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贿选 为何绩效大跌
◎ 王洲明
投票在即,今年查贿件数跌到谷底,追根究柢是政党与政客让选民失去勇於检举的动力。
蔡英文主席十月即表示「查贿是蓝绿胜负关键」,然比对法务部选前12天发布数据∶「情资2568件、起诉23件23人」;相较於4年前选前30数据∶「情资4132件、起诉37件共222人」,虽因县市合并,件数少属合理,但选战只剩数天,今年绩效显然差太多了!
难得朝野政党主席(马英九与蔡英文)都重视查贿,何以绩效反跌?乃因这几年法务部、检方与政客「公开鼓励、私下抵制」,选民信心渐失。证据如下∶
一、法务部加设阿Q奖金门槛∶检调无力追究第七届立委选举,苗栗县疑似「假参选真领奖」弊端,却加订「候选人得票数须达『保证金退还数』门槛才发放」的规定。
二、检方核发奖金拖泥带水∶连抓贿达人王坤盛、中县抓鬼队等,於申领奖金时都遭到不明原因拖延,其他秘密检举人发放情况可想而知!
三、拒发理由荒谬与伪证∶中县王姓选民检举县长候选人判决定谳,台中地检署蒋忠义检察官拒绝给奖的理由为「有道德危险、国家无如此财力」;王某退而要求酌情给奖,当年的台中地检署检察长陈守煌伪证「检举当年并无酌情给奖」规定。
四、政客反贿悬赏是口号,选民要悬赏金需与政客对簿公堂∶廖永来一九九七年竞选台中县长时悬赏卅万元,诉讼裁决给奖;廖永来当选县长後,於二○○○年鼓励抓总统贿选悬赏二百万元,有梧栖镇民抓到泛蓝桩脚贿选判罪定谳,县府竟然翻脸拒发奖金,检举人提告却败诉须赔县府所有诉讼费用。
查贿如要有绩效,除了法务部阿Q条款要废除外,检警调第一线受理人员也应了解「鼓励检举贿选要点七∶不待请求主动给奖的规定」。核奖程序要熟且核奖应从宽。至於政客悬赏,要公证或将奖金提存法院,否则事後官官相护,小老百姓不谙行政窍门,领不到奖金还要赔钱之事经媒体报导,反贿志业去掉大半!
(作者为东海大学政治系博士生、台中县常任选举监察小组委员)
马政府「公开鼓励、私下抵制」,查贿选为何绩效大跌。
本帖于 2011-01-08 08:16:39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