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办网站 ketagalan.org.tw关闭,10/16 回应释宪声明转存凯达格兰基金会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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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16 陈前总统办公室新闻稿∶回应今日司法院大法官释宪第665号解释

针对今日司法院大法官释宪第665号解释, 陈前总统办公室发表声明如下∶

肯定释宪结果对法官法定原则的肯定, 确立法官法定原则的宪法精神,但仍然非常遗憾大法官665号解释 规避了法律保留原则的审查, 没有面对目前所依据的并案规则未经立法审查, 而仅以内规形式限缩人民基本权利的事实; 尤其更回避了对声请人进行中案件进行具体解释, 导致当事人及相关人仍陷在模糊的法律解释空间中, 失去人民所期待的定纷止争功能。 我们认为至少有以下几点漏未解释∶

即使依据台北地院刑事庭分案要点对一般案件的规定, 台北地院仍然明显违反该要点之相关规定。 当公开抽签之周占春法官依该要点第10条提出并案要求, 签请审核小组议决时,依据该要点第43条之规定, 审核小组之组成应「由刑事庭各庭长(含代庭长)组成」,有13个 刑事庭庭长被排除在外,在台北地院在有18个刑事庭的情况下, 却仅由5位刑庭庭长组成,做成并案决议。 等於以私相授受的方式决定该并案法官,显然违反665解释文中一 再强调的需保障当事人受到独立、公平的司法审判原则。

同时本案之并案程序亦违反「大案不并小案」、「专庭不并普通庭」 之并案惯例通则。

因此虽然大法官解释认为台北地院刑事庭分案要点系一合宪规范, 但基於以上两点, 我们认为台北地院之并案过程仍然是一个违法的决议, 是一个违宪的结果。

大法官第665号解释肯认重罪羁押不能成为单一羁押理由, 须同时具有其他逃亡、湮证、串证等要件, 此见解是台湾司法人权保障又迈向前一步。 而这项见解也与当初台北地院周占春法官两次无保解除陈前总统羁押 见解相同。因此我们呼吁目前本案进行中之二审法官, 也要拿出相同的人权标准与专业勇气, 重新考量陈前总统之羁押必要,尽速停止对陈前总统之羁押。

至於665号解释中接受检察官有抗告权的说法, 系忽略检察官系国家机关,并非一般人民, 亦即并非宪法第16条中所说的人民,因此无从援引此抗告权。 因此我们认为此为一不恰当的解释, 混淆了原本的法律程序及权利来源。


09/10/15 陈前总统办公室新闻稿

请陈聪明检察总长拿出具体事证
说明扁家是否在瑞士藏有1亿美金

陈聪明检察总长昨日於立法院答询时表示, 陈前总统及其家人在瑞士藏有1亿美金云云, 经查相关事证从未出现於任何卷证之中, 另最高法院於日前发回高院更裁的裁定书中, 亦明确表示所谓陈前总统於海外藏有钜额资金, 高院及检方从未提供具体事证及注明卷号, 而陈总长表示此数字为特侦组推论粗估而来, 身为检察总长於国会答询时, 竟然可以信口开河以未经查证的事实向立委报告, 显有渎职及不适任之嫌。

依据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初步认定扁案所谓的犯罪所得, 仅国务机要费约1.4亿、龙潭案3亿、南港案1亿、陈敏薰100 0万,即使加上新起诉的所谓秘密外交零用金33万美金,约100 0万新台币,总计亦只有约5.6亿元,与陈聪明总长所述1亿美金 ,约33亿新台币,差距有5、6倍之多,为何有如此大之落差, 陈聪明总长有必要拿出具体事证清楚说明, 而期间特侦组是否再次涉嫌隐匿证据、滥权羁押, 亦应对社会有所交代。

中国时报今日报导,扁家在瑞士藏有1亿美金相关事证, 曾出现於由本办公室代为发布由瑞士检方给陈致中先生私人银行的信 函之中。经检视相关文件, 该段文字为瑞士检方引述特侦组向瑞士申请司法互助之理由, 其原文如下∶「台湾司法当局怀疑陈水扁及其配偶吴淑珍涉及200 6年之贿赂案。渠等并遭指控侵吞2亿新台币公款且非法私占政治献 金。总计其非法所得已超过31亿新台币,即约1亿美元, 这些犯罪所得後来主要经由瑞士帐户漂白。 完整之犯罪事实已在互助申请及其追加申请附上, 其影本收录於本裁决书之附件。」 这一段文字仅在陈述特侦组向瑞士检方表示怀疑扁家在瑞士可能藏有 1亿美金,跟瑞士检方证实扁家在瑞士藏有1亿美金, 根本是两回事。中国时报在报导之前,从未向本办公室查证, 而造成错误的解读与报导,在此表示强烈的抗议与遗憾。 另检附特侦组於2008年9月22日向瑞士检方申请国际司法互助 所述「事实」部分文字,如附件一。

另有关陈聪明总长针对319枪击案之发言,陈前总统曾多次表示, 他是319枪击案的受害者,他比任何人都希望知道真相为何, 他更要求法务部及特侦组务必彻底调查,以洗刷所谓319枪击案是 由他所「自导自演」的污名,还给他一个公道。

319枪击案是由原特侦组检察官及当时台南地检署朱朝亮检察长所 签结,检察总长陈聪明昨日於立法院答询时表示, 有新事证显示与当时侦办的结论不符。对此, 朱朝亮检察长及检察机关在侦查期间是否有所违失或疏漏, 陈聪明总长有责任也有义务向外界做完整说明,以厘清责任的归属。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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