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志芳:邱義仁常關切巴紐案

本帖于 2011-01-08 08:16:39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中國時報 【蔡慧貞/專訪】

 前外交部長黃志芳面對監察院本周即將召開的巴紐案彈劾審查會,滿腹委屈,昨日接受本報專訪表示,邱義仁在推動巴紐案上是「經常表達關切、詢問」,而非如邱所言不管後續撥款等事。他甚至透露,就是因為邱對金紀玖的「有信心」,才會延誤了採取法律行動和追討鉅款時機。

 監察院以「沒有邱義仁指示的條子,簽文只到部長」,將後續撥款侵吞責任都算在黃志芳身上。他委屈地說,在行政機關,「長官口頭指示和書面指示的效力是一樣的」,此案子推動過程,「邱先生經常表達關切、詢問和與外交部互動」。

 黃志芳表示,將巴紐案的二千九百多萬美金款項辦理「保留款」,絕對不是為了「隱匿案情」,將該筆款項「保留」在外交部的用意,就是為了要想辦法追回這筆錢,不讓國家受傷害,否則「我大可以想辦法把這筆錢用決算處理掉」。

 他坦言,就因為他堅持要追回這筆錢,從頭到尾沒有妥協,不願意隱匿,「才讓民進黨內很多人對我很不諒解」。不過,黃志芳也說,二○○六年十二月金紀玖逃跑出境後,也因為邱義仁一直說,金紀玖不是一個會對不起中華民國的人,邱義仁對金那麼有信心,他只好想盡一切辦法找人。

 黃志芳說,吳思材在二○○七年一月初同意將他和金紀玖的聯名帳戶的權利無條件轉讓給參事張強生,且不可撤銷;同時吳思材更簽下一紙「證明」:「二千九百多萬美元款項全數是巴紐案的建交援助款,如果建交不成,這筆錢必須無條件歸還」,才讓外交部一直相信吳的「誠意」,以為錢還在新加坡吳、金兩人的聯名帳戶中。

 至於外交部為何直到二○○八年四月間才同步向新加坡和國內正式提出告訴?黃志芳說,吳思材一直宣稱錢還存在新加坡兩人聯名銀行中,直到二○○八年三月十八日當天張強生和吳思材一起到新加坡,才向張強生坦言,錢早就被提領一空。

 黃志芳說,獲悉此事後,他當天馬上進總統府向陳總統面報這件事,並明白向扁表示,「一定要採取法律行動」,當時,正值總統大選前夕,陳水扁的不高興,可想而知。

 巴紐案也就在關鍵的三月十八日黃志芳堅持採取法律行動後,再也紙包不住火,引爆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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