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五星红旗是要做主人,而抗星条旗是要做美国的走狗。作为个人,可加入美国国籍,在法律上是和任何美国人平等的。 但是抗着美国国旗在台湾闹独立,就能获得美国公民的待遇吗?这是做梦。 过去有报道美国大兵在日本、韩国奸淫妇女而不受惩罚激起民愤,这些大兵敢在美国本土奸淫日本女人或韩国女人吗?抗着美国国旗闹独立,结果能好过日本人或韩国人吗? 如果有的女人很欣赏被美国大兵奸淫,那我就无话可说,有人愿意当妓女,也是个人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