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敦义:ECFA签署后 反对者可提公投
(2010-05-04 5:25pm)
早报导读
(综合讯)中评社报道,台湾行政院长吴敦义今天在一场宣导ECFA座谈会上强调,ECFA签署后,将会送交立法院审议,如果立法院审议通过,反对ECFA的人,可以依照公投法的规定连署推动公投。
吴敦义说,马英九上任后,没有开放任何一项大陆农产品,也保证未来签署ECFA后,不会开放大陆的农产品与劳工,就像两岸直航,过去台湾有人主张是国际航线,大陆也有人坚持是国内航线,最后双方搁置争议,就叫做两岸航线,而两岸航线也是源自立法院通过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吴敦义强调,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就是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担任陆委会主委时,在2003年10月通过修正案,其中有一条,两岸签订的协议,如果必须修改法律才能实现,必须经过立法院审议通过才能实施。如果只是行政授权或规范,不涉及修法就可以达成者,只要报经行政院核定,函请立法院查照就可以施行,假如立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做出决定,自然生效实施。
吴敦义表示,将来两岸签署ECFA,一定依照宪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送请立法院审议,如果立法院通过,就可以开始实施,假如立法院反对,自然失效不实施,中间涉及是否公投的问题。
吴敦义解释,如果届时立法院没有异议通过,但还是有部分人士反对,可以依照公投法的规定,连署推动公投;假如立法院反对,赞同ECFA 的产业也可以依照公投法的规定,连署推动公投翻案。他强调,公投是人民依照宪法享有的权利,不可能去阻挠。
吴敦义:ECFA签署后,如果立法院审议通过,反对者可提公投
本帖于 2011-01-08 08:16:39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所有跟帖:
•
中选会已通过台联发起的ECFA公投,六月底将举行反ECFA大游行
-sunduk-
♂
(2244 bytes)
()
05/04/2010 postreply
12:5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