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鎚弒父 「有悔意」逆轉無期定讞
男子吳啟豪與父親爭吵後持鐵鎚弒父,為恐犯行被妹妹揭發,還企圖殺妹滅口未遂;高院將他判處死刑,最高法院開庭「生死辯」後於昨天「自為判決」,認為吳啟豪並非預謀殺父,犯後有懺悔之心,仍有改過遷善可能,改判無期徒刑定讞。
最高法院指出,吳啟豪沒有前科,智能不足,犯案時剛滿20歲,年輕氣盛,因一時失控殺害父親,並非事前謀畫;他犯後立即自首,也多次表示悔悟,施以最長期監禁,仍有教化可能,依據兩公約精神及現行刑事政策,吳啟豪尚未達判死刑程度。
吳啟豪高中輟學後靠父親供給生活所需,父親叨念要他外出工作賺錢,雙方多次口角;前年1月8日下午2時多,父親又要他外出找工作,父子再度口角,吳啟豪拿鐵鎚擊打父親頭臉致死。吳啟豪行兇後恐其妹揭發犯行,拿剪刀上樓追殺妹妹,妹妹負傷逃離,吳啟豪隨即向警方自首。
一審判決吳啟豪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更一審再判他死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開庭辯論,撤銷二審判決,未發回更審,首次「自為判決」,將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據了解,吳啟豪在歷審都希望自己被判死,他甚至說「我一心求死,不管關多久,我只要出去,會把家族全部幹掉」。
得知哥哥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吳啟豪的二妹昨晚聲音微顫說「真的很害怕!」她說,很擔心哥哥會回來,「不知道會不會來報復?」事情已過多年,當時很難受,現在已經逐漸淡忘了,「只希望法院能夠維持原來的判決」。
「一定要判死刑!」吳啟豪的叔叔氣憤地表示,法官沒有考慮到後果,吳啟豪現在20多歲,「出來之後怎麼辦?」「難道打死父母的沒事嗎?」
吳啟豪的叔叔指出,「他寫信回來都是要錢」,根本不是懺悔,「家人都沒有辦法原諒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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