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方称:通奸要证明有“性器官接合”才算

       台湾宜兰县已婚李姓男子与张姓女子偷情,遭妻子捉奸,吃上通奸官司。李某供称,只是借张某家浴室洗澡,不知为何性起而有反应。检方认为,其妻指控的行为不能证明双方有性交奸淫行为,近日对2人做出不起诉处分。

  宜兰县52岁李姓男子自己开业,和股东张女(48岁)发展出婚外情。2011年12月某日清晨,李妻带友人到张女家捉奸,确认丈夫在屋内后气得报警破门,当场看见丈夫全裸,张女则没穿裤子,3人发生肢体冲突。

  检方指出,通奸要证明有“性器官接合”才算,但无法左证2人有发生性行为,因此不起诉;李妻不服声请再议,检方仍维持不起诉。

所有跟帖: 

台湾在通奸的认定上是很严谨的。科学的。。有证,有具,有细节,事情发展到哪里,办到哪里。 -香狐狸- 给 香狐狸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8/2013 postreply 14:44:33

简单的说,还差一步没构成犯罪。。 -香狐狸- 给 香狐狸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8/2013 postreply 14:46:32

口交也不算吧?嘴应不算性器官吧? -wxc40- 给 wxc40 发送悄悄话 wxc40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8/2013 postreply 18:37:05

告诉你具体的吧,有经验的私家侦探一般开门而入后。直奔垃圾桶。保留证物有赢的机会。其他都浮云。。。 -香狐狸- 给 香狐狸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8/2013 postreply 18:42:51

所以破门的时机很重要。。。当然还有床单,现场照。因为涉及离婚财产分配,所以都很专业。。。 -香狐狸- 给 香狐狸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8/2013 postreply 18:45:39

报纸上看的实例。我编撰。 -香狐狸- 给 香狐狸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9/2013 postreply 01:57:35

看来很严谨... 不过如今世界上有几个地方把通奸作为犯罪的?也太中世纪了吧! -评民- 给 评民 发送悄悄话 评民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9/2013 postreply 19:16:23

这主要是离婚官司最有利的取证。一般的私家侦探很有经验。抓得到准确时间的。。。 -美元- 给 美元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9/2013 postreply 21:55:54

离婚还有检方?通常民事案没有犯罪一说。台湾如果刑事民事不分,就还在中世纪。 -评民- 给 评民 发送悄悄话 评民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9/2013 postreply 22:35:14

双方自愿离就没这些麻烦,但也有拗客,那就要起诉离婚,找律师找证据。呈堂证据给检方验真伪啊。。。 -美元- 给 美元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9/2013 postreply 23:03:57

你说的有道理,为离婚案搜证很常见。我只是质疑在台湾通奸居然算罪,开眼了。 -评民- 给 评民 发送悄悄话 评民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0/2013 postreply 19:19:56

很显然,打飞机不在此列,BJ也不在此列,胸推登登都无所谓了 -观众211- 给 观众211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9/2013 postreply 11:39:09

你真迂腐,垃圾桶找什么证据?再想想? -美元- 给 美元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9/2013 postreply 21:59:34

想起了一个很轰动的案例:空军基地6岁女童在厕所被奸杀。刑事警察在男厕所装便纸的卫生纸 -美元- 给 美元 发送悄悄话 (248 bytes) () 12/19/2013 postreply 22: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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