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永成說溜嘴 扁國務費部分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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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8 中國時報 【王己由、陳俊雄、陳志賢、蔡慧貞/綜合報導】
 國務費案「認錯不認罪」的馬永成、林德訓,十七日在庭訊中,把責任推給陳鎮慧。馬永成強調,國務費領取,雖然是用他的名義,但如何使用、有無偽刻印章以犒賞名義領取,他不清楚,都是陳鎮慧負責作業。

 還有,陳鎮慧有沒有如起訴書指稱,將五千多萬元機密費部分,以現金搬到玉山官邸交給吳淑珍,他也不清楚,「這是她們兩人的事」,陳鎮慧被訴取得吳淑珍交付的不實發票核銷國務費,他一樣不知情。

 馬永成庭訊中固然謹慎、小心,卻還是說出扁家使用的國務費,有部分可能私用,且九十一年度起,停止將非機密費的剩餘款撥充機密費作法後,因總統陳水扁需要用錢,他確實告知陳水扁會以虛偽「犒賞」方式,把國務費的錢領出來,但沒有指示陳鎮慧偽刻清冊上人員印章。

 遭押在台北看守所的前總統陳水扁,比對特偵組起訴內容與律師團為他製作的辜仲諒龍潭案光碟譯文,認為特偵組「故意誣陷」,親手擬好一份厚約廿張紙的告發狀,告發朱朝亮、吳文忠、李海龍、越方如等四名檢察官涉及濫行追訴、教唆串證及偽造文書。

 陳水扁透過律師鄭文龍表示,特偵組起訴譯文約二千字,但光碟譯文有一萬多字,內容相差近五倍,特偵組檢察官明顯教唆辜仲諒,在違背本意下作出不實口供。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昨強調,特偵組檢察官依法辦案,檢察官認為辜仲諒證述內容為真,不可能教唆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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