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point statement: 看第四点

一、台湾感谢布什总统在2005年京都演说中明白表示,美国珍视与台湾之夥伴关系,且赞扬台湾之民主繁荣。台湾亦感谢美国盼继续就双方互利之事项共同合作。

二、台湾无意改变现状,也坚决反对以任何非和平手段造成此一现状的改变,并感谢国际社会共同支持维护现状。

三、「国统会」之终止运作及《国统纲领》之终止适用,不涉及现状之改变,而是基于主权在民之民主原则;只要符合民主的原则,尊重两千三百万台湾人民自由意志的选择,两岸未来将发展任何形式的关系,我们都不排除;也坚持任何人不得为台湾人民的自由选择预设前提或终极目标。

四、宪政改造工程之推动,必须要符合由下而上、由外而内、先民间后政党之精神,依循现行宪法程序,最后仍需立法院四分之三之同意,以及人民公投复决。任何不符合此种程序的主权议题,不仅无益现状的维持,也将不会被处理。

五、为了谋求人民最大的福祉,促进两岸关系的良性发展,双方必须透过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协商对话,积极寻求建立互动交流的有效机制,以消弭歧异、增进互信、解决问题。

六、台湾人民拥有平等参与国际社会的权利与义务,更愿意积极扮演全球民主社群负责任的贡献者。中国片面排除或打压台湾人民参与国际社会的空间,不仅违背自由、民主、人权的普世价值,更伤害双方人民之间的情感,完全无助于两岸关系的稳定发展。

七、为确保国家安全,避免台海军事平衡向单方面倾斜,台湾会积极强化并提升自我防卫的决心及能力,以维护台湾民主、自由、和平的现状不被片面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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