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免职退休金恐泡汤?郭冠英∶认了!
NOWnews "2009/03/23 01:07"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卷入辱台岛言语风波的新闻局驻多伦多官员郭冠英回到加拿大,两天没进办公室,被新闻局认定以旷职论。郭冠英却指是因为他的人身安全遭到威胁,担心进了办公室,会影响其他同仁安全;只是,新闻局认为他如果真是担心安全问题没上班,至少也要打电话请假,可是郭冠英却是搞失联。
本月31日郭冠英不一定会依新闻局的要求返台,他说,因为不论在台湾或加拿大,人身安全都受到威胁,如果他顾虑人身安全而不能如期回台,因而遭到撤职,那也认了!
自从抵达多伦多的机场,郭冠英就接到同事电话,告知出了机场可能会有状况,也就是因为这样,他担心会有激动民众影响到办公室同仁安全,他都没进去公室,因而被新闻局认为旷职两天。郭冠英反驳说没进去办公室就算旷职,那进去一个小时算不算?晚上下班後才进去又有算数吗?
新闻局决定,若郭冠英旷职4天,就要让他记两大过免职,不过郭冠英似乎是豁出去了,他说如果为了人身安全,而没有在331前返台,因此被撤职而领不到退休金,他也就认了!因为安全比退休金重要得多了。
新闻局长苏俊宾21日表示,依规定郭冠英应在18日进行交接工作,31日返台,如果连续旷职4日或者抗拒调动,情节严重者可记两大过免职。新闻局相关官员指出,郭冠英会不会连续旷职,要看周一(30日)他有没有进办公室上班。
旷职後首度现身?郭冠英∶我就是「范兰钦」!我来负责!
NOWnews 更新日期:"2009/03/23 12:03" 记者陈思颖/连线报导
新闻局驻加拿大多伦多新闻组长郭冠英今(23)日上午现身接受媒体专访,除了不讳言坦承自己就是「范兰钦」,郭冠英还强调,「里面大部分的文章都是我写的」。郭冠英更强调,以笔名、匿名发表文章,是言论自由最基本的保障,「不能去追查真人是谁」。
对於旷职一事,郭冠英激动地强调,「代表处叫我不要来啊!我坚持要来,害得代表处都受到冲击,就算我不来,也是我自己可以决定的事情」。郭冠英表示,他才去代表处半天,民众就来抗议,「代表处马上就叫我回家」。
针对记者直截了当询问,「你到底是不是范兰钦」?郭冠英毫不犹豫地连答两次,「我就是范兰钦!我就是范兰钦!里面大部分的文章都是我写的,我来负责」。郭冠英表示,目前有很多朋友都自称是「范兰钦」,事实上,他们的确曾发表一些文章。
郭冠英强调,「范兰钦这个概念,是很了不起的概念,就是我,我就是范兰钦」。郭冠英说,别人可能会好奇当初他为何不承认,但以笔名、匿名发表言论,是「言论自由最基本的原则」。
郭冠英强调,「如果我说『推翻中华民国』的言论,这个就应该保障,如果我说『恭喜发财』就不需要保障」。因此,以笔名、匿名发表文章,是言论自由最基本的保障,「不能去追查真人是谁」,在警总的时代可以追查,在民主时代就不能。
东森∶「范兰钦」是很了不起的概念,若免职退休金恐泡汤,郭冠英认了!
本帖于 2011-01-08 08:16:39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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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笔名、匿名发表文章是言论自由最基本的保障,「不能去追查真人是谁」。
-∶米台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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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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