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對6分之1:台湾2005年以前的摩托车牌分台湾省、台北市、高雄市

来源: 2009-03-30 19:25:1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以前是由於"台北市"與"高雄市"是院轄市,位階與"台灣省"平行,因此各管各的,分成三種車牌

後來考慮到台灣的摩托車南北到處跑,警方時常抓到掛外地車牌的違規摩托車,而且台中縣市和台南縣市合併後,也有可能升級變成院轄市

因此2005年以後開始掛牌的"台灣區"新車只有英文和數字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