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不能先修正这些问题吗?为什么只有在“有问题的对台政策”和武统这两个不会的options中选一个呢? 大陆可以不需要这么讨好台湾而照样跟台湾做生意,用公平合理的政策使双方得利而不是一方独占全利。比如,在金融业的交流上,为什么一定要签订那个卖身契而不去搞一个更公平的条约?台湾金融业不干?鬼才相信。他们不干,他们就一分钱都赚不到。有这么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