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化其“一国”之条件,承认“中华民国”的相当实体性】内涵是什么?

本帖于 2011-01-08 08:16:39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松化其“一国”之条件?如何松、什么条件可以被“松”化?呵呵,很有意思。

两国(老李的)和一边一国(阿扁的),是一个意思的不同说法,至于叫中华民国和台湾国,无大区别。中国,曾叫作。。。唐、宋、元、明、清、中华民国的国家,我们的家园,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时候,分成了两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得起这样的历史责任么?台湾的中华民国当局担得起这样的历史责任(恐怕多此一问)吗?

不分成两国的话,其中一方就以“主体性”来“纠缠(想不出更好的词,恕谅)”了。让我们看看这个主体性是什么、怎么来的?

中国当时叫“中华民国”,其政府被本国人推翻,旧政府跑到本国一省,叫台湾的岛上,继续“中华民国”的统治,在美国势力介入下,仍旧声称是中国的政府、并代表着中国,直到被联合国赶出来了之后,还硬拗着:中华民国的主体性,就这样“产生”了。鉴于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的原则,原来这个“主体性”是借着曾经统治过全中国、并同时坚持声称仍在代表着全中国,“才”有的。

文中“台方的‘主权’意识”,是仍旧代表“全中国”的主权意识吗?承认“中华民国”的相当实体性,到底是什么?大陆不是说,大陆与台湾都是中国的一部分吗,还要怎么说呢?

说到底,主权和领土到底能不能分割、1949年到底输没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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