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有法律有死刑法条的情况下,该执行死刑而不判不执行,形同违法。岂不贻笑国际? 你是执法者,还是看人脸色的墙头草?台湾人没有起码的法律素养, 从陈水扁当着“总统” 公然违背宪法,到这个法务部长公然要违背刑法。台湾你太搞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