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在大陆享受的优惠
台商在大陆享受的优惠
国务院于1988年6月及时公布了“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为台商赴大陆投资提供了法律保障与政策条件。
为了鼓励台商到大陆投资经商,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外,中央政府还根据具体情形制定了一些政策,以鼓励台商到大陆发展,如鼓励台商投资的七项措施,其中包括一直实施到现在的“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同时,各地为了鼓励、吸引台商投资,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立法、政策与措施,除了给予台商政策上的优惠外,还采用特殊措施以保护台商的权益,如建立台商投资区,设立台商投资投诉中心或调解中心,在能源与基础设施上给予台商以特殊的优惠等。
各省市颁布的优惠政策
各地为了鼓励、吸引台商投资,纷纷出台了一些地方立法、政策与措施,除了给予台商政策上的优惠外,还采用特殊措施以保护台商的权益。
台商的“特区”优惠
为了推进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加快我国改革开放,1989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厦门市杏林地区、海沧地区及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开发部分18平方公里为台商投资区。
针对行业的优惠政策
出口加工:大陆政府为鼓励台商出口企业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鼓励类项目进出口减免税政策。
科技产业:进入新世纪大陆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尤其是对集成电路与软件等高科技产业提供诸多优惠。
产业对接:大陆为缓解台湾产业发展压力,推出一系列特殊政策,有针对性地承接台湾外移产业。
台商早期投资大陆都是“台商出资出经理、大陆出人出土地”的模式。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在大陆不仅“出土地、出劳力”,还包括现在的“出资金、出人才、出技术”。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台商投资大陆的模式将越来越多地向“台商搞管理、大陆搞配套”方向发展。
经过二十年的积累发展,大陆台资企业已走到了转型升级的关节点上,而破解‘融资难’就成为扶助台资企业上台阶、上档次的重要‘推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