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馬總統收頂新獻金 周玉蔻無罪

 

媒體人周玉蔻指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非法政治獻金兩億元案,被控加重誹謗;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周玉蔻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在不法政治獻金難以查證情況下,不宜賦予沒調查權的周玉蔻過重的查證義務,昨天判她無罪,可上訴。

馬英九的律師洪文浚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會上訴到底。他指法院判決簡直無限上綱言論自由,且已把輿論和特定人士說法作為周女言論是否合理的標準。法官應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且無論外在輿論如何,都不能改變依法判決的要求。

周玉蔻前年十二月廿二日在個人臉書上登載「致馬總統公開信」,內容提及頂新集團與馬英九競選團隊有非法政治獻金。她指出,這消息已不是傳言,而是來自於國安高層私下透露,馬英九競選團隊在選舉期間,收受法令規範以外捐款獻金兩億元。她隨即在政論節目上繼續指控馬是由親信胡定吾當白手套把錢送進總統府。

馬英九等人要求道歉未果,向法院提告。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周玉蔻雖未能提供相關事證來證明馬英九與競選團隊收受政治獻金兩億元,頂新集團魏家四兄弟和馬英九之間也沒有非法政治獻金往來,但馬英九具有高度澄清能力,且相關言論攸關中華民國政治獻金法制是否完備,馬是否收受不法政治獻金又具高度公共性與公益性,在不法政治獻金難以查證情況下,不宜賦予沒有調查權的周玉蔻過重的查證義務。

法院認為,非法政治獻金的收受本難以核實,當時輿論多有質疑政府是否「護航黑心企業」,且部分國民黨員也提出類似看法;頂新集團重要成員既支持馬英九競選總統連任,並擔任後援會要職,確實有存在提供非法政治獻金的可能性,判馬英九敗訴。

馬英九另提告向周玉蔻求償一千萬元、在四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全案尚在台北地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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