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 如果陈水扁出一本书说李庆元曾有外遇

但又不提供任何物证人证. 法院判陈水扁败诉, 陈是否也可以抬棺材到法院抗议司法不公? 陈如果这样做, 李议员又该怎样想?
当个议员不等于胡闹. 另外, 议员的责任不是去揭发某个政客是否有外遇. 这种事情应该交给传媒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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