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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理事会廿五日无异议通过台湾申请欧盟免签证案,完成台湾免签案最关键程序,待欧盟公报公告廿天後即生效,台湾民众到欧洲观光、商旅、洽公,即可半年内免签停留九十天。 台湾民众将可免签证进入欧盟廿二个申根公约国和挪威、冰岛、瑞士、罗马尼亚、保加利亚、赛普勒斯共廿八国,半年内可停留九十天。梵蒂冈、摩纳哥、安道尔、列支敦士登、圣马利诺、丹麦领土格陵兰、法罗群岛等地,也会跟进适用。 欧盟竞争部长理事会当天上午审查台湾免签案,此案因列入无须讨论的A-item项目,中午十二时半左右即顺利通过。 欧盟执委会在七月五日提出台湾免签案,十月先後在欧洲议会外交、内政两委员会通过。欧洲议会十一日以压倒性多数通过台湾申请欧盟免签。 欧盟执委会内政专员马姆斯壮女士受访时指出,台湾民主化成熟,不论边境安全及同区域之间联系等各项指标,都完全符合欧盟免签证标准。 欧洲议会德国籍议员克莱瑟尔多弗勒表示,台湾是民主国家,根本不必担心会有台湾人试图来欧洲却不打算回台的问题。 马姆斯壮说,她乐见台湾民众可享免签进入欧盟,这对双方文化与各层面交流都有很大助益。 【2010/11/26 联合报】 |
欧盟免签「台湾民主 不怕来了不走」
本帖于 2011-01-08 08:16:39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欧盟免签「台湾民主 不怕来了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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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海地也民主,台湾怕不怕来了不走?
-惨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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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2010 postreply
22: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