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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原文
四十年前,我到美国留学,在纽约大学法学院读硕士时,选了一门“国际法”。有一次读到一个1930年代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的判决,是有关中华民国政府要求纽 约商务火险公司理赔的诉讼,我国胜诉定谳(yàn,罪)。有趣的不是案情,而是这个案子的第一审,是在上海的“美国在华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for China),而不是美国境内的联邦地方法院。
中国境内,怎么会有美国法院呢?这就是不平等条约的缘故。根据清道光24年(公元1844年)清廷与美国签订的“中美望厦条约”。美国在华享有治外法权(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美国人除买卖鸦片外,不受中国司法机关管辖,只受美国法院审判。刚开始,美国人被告由美国领事管辖。光绪32年(1906年),美国在上海公共租借设立美国在华法院,对所有在华美国人的民刑案件,都有管辖权。
71年前的今天,也就是民国32年(1943年)的 1月11日 ,我国政府与英、美两国正式废除不平等条约,签订平等新约,代表一世纪民族羞辱的烙印,终于走入历史。“百年桎梏,一旦解除;全国军民,欢欣鼓舞”,这是 当年国人感受的真实写照。当时抗战进入第6年,也是战局最艰苦的阶段。这个好消息给民心士气带来无比的振奋。全国放假三天,重庆街上有两万人游行,高唱歌 颂平等新约的歌曲。
签订平等新约分两地进行,在战时陪都重庆,外交部长宋子文与英国驻华大使薛穆爵士与驻西藏拉萨(后驻印度)代表黎吉生签署;在美国首都华府,则由驻美大使 魏道明与美国国务卿赫尔签订,新约废除所有不平等条约,同时终止治外法权。这是中华民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里程碑,象征着国家主权真正独立,从此不但不再是 国父痛恨的“次殖民地”,反而跻身世界五强之列。政府也因此将1月11日订为“司法节”。
68年后的1月11日(2011年),欧盟给予“我国”免申根签证待遇生效,一次增加了30多个国家与地区,这真是一个奇妙的历史巧合。“我国”更在一年 后(2012年)的11月1日 加入美国免签证计划(又是111!),至今全世界已有135个国家给予“我国民”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大家都知道,国际旅行要求签证是常态,免除签证是 例外。所以免签证是礼遇。“我国”从“次殖民地”经由废除不平等条约回到平等常态,再从常态提升到礼遇。从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鸦片战争)起算,花了 100年的时间挣脱“次殖民地”、再到接受欧美国家的礼遇,又花了68年的时间。“中华民国”人民今天在世界上更有尊严,“中华民国”在国际上也更受尊 重,国父在遗嘱中“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殷殷叮咛也得到实践。
英美两国怎么会主动愿意跟我国废除不平等条约呢?是因为当时我国浴血对日抗战6年,牵制大量日本陆军与空军,对盟国甚有贡献的缘故。美国罗斯福总统就说 过,要不是中国奋力抗战,抵死不降,同时牵制数百万日军,日本可能在太平洋战争中席卷东南亚与澳洲后挥军西向,与德军在近东会师,改写世界历史。而国军在 抗战中牺牲322万官兵,其中将领204人(国军202人,共军2人),死伤民众更在2000万人以上,战局之大、死伤之惨、损失之重,在我国五千年历史 上都是空前未有。事实上,民国34年(1945年)日本投降时,在中国大陆的日军还有128万人,超过日军投入太平洋与东南亚战场的总军力,我国的贡献于 此可见。
此外,历史上的1月14日 ,却是一个不幸而耻辱的日子。119年前的这一天,日本窃占了我国领土钓鱼台(台湾对钓鱼岛的称呼——编者注)列屿。当天,也就是1895年1月14日 ,日本伊藤博文内阁认为该岛为无主地而以“阁议”秘密核准并入冲绳县管辖,并在钓鱼台设立“国标”(实际上到1969年5月钓鱼台争议发生后后才设立)。 其实日本在1884年即开始觊觎钓鱼台,但当时自忖实力不足,未敢妄动。等待10年后,甲午之战胜利在望,乃以“今昔情况已殊”为由决定出手。但日方并未 对外宣告,也未循1879年并吞琉球的先例以天皇敕令发布周知各国。更重要的是,钓鱼台列屿在明朝即为台湾属岛,康熙22年(1863年)清朝将台湾纳入 版图,钓鱼台也一并成为中国领土,并不是日本所说的“无主地”,更不能作为国际法上“先占”(occupation)的对象。因此日本的主张,在国际法上 毫无根据,自始无效。
那么,钓鱼台是如何被日本拿去的呢?当然只有一个途径,就是1895年4月17日,清朝军机大臣李鸿章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签订的《马关条约》。因为条约第二条明订,割让的台湾领土范围是“台湾全岛与所有附属各岛屿。” 钓鱼台本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在清朝就属于噶玛兰厅(今宜兰县),战后日本归还台湾给中华民国,当然应该包括钓鱼台列屿在内。我从大学时代就关心钓鱼台列屿的主权问题,现在身为总统,保卫钓鱼台主权更是我的责任。
《马关条约》是不是不平等条约? 71年前“我国”跟英、美两国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时候,《马关条约》废止了吗?
我国对日抗战8年,前四年是孤军作战,到1941年12月8日珍珠港事变爆发,日本偷袭美国海军基地,美国立即对日宣战,我国顺势在第二天(12月9日) 对日本,德国、与意大利三个轴心国宣战。当时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在对日本宣战布告中宣示”所有一切条约、协议、合同有涉及中日之间关系者,一律废止。”其中 当然包括1895年的《马关条约》在内。民国41年(1952年)“我国”与日本在台北签订《中日和平条约》,其中第四条规定“兹承认中国与日本国间在中 华民国三十年即公历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缔结之一切条约、专约、及协议,均因战争结果而归无效。”所以《马关条约》在民国30年12月即由我 国政府宣布废止,到民国41年由中日双方以《中日和约》确认。《马关条约》成为我国最后一个被废止的不平等条约。
台湾已经回归中华民国版图69年,但是身为台湾属岛的钓鱼台问题仍然是东北亚不稳定最重要的关键。日本2012年9月企图实施钓鱼台国有化,东亚区域情势再次动荡不安,其后中国大陆与日本在海、空域多次交锋,冲突可说一触即发,更引来美方高度关切。到了去年(2013年) 11月23日中国大陆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ADIZ),不但引发了韩、日、美等国的抗议,美国并刻意派遣军机进入该区,日、韩则要求国籍航空公司拒绝通报飞航信息、韩国日前亦扩大本身的防空识别区等,让东海紧张情势居高不下。而同样于去年 12月26日 ,日本高层官员参拜靖国神社,也引起中国大陆、韩国谴责、“我国”的强烈关切与美国的失望,再一次为东亚区域安全种下了不安定的因子。我们身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对日本政府这种不顾邻国历史伤痛的行动,难以理解,何止失望而已。
“中华民国”将继续努力努力成为东亚“和平的缔造者”,不仅追求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更期望日本、中国大陆及韩国共同为区域永久的和平与繁荣尽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