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关系》 2003年6月:台胞盼到大陆颐养天年

  到大陆投资,去大陆找工作,移居大陆,北望神州的台湾同胞近年来掀起一波“大陆热”。但那些热潮大都属于在职人士。现在,准备颐养天年的退休一族也开始把目光投向大陆。

回大陆养老者不乏名流


    台湾《远见》杂志去年11月的调查显示,47%的台湾人希望在55岁以前退休;48%的上班族目前已在规划退休生活;至于哪里是最适合的退休居住地,有12%的人想移居大陆;如果依目前台湾约200万的老年人口来计算,约有20多万台湾长者想到大陆养老。
   
    实际上,近几年回大陆养老的台湾退休人士已不在少数,移居回来的已不再只是从前的老兵,不少高级知识分子和商界人士退休后也往大陆定居。例如泰兴工程顾问 公司董事长刘光霁、吉兴工程顾问公司前董事长黄世杰、中视前总经理李圣文、台电前任董事长,还有几位“中研院”院士等,都已在大陆买房养老。
   
    前来大陆养老的甚至还有前台湾军方“雷虎小组”将军张复、海军退休舰长应嘉廉等。据统计苏州金澄湖畔的“鸿运家园”别墅内这几年陆续住进了台湾14个退休 将领,非常引人瞩目。这些将领原籍大都是大陆,虽然曾经在那种敌对的文化氛围中熏陶过几十年,但叶落归根的乡情丝毫未减。台湾有一种说法,称有“一百颗 星”住在大陆,指的是回大陆置业的养老的军方人士肩章上的星,言外之意是回大陆的前军方高级将领不下几十人。
   
    据说,2002年4月,台湾前“行政院长”郝柏村一度有意带着昔日军中一群同胞一起到苏州看房买房,后因消息提前曝光才转趋低调。

   
大陆吸引力在哪里


    大陆到底对台湾老人有何吸引力呢?除了少数身份特殊的回乡者外,对大部分选择回大陆安度晚年的普通台湾老人而言,这吸引力首先就在一个“钱”字上。因为大 陆即使消费较高的地区,其一般生活开支也几乎只是台湾的一半。台湾地价贵、楼价高,老人如果没有自己的住房的话,每月房租就要花近1万元新台币(约 2300人民),再加上伙食费、交通费、医药费,每个月没有2万元新台币根本就无法生存。如果还想要有其他休闲享受的话,费用更惊人。
   
    台湾“行政院”一名高姓科员说,台湾近年经济不景气,股票狂跌,台湾当局为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索性不断减息,计划朝零利率迈进。在低利率或零利率之下,五、六十岁的台湾退休老人想靠着二、三百万元新台币的退休金本钱来安享晚年是不太可能的。
   
    台湾当局近年倒是还重视老人福利,每月发放的老人津贴只有3000元新台币,对很多老人来说,这个钱只够做零花钱,根本就不可能应付一个月基本开支。
   
    目前没有准确数据统计出有多少台湾人到大陆养老,但已在云南定居的王先生说,据他了解,已有不少台湾老人移居大陆,毕竟大家同文同种,怎么都好说。
   
    王先生本来在台湾公务部门上班,长年压力积累下来,令他十分疲惫,多年前与太太一起到云南大理定居。王先生说,最早是他的父母嚷着要回云南老家养老,五、 六年前原本想移民美国洛杉矶的王太太只好陪两老回乡,帮忙安顿一切。之后没想到连王太太都爱上大理,两人一商量就取消了移民美国的计划。4年前,王先生也 办理退休,跟着父母和太太一起回大陆过起养老生活。
   
    王先生说,大陆最吸引他的地方除了生活开销低,就是风景、环境最吸引他。以大理来说,完全零污染,鸟语花香,而且民风朴实,平时在自家园子种菜、种花,过着自足自乐的生活,这是他几十年来一直向往的生活模式。

   
“候鸟”生活


    在台湾报馆上班的孙女士是有意退休后回大陆的另一类人。因为她到现在也还没退休,但她一直看好大陆的经济发展,加上丈夫经常到大陆出差,所以10年前两人就在上海置业,目的就是为以后养老作准备。
   
    有人戏称这群到大陆养老的台湾人为“候鸟”,国为他们普遍在台湾还有子女。因此,每年总是要回台湾好几次。看看小孩、孙子,逗留台湾一、两个月后再回大陆,过其闲云野鹤的颐养天年生活。
   
    有人作过分析,发现有三类人倾向回大陆养老:首先是台商。他们在大陆投资生意,工作多年,环境由熟悉到习惯,又逐步建立了人脉关系网,年纪大了干脆就在当地安享晚年,是顺理成章的事。
   
    第二类人是公务员。他们有些人选择沿海大城市定居,例如上海、苏州、杭州等地。再者是通过自己在大陆的亲友安排,回乡置产,欢度余生。
   
    第三类人纯粹就是醉心神州风光。台湾毕竟小,风土人情和自然环境相对大陆要单调得多。这类台湾人大都是到大陆旅游时,喜欢上大陆名山好水、高原戈壁或者底蕴丰厚的文化景观,禁不住吸引,左思右想后觉得只有留下定居才能消解胸中浪漫情怀。
   
    第三类人以在云南大理的“台湾村”最出名。当初就是一群台湾游客爱上大理的好山好水,再加上当地地价便宜,立刻行动,买地建屋。现在这座台湾村里已经住了18户台湾人。

   
法律问题初露端倪


    随着到大陆定居或发展事业的台湾退休人员人数不断增加,一些法律问题也日益浮现。日前台湾士林地院民事庭法官驳回4名台湾女子放弃继承在大陆死亡父亲遗产的申请,理由是她们提出申请的日期超过了法定期限。
   
    原来,按台湾现行规章,台胞在大陆死亡后,需经过台湾海基会协助办理死亡认证,通常需时月余,才能顺利办完后事。一些在大陆经商的死者的家人害怕死者在大 陆留有债务,因此选择放弃继承权。但法院对死者家属放弃继承申请,以家属知悉死亡后的两个月内提出为要件,这使许多有躲债务想法的人不能遂愿。
   
    本案中的陈姓老伯10年前自台湾铁路公司退休,后前往大陆从事进出口生意。虽然生意规模不大,但家人都觉得父亲身体还健康,找点事做可以退而不休,打发时 日,所以没有理会。但去年6月底,老人在大陆因心脏病突发而过世,4姐妹立即为父亲料理后事。经过严格的程序,至8月间才完成死亡认证。
   
    家属后来得知,两岸有关方面对个别人在台湾买高额保险后到大陆诈死骗领保险金,已经在多年前联手出台严格死亡认证程序。
   
    陈老伯在大陆留有3处房产,但都是按揭贷款购买,4个女儿不知道父亲在大陆地区是否有负债,因为怕麻烦,她们一致表示不愿继承父亲遗产,遂向法院提起放弃继承申请。
   
    4姐妹表示,当初替父亲办理后事时,所有手续都以海基会的认证书为凭据,最后也是以海基会的认证向台湾户籍机关申办死亡证书,因此她们一直以为父亲的死亡 日期应该以海基会发证的日期为准。但后来向法院提出放弃继承申请时,才知道法定期限是从知悉死亡消息那天开始计算的。他们认为在其他手续都以海基会为准的 情况下,台湾司法机构以知悉日期为准对一般民众有失公平。但法院方面表示,以知悉日期为准是符合法理的规定,不能因为行政程序上的问题而作其他解释。(星 岛

所有跟帖: 

这几年大陆房子消费工资大幅上涨,恐怕也不行喽.某些半路港台同胞也只好用30年前8大件自慰了:)) -红狮瓴- 给 红狮瓴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06/2012 postreply 12:47:39

阿Q“名言”“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 -红狮瓴- 给 红狮瓴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06/2012 postreply 13:05:34

首查在陸台人 17萬283人(转载 -红狮瓴- 给 红狮瓴 发送悄悄话 (1429 bytes) () 07/06/2012 postreply 12:49:18

有多少大陆新娘在台湾你知道吗?-- -江上一郎- 给 江上一郎 发送悄悄话 江上一郎 的博客首页 (1227 bytes) () 07/06/2012 postreply 14:22:13

占人口百分比会算吗?小学数学:) -红狮瓴- 给 红狮瓴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06/2012 postreply 14: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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