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无独有偶,看到台湾观光局下文拆除广告牌一事,细读得知晓详情。原来有损台湾宝岛的观光形象而拆除。
观光局15日解释称,台“观光局”近日发公文要求清查“法轮功”设置的广告牌。是因9月1日接到一名杜姓民众的电子邮件,信中批评违章广告破坏景观,并以“法轮功”广告举例,希望各县市协助稽查所有违规广告,包括各景点电线杆上的宗教标语和违规广告牌。随后,台湾的各县市近日均接到“交通部观光局”的公文,要求清查“法轮功”于各地设置的广告牌。
据《环球时报》在台记者了解,“法轮功”原本在台湾默默无名,但自从大陆观光客纷纷来台后,从最北的野柳到台北的101大楼、“国父纪念馆”,往南到日月潭、阿里山,再到最南端的垦丁,只要是台湾著名景点,都可看到如影随形的“法轮功”广告,甚至是常驻摊位。有分析人士说,台湾是自由开放的社会,但前提是在宣扬自己的主张时也应尊重他人,尊重周遭安宁的环境及和谐的气氛,不要使用紧张对立、攻击性和情绪性的字眼。像“法轮功”许多广告牌充斥血腥残忍的画面,这种连联合国调查单位都没有认定的事,一再拿出来误导夸大。许多台湾本地人看了直摇头,记者就曾看见有当地妇女带着孩子经过这些广告牌时,孩子感到恐惧不已,“何况是来自境外的观光客看到这样的景观,对台湾的印象只会差不会好”。
再说广告牌,它跟一般广告物设立的标准一样,首先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设置,其次广告内容不能违反公序良俗,若依此规定,影响环保、有碍观瞻,本就应该拆除,上纲上线到政治问题,只会凸显反对者心虚的一面。
“观光局副局长”张锡聪出面澄清,他说,公文主旨是反映民众投诉,并非针对特定团体,而违规广告的主管机关为县市政府,因此才会发文。岛内一些民众对于当局的做法则拍手叫好。
“观光局副局长”张锡聪出面澄清,他说,公文主旨是反映民众投诉,并非针对特定团体,而违规广告的主管机关为县市政府,因此才会发文。岛内一些民众对于当局的做法则拍手叫好。
“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一条千百年来的古训,台湾“拆除事件”又一次应验了古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