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关说闹剧聊马哥英九·讨个说法


张艺谋有个电影叫《秋菊打官司》。女主角秋菊的丈夫因盖房子和村长发生争执,被村长一脚踢伤了要害部位。秋菊挺着大肚子去和村长说理,村长不理不睬。秋菊开始了漫长的上访之路,先是乡,然后是县,最后是市。不为别的,就为“讨个说法“,要村长道个歉。

“讨个说法“正是中国特色,咱不要钱,不要利,就要一个”理“字,法律咱不懂,是非曲直不可不弄个明明白白。

秋菊弄不明白的是,这一路走来也没人给个说法,最后还是市公安局长出了一个主意:找个律师走法律程序。秋菊总算才醒悟过来。终于,在秋菊把孩子生下来的时候,法院判决拘留村长15天,秋菊做梦也没有想到本来只期望一个道歉,村长却被警车押走了。

打住,快要离题万里了。

《秋菊打官司》在大陆是一个正儿八经的正剧,发人深思。咱那儿要让法律来伸张正义颇有些爬到树梢儿上抓大鱼的味道,而民主的台湾再上演《秋菊》就成了闹剧了。

大凡国人面对不公,很少想到走法律途径,只求讨个说法,最好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广而告之:你们大伙儿给评评理,谁对谁错?!

对与错,是与非一定要弄清楚,胡作非为一定要严惩不贷,哪怕舍身取义也在所不辞。这就是我们的价值观。

问题是,谁来定义是与非,对于错呢?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两岸共同认可的不二法宝。

深受儒家思想熏陶的马英九面对大是大非,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深入细致的调查,学法律的不走法律途径而是一个接一个召开记者会、上媒体访谈节目,把原本应该在法庭上说的话都道给媒体了,就是要让“大伙儿“评评:来来来,老少爷儿们瞧瞧,这不是关说什么是官说?全台湾民众必须做出选择。请王院长知所进退,为国会、为国民党保留最后一丝尊严。

凭什么呀?

 人家秋菊家的那地方被伤着了,铁证如山,没有法院的介入村长你也耐他不何,马英九你就凭一盘录音带(且不说这东西来得是否合法),既做Party老大又做法官一锤定音?而对于外界质疑特侦组违法滥权监听,马英九的回答也真够烂的:阿扁任内监听案件要多很多!

在一个成熟的民主社会,当一起案件尚未明朗期间,媒体都不得详细报道案情,以免对日后的判决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而当事人更不能利用媒体为自己造势。马英九可好,八字还没一撇,接二连三利用媒体占据道德制高点:大伙儿瞧瞧,王金平已经不适合再做立法院院长了,如果不撤销他党籍,不解除他不分区立委的资格,不让他离开立法院,就是默许司法尊严被继续践踏。

上纲上线也不带这么玩法的。既然是对司法的践踏,为何不走司法程序?当然,马英九压根儿没打算走司法的程序,虽然“关说“在台湾的法律里(公务员服务法第15条、立法委员行为法第17条)是明令禁止的,虽然台湾的各政府机构都有相关的程序举报关说,比如法务部廉政属的请托关说登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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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王金平这个老狐狸,他压根不和马英九正面交锋,你撤了我的党籍,我找法院去!奇怪的是,台湾的法院也管起了党内事务,一纸判决让马英九哑口无言。而最高法院驳回抗诉的解释竟然是:王金平的党籍攸关他是否能够继续拥有立法院长资格,因此若不做出假处分决定,王的损害将无法恢复,故驳回国民党抗告。一个人的“损失“居然高于法律尊严,高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可谓千古奇谈。

有人说,法院里都是王金平的人,我希望不是,否则台湾彻底让人失望了。

那马英九为什么如此对法律不感冒呢?他不是学法律的吗?据说他还当过律师,怎么就不拿起法律这个武器首先给王金平的官说在法律上铁板钉钉呢?要解答这些问题,还要从坊间的一些“谣言“说起。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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