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有意思!读书的乐趣之一是connect the dots, 你把3个作家都connect the dots,

来源: 2022-04-25 17:24:2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而且还非常有道理。

我只读过你文里第一个作者Austen 的书,你的点评非常老辣。Dickinson 的书我看不下去--不解他的英语每一句为啥那么长。

你文里的第三个作者Chesterton,以前不知道,刚才去狗了一下。

不过Austen的书不算我的茶。我不喜欢的有2个原因:

1. 其实她的语言骨子里有种刻薄劲(我的个人见解,粉肯定不同意我)

2. 场景/生活空间这些太狭窄,男婚女嫁,兄弟姐妹争遗产,就这几个套路

但我同意你的点评--她的本事在于螺丝壳里做道场,而且她确实有洞察力,而且wit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