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責巴紐案 王建煊帶頭提案

本帖于 2011-01-08 08:16:39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彈劾邱義仁黃志芳 創監察院先例

【台灣新聞組台北11日電】監察院針對前總統陳水扁時代的機密外交案進行清查,院長王建煊更親自上陣查案,針對巴紐案與主查監委杜善良一起提案,彈劾前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和前外交部長室參事張強生等經辦人員。王建煊帶頭「拚業績」,已創下監察院先例。
據中國時報導, 除了巴紐案外,包括「安亞專案」、「醫和專案」、「拉美專案」等均查核,了解其成案、經費核銷過程,發現多筆外交機密預算動支流程,均只有邱義仁和外交部人員兩方簽名就可動支,不符機密預算動支程序,監委將究責。

據報導,2006年8月查德與台灣斷交,隨後國務機要費案爆發,時任國安會祕書長的邱義仁想起柯承亨介紹的金紀玖,認為台灣與巴紐建交可為扁加分,頗有為扁「沖喜」意味,遂指示外交部與金紀玖合作談判建交事宜。隨後黃志芳即展開相關接洽作業,並由黃志芳祕書張強生陪同吳思材、金紀玖赴新加坡開設帳戶。在黃志芳公文簽名指示下,外交部會計部門陸續撥出3000萬美元直接匯到吳、金兩人戶頭,2006年12月底,金隨即逃逸無蹤。

監委調查發現,過去機密外交經費欲交付中間人,均由外交部人員與中間人聯名開立帳戶,因此外交部可以監控資金提撥狀況,而非如巴紐案直接匯款至金、吳兩人名下帳戶,全無監控機制。

報導指出,2006年國務機要費案爆發時,審計長蘇振平認為外交部機密費動支亦無章法,堅持外交部必須清楚交代各項專案動支細目。外交部唯恐巴紐案「東窗事發」,因此未將該案遭侵吞的3000萬美元款項列實支數送審計部核銷,而是從2006年起一直以外交部暫付款性質,向監察院辦理保留在部內以「隱匿案情」。 直至2008年初,黃志芳眼見政黨即將輪替,才正式向新加坡和司法單位展開追討作業。


世界日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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