立法院’改革”就将是一句空话。当然,蔡英文还是需要这个熟悉“立法院”运作及“立法”程序的“永远的总召”,继续出任民进党党团总召,让他看好民进党党团并进而控制好“立法”的进度。

 

    “‘立法院’改革”,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针对“立法院”组织制度和“立委”选举制度,其二是针对立法过程中的各种规矩程序。前者所牵涉的层面较大,包括是否将现在由“监察院”行使的监察权收归“立法院”,“立委”选举是否改采联立制政党比例代表制,“不分区立委”议席是否适当增加,政党分配席次的得票率“门坎”是否下调等;其中一些内容倘是要启动,就势必要修改“宪法”,而台湾地区的“宪法”是属于“刚性宪法”,“修宪”的“门坎”极高,并不容易,需要有全民和朝野政党共识的凝聚,但从民进党和国民党两大政党处于严重对立的情况看,现在并不具备推动的条件。因此,蔡英文所要进行的“‘立法院’改革”,可能并不包括这些内容,而主要是针对后者,亦即立法过程中的各种规矩程序进行改革。

 

  其实,“‘立法院’改革”的口号最早是由朱立伦提出来的。他在成功实施“换柱工程”,并获国民党全代会提名为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后,为了为自己的参选寻求正当性及造势,在国民党中常会上宣示要推动“‘立法院’改革”,并以“议事效率化”、“协商透明化”与“议长中立化”为其方向。国民党“立法院”党团随即提出相关法律的修正草案,内容包括“议长”中立、设置调查委员会与建立听证制度、设置“立法院”频道、政党协商纳入直播、政党协商期限由一个月缩短为十五天;并得经院会决议强制表决、建立“立法院”警察权、“立委”须就公物毁损负赔偿责任等。其中最后一点,显然是冲着民进党“立委”霸占主席台,和“太阳花学运”占据“立法院”的行为而来。

 

  而几乎成为“‘立法院’改革”标的物的时任“立法院长”王金平,似乎是感受到了“威胁”,因而也就改革的方向提出其个人看法,以作反制。其内容包括:听证调查法制化、健全两岸事务的“立院”监督、强化委员会的专业审查功能、提高议事透明度以及促进政策辩论和公民参与,目标是“落实全民‘立院’”。他还率领十四位国民党籍“立委”,公开承诺推动“公民参与、调查听证、全民‘立院’”三大改革目标。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则提出了“‘立法院’改革党团版草案”,内容分为“人民的‘立法院’”、“开放的‘立法院’”及“专业的‘立法院’”三大主轴,分别就“宪法”、法律及“立法院”内规,全面提出改革主张。在“宪法”方面,主张废除“监察院”以落实“立法院”的地位;在“立法院”相关修法方面,主张建构“立法院”的立法调查权与听证权、“立法院”正副“院长”记名选举与政治中立退出政党活动、委员会单一召集委员制,以及落实议事透明化,将党团协商公开转播、记录并刊登于“立法院公报”等。

 

  很显然,柯建铭知道民众对“立法院”运作最不满的,就是党团协商制度,尤其是他与王金平利用此制度进行“乔”法案等活动,因而就把一大堆属于“修宪”层次,窒碍难行的内容堆砌起来,以模糊及转移人们聚焦于自己身上的视线。

 

    实际上,现在最需要改革的,是党团协商制度。其功能是当争议性法案在“立法院”表决生效之前,需要经过“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党团进行协商,协商结论具有法定效力。在初期,党团协商制度确是收到一定的成效,使得“立法院”议事效率大有改进,通过的议案大幅增加。但在朝野协商制度逐渐常态化后,只要议案稍有争议就进入协商程序,导致大部分议案都要经过协商阶段,决定议案走向的路径模式也由“多数决”转向“共识决”。由于缺乏外部监督以及存在法制缺陷,朝野协商产生一系列问题。却因外部监督力量不足而日久顽生,朝野党团开始关上协商会议室门窗,进行权力与权钱(广义)交换,良法美意遭到破坏,已成为朝野政党的“历史共业”。

 

  首先,朝野协商过程不公开透明,成为“密室政治”。由于协商仅由“立法院”正副“院长”及各党团负责人或党鞭参加,且协商过程不公开透明,往往沦为少数人的“黑箱作业”。其次,协商排斥专业意见。本来“立法院”议案都要先经过各专业委员会逐条、逐字缜密的公开审议与专业修订,但提交朝野协商后,往往进行非专业性的随意砍删,导致法律的连续性出现问题,政治凌驾于专业。其三,协商制度设计抹杀多数民意。只有三名“立委”的党团,与拥有几十名“立委”的党团平起平坐,抹杀了背后的主流民意基础。已经协商好的法案,只要其中一个党团的代表拒绝签署,就过不了关,形成“少数劫持多数”的反民主怪象。其四,朝野协商现场未依法录像、录音或纪录,致使“立法院”纪律委员会难以搜证,无法发挥作用。

 

  而党团协商的主要操盘手,就是原“立法院长”王金平和民进党党团总召柯建铭,因而被称为“乔家大院”。在民进党在野时,这个制度让执政党国民党吃尽了苦头,虽然“立委”议席过半,但往往被制肘于只有几席“立委”的党团。

 

  因此可以说,在民进党已经成为“执政党”,并拥有“立法院”过半议席后,蔡英文提出“立法院”改革,就是要防制国民党党团转身扮演民进党党团曾经的角色,运用党团协商的机制,发挥“少数劫持多数”的作用,使得执政党的政令出不了“行政院”。也就是说,蔡英文的“立法院”改革,名为公义,实是为自己挪火煮食。不过,倘能成功推动,仍是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