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重判十八年,王令麟不乖想偷渡,确定在台北看守所过年
王令麟再遭羁押 确定在北所过年
中广 更新日期:"2009/01/21 11:35"
众所瞩目的力霸案,台北地院一审依证交法及背信等罪判处前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十八年徒刑,罚金七亿,依规定他必须定期向合议庭报到,据了解,王令麟疑似和人蛇集团接触试图逃亡海外,合议庭认为王令麟有逃亡意图,因而再度裁定羁押禁见,也因此确定王令麟要在台北看守所过年。(黄进恭报导)
去年十二月三十一号力霸案台北地院一审宣判,审判长李英豪宣读判决书主文,前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兄弟多人,几乎都被判处重刑,其中前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遭判十八年徒刑,罚金七亿元,由於全案还没移审到二审,王令麟必须每个礼拜三向台北地院合议庭报到,结果审判长李英豪等人裁定王令麟羁押禁见。
据了解先前王令麟以三亿五千万重金交保,每天晚上必须向辖区派出所及每礼拜三向台北地院合议庭报到,他到派出所都是身穿简便衣服,行事非常低调。不过有消息传出王令麟试图和人蛇集团接触,打算以偷渡方式潜逃出境,消息曝光,合议庭可能因此认为王令麟有明显逃亡意图,因而再度裁定王令麟羁押禁见,也确定他得在台北看守所过农历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