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就可從寬嗎?2009-03-07 中國時報

来源: 2009-03-06 15:13:3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短 評-坦白就可從寬嗎?
2009-03-07 中國時報 【本報訊】
 經濟通緝犯要回台投案,原本是值得欣喜的事情,但如果投的不是自己所犯的案子,而是別人的案子,那是司法為政治服務,對社會正義的伸張將造成傷害。

 繼辜仲諒、劉家昌之後,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也揚言,有意在近期內回台投案,並聲稱要帶回未曾公開的資料,還原扁珍收受企業不法政治獻金的真相。假使此事屬實,顯然是受到「辜仲諒模式」的鼓舞。

 辜仲諒因為對扁家洗錢案和盤托出,得以換來不羈押、不限制出境和住居的自由,這似乎讓滯留海外的經濟通緝犯「呷好逗相報」。涉嫌掏空黨產的劉家昌,背負一大堆弊案的陳由豪,他們之所以願意回台,條件交換必然是主因。

 不過,這些人畢竟都是掏空公司的經濟犯,倘若他們趁著改朝換代之際,大搖大擺地進出國門,彷彿回台投案作證,就可以換得自由之身,那是政黨輪替的莫大諷刺,對台灣民主的斲傷,不能小覷。

 其實,犯行與作證應該是兩回事,不能因為在政治口供「坦白」,就對經濟犯行「從寬」處理。假使只因他們回台有助於扁案偵辦,而忽略當初經濟犯罪的事實,那麼這種投案將給人投執政者所好的負面觀感。

 扁案是很可惡,但若為了辦扁而對通緝犯網開一面,勢必摧毀人民對司法僅有的些許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