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010年2月9日电
前总统陈水扁去年底向美国法院提出诉状,表示台湾总统只是「美国军事政府代理人」,被蓝营告发外患罪。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今天以罪证不足为由,将陈水扁不起诉。
陈水扁去年间因贪污案件被台北地方法院判无期徒刑後,委托友人与律师到美国提出诉讼,主张台湾在二次大战後的状态,应属美国军事占领,中华民国政府无权管辖,他过去担任的总统一职,只能算是美国军事政府的代理人,台湾法院不能审判他,扁案应由美国军事政府管辖。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认为,陈水扁的言行涉及刑法第104条第1项通谋丧失领域等罪,向高检署提出外患罪告发。
高检署侦办後,认为陈水扁向美方提出的诉讼内容,主要是要求扁案应移转管辖至美国法庭,这些都属诉讼的防御方法,陈水扁虽向美方提出诉讼,但他所指的美国军事政府,於现实国际政治上并不存在,纯属学者主张的虚拟组织,陈水扁的诉求,与刑法外患罪的构成,尚有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