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造假,那个"警告信"是陈维明自己签名签发的"告诫书",上写

本人陈维明,性别 男,......。后又陈维明的签章。

至于那个官司,半年来未见英文媒体报道,所谓的诉胜恐怕也是假的,顶多也就是法庭同意接受受理,美国的官司哪有这么快就结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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