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成书新探(转载)
《红楼梦》成书新探(转载)
(作者:刘兆榕)
01.
我对《红楼梦》的研究兴趣,是因读了前五回的文字,始终不相信曹雪芹生前只写出一个半截故事,就“泪尽而逝”;也不相信后四十回,是高鹗在他去世二十多年后凭空补写而引起来的,谁知问题一钻进去就出不来了,常被困扰在“剪不断,理还乱”的疑团之中。
大家知道,关于这部长篇历史小说的成书经过,历来众说纷纭,甚而对曹雪芹的著作权也不断有人提出质疑。如吴世昌先生曾认为在《红楼梦》的成书过程中“最初有曹雪芹的《红楼梦》和脂砚斋的《石头记》(或《风月宝鉴》)后经曹雪芹把二书合并,增删五次,不断加工,遂有传世八十回之书”。
对此,戴不凡先生却列举了大量例证,来说明《红楼梦》“是曹雪芹在石兄《风月宝鉴》旧稿基础上,巧手新裁,改作成书的”,但尚未“全部竣事”。
而红学界的普遍看法则是“曹雪芹经历了‘十年辛苦’五次删改,才写定《红楼梦》的前八十回,后几十回有个初稿,还来不及改定,就被贫病夺去了生命,竞使这部小说成为未完成的伟大作品”。
然而我的看法是:以上三种意见虽然都有一定根据和道理,但共同点则是把现存传世前八十回的构成,都直接归于曹雪芹的“十年辛苦”,“五次增删”,这在研究上,大概是受了那位“前辈姻戚有与之(雪芹)交好者”的裕瑞的影响,故认为这三种说法在立论上都不是解释疑团,说明真相的正确途经。因此一九八五年全国红学讨论会上,曾不揣冒昧地以《红楼梦成书新探》一文提出来参加讨论,当时的主要论点是:
一、曹雪芹早在生前十年,就已从头至尾基本写出了《红楼梦》的整个事故,其手稿最初在他的至亲好友之中秘密传阅评论(“初评”)时,也原是一部内容直至末回《警幻情榜》的完整故事。而后几十回的破败悲剧过程,既不是“来不及改定”,也不是什么“被借阅者迷失”,而是因涉及到当时建封统治阶级内部的财产和权力再分配斗争,不敢让它原原本本地流传出来,被有意抽藏,删弃的。
二、现存传世前八十回,亦非雪芹原稿前八十回的结构面目,而是从原稿全书中抽选出来,经过脂砚斋重新组织,另行结构而成,所以一开始传抄出来书名就叫《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与曹雪芹于“悼红轩”,中经历的“十年辛苦”,五次增删,实际是性质不同,不能相混起来推考的两个阶段。
三、后四十回,是在雪芹死后不久,其亲友按照原著后半部的大致轮廓和情节线索加以改写,并逐渐以百二十回之目录正文流传出来,为程伟元陆续搜得“集腋成裘”,再邀请高鹗一同“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的,并非二人在“冒名顶替”,凭空续补。
会后即分别以《论(红楼梦)前八十回的成书经过》。《“甲戍抄阅再评”之我见》,《曹家“再遭巨变”质疑》、《红楼续书论小泉》等发表。此后上海师大徐恭时先生曾致函,按上述观点可写一篇专论《红楼梦“初评”探源》的文章。贵州民院曾祥麟老师也建议,将“初评”面目“重新纂组”出来。但由于在收集有关曹雪芹家事材料中,意外发现与曹家关系甚密的尹继善,在云贵总督任上,曾写有不少关于黔东南苗民反清斗争的《情形折》呈奏雍正、乾隆,而事件即发生在本人生活工作所在地,于是一直忙于收集有关史料,撰写长篇历史小说《苗王包利》(后改为《古州风雷》于2002年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
现二十多年过去了,随着红学研究的深入和资料的积累,本人对上述观点仍一直深信不疑,有些问题甚而越来越觉得明朗化,于是重新整理补充成这个小册子,仍以《(红楼梦)成书新探》之名,求教于广大爱好者和专家们,并以此质疑于近几年来刘心武同志陆续发表《红楼梦揭谜》中的原型探佚。
因问题涉及面较广,且错综复杂,为便于前后联系思考,有必要将本人对整个成书经过的看法先列一简单图示。文中凡称“原稿”的地方,均意指书中情节的结构布局有别于传世前八十回,其中列举的例证和引文,都为红学研究者们熟悉并经常引用,本文只是从另一角度对其作不同的理解而已。故一般不另注出处或全引。
02.
曹雪芹的家世生平及社会关系
由于《红楼梦》给我们留下的“烟云模糊处”实在太多,几乎每一个问题的提出,都会引起两种以上的不同看法。比如它究竟是曹雪芹的家事“自叙传”?还是一部综合社会现实的历史小说?至今仍未得出统一的认识,故按本人的观点,有必要先辟此一章,综合论述如下:
一、关于曹雪芹的生年及血缘关系。
在《红楼梦》的成书研究中,首先接触到的是作者生年问题,由于缺乏确切的资料记载,人们长期以来都只能从他的卒年推断(关于卒年,无论“壬午”说,还是“癸未”说,因仅一年之差,并非关键,此不辞费)却又因此而产生了两种不同的说法:一是根据雪芹好友敦诚的《挽曹雪芹》诗:“四十箫然太瘦生”,“四十年华付杳冥”,认为雪芹晚年与敦敏、敦诚兄弟一直保持着交往,而且敦诚又亲自参加过送葬,故他说的“四十年华”应基本可靠,由此上推雪芹应生于雍正二年(1724)左右,活了四十来岁,持此说者多半主张他是曹兆页 之子。但其中的疑问是:他若生于雍正二年,那么雍正五年江宁织造曹家被抄时,仅三岁左右,雍正元年其祖舅苏州织造李煦被革职抄家时,他尚未出生。这显然又与敦氏兄弟说他“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扬州旧梦久已觉”“废馆颓楼梦旧家”的生活经历不切实,同时也与他在《红楼梦》中“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的描写,以及在其中运用许多江南方言,风土习俗不吻合。故多数研究者按他另一好友张宜泉的诗注“年未五旬而卒”,说他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享年四十八岁左右,持此说者又多半主张他是曹禺页 的遗腹。
其实在红学研究中,我们既然一致将雪芹曹霑,作为江宁织造曹寅之孙,那么根据有关曹家档案资料及《曹氏宗谱》的发现,这个生年血缘问题,就应基本得出结论,因为曹禺页 既是曹寅嫡生独子(乳名连生,后虽“连生”一弟珍儿不幸早殇),他自己也曾在奏折中说其父“只生奴才一人”,而曹寅于康熙五十一年七月病故后,其子曹禺页 继任江宁织造不足三年。又于康熙五十四年初病死于北京。康熙为维持曹家不败及予令 全骨肉之意,才特地指使李煦选择曹寅堂弟(注:不是胞弟)曹荃的第四子曹兆页 ,过继并袭任江宁织造。从血统上看,本来曹寅一支已经绝后,但曹兆页 却在接任江宁织造这年三月初七日的《代母陈情折》上说:“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来尚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幸好“皇天护佑”,当年六月左右马氏果然生男,曹禺页 不但有嗣,曹寅也终于没有绝后,而这个遗腹子无疑就是《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和《五庆堂重修辽东曹氏宗谱》里明载的:“十四世,天佑,禺页 子,官州同”。同时这两种《族谱》曹兆页 名下,都未见载有子嗣。
既然前有曹禺页 在奏折中“只生奴才一人”之说,后又有曹兆页 “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孕,已及七月”之奏。加上《曹氏宗谱》里明载,(注:《族谱》只有漏记,决无弄虚作伪,否则就乱了血缘行辈关系)倘若这还不足以证明 “禺页 子,天佑”,即雪芹曹霑的话,我们又凭什么更翔实的资料,将《红楼梦》作者坐实为曹寅之孙,并连篇累续地推论呢?按照当时的封建观念“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个马氏遗腹于曹寅,曹禺页 统绪有继意义非同一般,故取名“天佑”,实有“受天之佑”“皇天护佑”之意,正如王利器先生所说的与曹霑之名,即“沾恩抚循”“圣主之养民也,仁沾而恩洽”的义取完全相同。
此外,一些口碑传闻也可为曹禺页 遗腹佐证,如力主雪芹为曹兆页 之子的周汝昌先生,就曾在《曹雪芹与苏州》一文中提到:“有人说曹雪芹根本不是生在南京,而是出生坐落在苏州带城桥 的苏州织造衙门里”。吴恩裕先生也曾提及有一则口碑说曹雪芹生于苏州织造府。特别徐恭时先生提到一九六二年,听一位在苏州图书馆工作多年的陈子彝 先生,说抗战前苏州老一辈人都说雪芹是生在苏州织造府。当地还有一小报记述曹雪芹出生在苏州织造府中之事。为什么会是出生在苏州织造李家?据徐恭时先生搜查到的另一条材料说是:因“李煦之妹在儿子故世后,虽然康熙帝指定把曹兆页 继承为子,因看到媳妇马氏有孕,如果生孙,将产生曹家继业者的冲突,为了宽慰媳妇之心,所以带她去李家居住,而生下的孩子正是雪芹”。这倘若不是在根据所发现的曹家档案资料进行编造臆断,而真是来自当地抗战前的传闻,总不会是空穴来风,即按“自叙说”推测,“宝玉”不正是那一僧一道带到 苏州城“阊门”外去“幻形入世”的么?再结合史料,也许正因为雪芹是出生于苏州织造李家,曹寅后继有人,其祖母李氏才欣喜得竞亲自赴京“恭谢天恩”,李煦得知才立刻“骑马”拦截,“行至滁州地方”,方把其妹拦回来。
关于曹禺页 遗腹说的争议,除敦诚的“四十年华”可能记忆有误或指成数之外,有的研究者又从脂评中找出一些所谓的硬证加以否定。我们承认脂评对《红楼梦》及作者生平研究虽有不可否认的资料价值,但批者多人(仅署名的就十人)前后加批从甲戍前的“初评”至“甲午八月泪笔”达二十年之久。其中许多不仅用意不明,含混不清,并有不少批语是在成书问题上替作者进行掩盖,如不加分析地一概引以为证,同样会陷入无法索解的矛盾之中,故对此有必要申说如下。
例如甲戍本第一回那条针对那段书名演变过程,并对作者问题引起争议较大的眉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按这条批语,说《风月宝鉴》究竟是雪芹的旧作呢?还是他人写的一本旧书?“故仍因之”又是什么意思?这不仅在作者问题上引起了许多推测,并被引以为证说:“遗腹子哪来的其弟棠村为旧有的《风月宝鉴》作序?”而笔者的理解是:此批所针对的那段书名演变过程,《风月宝鉴》不过是作者按书中的内容为印证“五次增删”,所题的五种书名之一,也是他在成书经过上故设的一道迷障,其中的题名者除“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同,则题曰《金陵十二钗》”的曹雪芹实有其人之外,其他题名者连化名都不是,纯系作者本人虚拟。如果按照书中“卜世仁”(即:不是人)。“姓贾名化,字时飞”(即:假话实非);“甄士隐”(即:真事隐)“贾雨村”(即:假语存)“英莲”(应怜)、及元(原)、迎(应)、探(叹)、惜(息)等等,这种惯用的协音取义来附会的话,那个改《石头记》为《情僧录》的空空道人,自然是小说中的虚构人物,而题曰《风月宝鉴》的东鲁孔梅溪,则是第十二回《贾天祥正照风月鉴》中的“空美妻”或“恐霉妻”,未必真是孔圣人的后代?因那块“宝玉”并非来自大荒山青埂峰,故题曰《红楼梦》的吴玉峰,亦为“无玉峰”,而实际就是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同样又哪来一个于“十年辛苦”披阅增删之前,(应为“甲戍抄阅再评”的十年之前),就已逝的雪芹兄弟棠村为旧有的《风月宝鉴》作序?这不显然是在骗人?遗腹子当然没有其弟,所以《曹氏宗谱》及其他资料也查无此人。再说这个其弟棠村既在。“甲戍抄阅再评”的十年之前已逝,究竟多大年纪,小其兄雪芹几岁?既早逝为什么后来又在脂本上冒出了那条暑名“棠村”的批语?
此外,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写到宝玉听说父亲贾政进园,便带着奶娘小厮一溜烟就跑,侧批云:“不肖子弟来看形容,余初看之不觉怒焉,盖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写其照,何独余哉?”同一回写贾政带宝玉游园后喝道:“你还不去!难道还逛不足?也不想逛了这半日,老太太必悬挂着,快进去!疼你也白疼了”,此句下双行夹批云:“如此去法,大家严父风范,无家法者不知”。
又第二十二回写贾母带全家人在家常取乐,因有贾政在场,平时长谈阔论的宝玉便“惟唯而已”此句下双行夹批云:“写宝玉如此,非世家曾经严父之训者,断写不出此一句”,接着在史湘云也“扌甘 口禁言”下批道:“非世家经明训者,断不知此一句”。后面又在众人皆因贾政在场,使一席家常取乐,反见枸束下批道:“非世家公子,断写不及此”。
以这类批语作为否定曹禺页 遗腹的所谓硬证,说曹雪芹如果真是一个连父亲也没见到的遗腹子“非世家曾经严父之训者”,何来这些亲身经历,“自写其照”。这完全是按照家事“自叙说”,将小说中的宝玉与作者等同起来了,如按此推论,那么曹雪芹还得被捕下狱,最后出家当和尚,死时就没有敦诚所谓的“泪迸荒无寡妇声”。其实《石头记》评点中的一大特色是:批书人无论是否雪芹的至亲好友,几乎都不是以一个局外人的口吻,而是为了使此书“不失其真”。基本都在按开卷第一回的“作者自云”将书中“所记何人何事”,也以其中一个角色来进行评点,故批语中常出现所谓“作者与余实实经过”,一同“领略过乃事,迷陷过乃情”,“真有是事”,“实有其人”“盖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等等,甚而使人感觉批书人曾直接参与写作,为作者提供素材,仿佛《红楼梦》是一部共同创作出来的家事自叙传。
实际上这一类批语所指的往事,又多半系当时一般仕宦人家常有的生活细节,而那种严父慈母的“大家风范”作者也完全可以从现实生活中信手拈来加工塑造,难道一个出生在封建世家,后曾与上流社会有过广泛接触交游的遗腹子“非实实经过”那种“严父之训”就“断写不及此”也“写不出此一句”?若以这类批语为证否定遗腹说,岂不连“逢叙说”和曹雪芹的著作权也否认了?
总之,笔者认为除非另外发现有明载雪芹或曹霑不属“禺页 子”的《族谱》,或者另外发现这个“天佑,官州同”的其他社会活动资料,否则这个生于康熙五十四年六月左右的曹禺页 遗腹,便可基本肯定就是乾隆十年后,曾在虎门“宗学”当过差,并结识敦氏兄弟等人的君圃曹沾,其祖舅苏州织造李煦革职被抄时他已六,七岁,曹家被抄迁回北京时已十三、四岁,不仅与他经历的“秦淮旧梦”等幼年往事合拍,也与张宜泉说他,“年未五旬而卒”完全吻合。
04.
二、《红楼梦》中的家世素材
由于“自叙传”的先入之见,长期以来无论是在红学或曹学的研究中,往往只着重于把江宁织造曹家的兴衰际遇,悲欢离合同书中的贾府联系起来,结果发现不少的家事素材实际对不上号,曹家也不象贾府那样彻底败亡,一蹶不振。于是又自觉或不自觉地仍按自叙说,把问题引向乾隆初的曹家中兴再振,后又因政治上受牵连而“再遭巨变”。
其实要全面了解曹雪芹的创作意图,以及探索书中所反映的家事素材和时代背景,就不应忽视苏州织造李家的兴衰及彻底败亡过程,因雪芹的祖父曹寅与祖舅李煦,不仅是亲密的郎舅关系,并在康熙眼中二人“同事一体”。《红楼梦》的不少重要素材,有可能直接或通过其祖母取自苏州织造李家。
(一)从所发现的资料看,康熙与苏州织造李家的关系,较与江宁织造曹家更为密切。因李煦母舅王国桢之女,约在康熙三十年被选入宫,封为“密嫔”,后称顺懿密妃,这就是汤右曾在《赠两淮巡盐》李煦诗中提到的:“琰琬韫已辉,椒房香可纫”,大家知道,“椒房”指汉代后妃住的宫室,因用花椒和泥涂抹四壁,取其温暖香气,又因花椒结子多而兼取多子之意,故后世均以椒房指后宫嫔妃居处(周汝昌先生据此推测,可能李煦还另有一女被选入宫),这王密嫔曾为康熙生了三个皇子,即十五子允礻禺 ,封愉亲王,十六子允禄封庄亲王,十八阿哥允礻介 ,按李煦奏折于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初四日早殇,年仅八岁。这说明李煦之父李士祯应称这位王密嫔为内侄女,她与李煦系表舅兄妹,而王密嫔称李煦之母文氏为姑母,李煦称王密嫔之母黄氏(病死于苏州织造府,此事李煦有专奏)为舅母;康熙即是李煦的舅表妹夫,允礻禺 ,允禄两位亲王同李煦则是表舅关系。而在所发现的资料中,曹家除曹寅曾为康熙侍读,其母孙氏为康熙乳母,其长女嫁与平郡王纳尔苏为福晋,次女另嫁一郡王之外,整个曹氏家族还没有发现有被选入宫为嫔妃的资料,这不仅说明李家与康熙的关系较曹家更为密切,更沾“皇亲国戚”的边,同时也说明《红楼梦》中,有关贾元妃省亲的素材,有可能取自李家,而不是曹家。
(二)不但李煦生母文氏(李士祯之妾)与曹寅之母孙氏同为康熙乳母,其妻韩氏也曾多次陛见过康熙,如康熙五十三年八月初六日,韩氏临终前曾说:“我屡屡蒙万岁天恩,心中时刻感激,目下我的病势如此,自然不能再见天颜的了,但受恩深重,不及亲见儿子以鼎当差效力,我死了魂魄是不安的”。这与《红楼梦》中所谓“准其椒房眷属入宫请侯看视”也基本合切,而曹家则无此殊荣。故韩氏死后康熙也满足了她的愿望,准其儿子李鼎入宫当差。到康熙五十八年四月二十六日,李煦亦在《谢命李鼎随行南来照顾》折中说:“蒙圣心察知奴才迈母在堂,喜于膝下有孙,因将李鼎不留当差,命随奴才回苏,一家老幼无不蒙深仁体恤”,次年八月康熙欲往热河避署,围猎,又召李鼎随驾,李煦亦在《谢召见李鼎折》中说:“又蒙圣恩准其随驾出口……且蒙温旨下询及奴才,兼及奴才之母”。同年十月二十二日其子回到苏州,谈及圣上行围哨鹿时,如何骑马射箭打枪射鹿之事,次日李煦再奏称:“奴才之子李鼎,蒙允追随哨鹿,因未得见所见,且蒙赏赐克食,恩荣已木亟,奴才九十三岁之老母,复蒙万岁垂颜讯及,一家老幼叠受圣主天恩”。同年十一月十五日其母文氏病故,次日李煦即以《生母病逝遵命代具谢恩折》奏称:“其母病重时曾吩咐奴才:‘我蒙万岁隆恩,赏给诰封,就是历年以来,汝面圣时节,必蒙问及,即今秋孙儿热河见驾,又蒙万岁温颜垂问。我是至微至贱的人,竟受万岁天高地厚恩典,倘我身子不起,汝要具折为我谢恩’”。从这些涉及家事的奏折看,可见康熙对李煦一家老幼那种非同一般的特殊关系,直到晚年对其乳母仍时时关切,每每询及。
此外,文才方面李煦虽没有妹夫曹寅那种造诣和名望。但李煦在监视江南官场,密报民情动态方面,也似乎比曹寅更尽心效力。如所奏《原任户部尚书王鸿绪等探听宫禁之事,摇惑人心折》,《王鸿绪等乱言目下东宫虽已复位,将来难定折》等,这类剌探“宫禁”,涉及太子废立之事,康熙因“无可托人打听”,才叫李煦密秘奏闻的,并咐“此话断不可叫人知道,若有人知,尔即招禍矣”,李煦奏闻后,还担心打发回去恐途中失落,而将此类奏折,“同毁不存,以免祸患”。至于经济方面,李煦更是从织造事宜,两淮盐课,到江南米价,承办铜角力 ,地方灾情,天气晴雨无不一报,仅他在康熙三十二年至六十一年苏州织造任内,所呈奏折就比曹寅,曹禺页 、曹兆页 父子三人同期所奏多出好几倍。
另在康熙恩准曹,李二人轮流兼任两谁盐课的问题上,曹寅于第三任病故后,第四任本应另遣他人,而李煦却自恃与康熙的特殊关系和借口替曹寅弥补亏空,不仅要求代管了曹寅第四任,此后又一再为钱伸手要官,康熙亦对他一再破格天恩,先后准其兼理两准盐课肥缺达八任。
05.
(三)《红楼梦》中不仅写了许多外国物品,并在第十六回借王熙凤之口说:“那时我爷爷单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凡有的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第五十二回薛宝琴亦说:“我八岁时节,跟我父亲到西海沿子买洋货”等,这类小说中的素材,也亟有可能是雪芹从祖母口中取自李家。因李煦之父李士祯在康熙二十一年四月,曾由江西巡抚调任广东巡抚,二十四年清王朝政府对外开放海禁时,就在粤海、闽海、浙海、江海四外开设海关机构,当时多数外国货物经港,澳由广州输入,李士祯任广东巡抚期间曾发布过“分别住行赋税的报告”,并以官设牙行(指官商或皇商)与外国商人接触活动频繁,其中接待外国贡使,接受西洋贡品亦正是当地巡抚任内之事。
另李煦本人在康熙三十二年接任妹夫曹寅的苏州织造之前,曾任宁波知府,而当时宁波也是一个与外商接触的口岸。因此,李氏父子也可能曾替曹玺,曹寅承办的皇家织造采办过洋货,即书中所谓的“领着内帑钱粮,采办杂料”。
(四)关于书中借省亲写南巡之事,作者通过赵女么 女么
之口说是:“江南甄家,好势派,独他家接驾四次”。过去我们一直以为就是江宁织造曹家单独接驾了四次,其实,据史料记载康熙六次南巡,其中第三、四、五、六次,苏州织造李家不仅都接驾过,而且其场面盛况有较详细的资料可考。
如康熙三十八年第三次南巡,以苏州织造为驻跸地,李煦曾为此大兴土木“加辟而新增之,敞以亭阁,延以廊庑,翠竹碧梧,交荫于庭,清风徐来,则飒爽衣袂间”,对此康熙还题了一幅“修竹清风”的遍额,四十二年第四次南巡,李煦为准备第二次接驾,又在原基础上加以扩建,并增设戏台,看戏厅,内戏房。同时还召苏州当地寒香,妙观两个戏班优伶排演《长生殿》、《千金记》等剧目,圣上观后“甚见嘉奖”,并在戏班中各选二、三优伶,“供奉内延”。康熙四十四年第五次南巡,由李煦与曹寅郎舅二人各捐白银二万两,在杨州三汊河修建行宫,当时李煦幕友张云章在《赠织造李公二首》中,就有“三开阊阖作天门”之句,并注云:“公自居职,三遇皇上南巡驻骅织造府”。另有人在《圣驾五幸江南恭录》一书中记载:“行宫宝塔灯火如龙,五色彩子铺成古董,诗画无记其数,月夜如昼”。其中并记有李煦在苏州恭迎圣驾的详细情景:“三月十七日午刻,(御舟)进苏州阊门,泊舟,织造李奏准……沿途河边一带数里,设戏台演戏恭迎。过街五彩天蓬,张灯结彩,由大街至苏州织造,内备行宫驻骅,又献故事孩童抬阁七座”,“四月十二日自杭州回,午刻抵苏州……未时进葑门,抵达新建行宫驻骅,又织造府李进宴,演戏”。由此可见当时李家那种接驾盛况。
其实康熙几次南巡并非一处而返,因李煦、曹寅二人轮流兼任两淮盐课,每次除自备行宫恭迎之外,还得随同前往扬州、杭州等地侍候。李煦另一友人张符骧在《竹西词》中说:“难遇扬州六度春”,指的就是康熙四十六年最后一次南巡,他们第四次接驾。《红楼梦》中说的这种“虚热闹”在张骧符的诗中也被讽剌为:“五色云霞空外悬,可怜锦绣欲瞒天;玉皇闹里凝双眼,真说家余跨鹤钱”。“三汊河干筑帝家,金钱滥用比泥沙”。这正是书中借见过那种“大世面”的赵么么,之口说的“好势派……银子成了土泥”。从这些资料看来,李煦在奉迎铺张上似乎比曹寅更为放手,也确象书中说的,为买这个“虚热闹”“拿着皇家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
实际与其说书中借省亲写南巡,不如说作者在借省亲写建造大观园。曹家既无人入选嫔妃,那么其中“修盖省亲别院”等素材,也就显然不是来自江宁织造曹家。故“京华何处大观园”曾引起了种种猜测,有的说是南京隋园故址,有的说是北京恭王府,有的说是“折迁改造”,也有说是其中很多景物,取材于苏州园林建筑的各种特景,如拙政园,仓浪亭,东园及李煦在葑溪构筑的园宅等等。实际上小说却明明说是一个“天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是作者综合南北各地园林建筑特色,加上自己的艺术结构而成。
二、《红楼梦》中的家世素材
由于“自叙传”的先入之见,长期以来无论是在红学或曹学的研究中,往往只着重于把江宁织造曹家的兴衰际遇,悲欢离合同书中的贾府联系起来,结果发现不少的家事素材实际对不上号,曹家也不象贾府那样彻底败亡,一蹶不振。于是又自觉或不自觉地仍按自叙说,把问题引向乾隆初的曹家中兴再振,后又因政治上受牵连而“再遭巨变”。
其实要全面了解曹雪芹的创作意图,以及探索书中所反映的家事素材和时代背景,就不应忽视苏州织造李家的兴衰及彻底败亡过程,因雪芹的祖父曹寅与祖舅李煦,不仅是亲密的郎舅关系,并在康熙眼中二人“同事一体”。《红楼梦》的不少重要素材,有可能直接或通过其祖母取自苏州织造李家。
(一)从所发现的资料看,康熙与苏州织造李家的关系,较与江宁织造曹家更为密切。因李煦母舅王国桢之女,约在康熙三十年被选入宫,封为“密嫔”,后称顺懿密妃,这就是汤右曾在《赠两淮巡盐》李煦诗中提到的:“琰琬韫已辉,椒房香可纫”,大家知道,“椒房”指汉代后妃住的宫室,因用花椒和泥涂抹四壁,取其温暖香气,又因花椒结子多而兼取多子之意,故后世均以椒房指后宫嫔妃居处(周汝昌先生据此推测,可能李煦还另有一女被选入宫),这王密嫔曾为康熙生了三个皇子,即十五子允礻禺 ,封愉亲王,十六子允禄封庄亲王,十八阿哥允礻介 ,按李煦奏折于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初四日早殇,年仅八岁。这说明李煦之父李士祯应称这位王密嫔为内侄女,她与李煦系表舅兄妹,而王密嫔称李煦之母文氏为姑母,李煦称王密嫔之母黄氏(病死于苏州织造府,此事李煦有专奏)为舅母;康熙即是李煦的舅表妹夫,允礻禺 ,允禄两位亲王同李煦则是表舅关系。而在所发现的资料中,曹家除曹寅曾为康熙侍读,其母孙氏为康熙乳母,其长女嫁与平郡王纳尔苏为福晋,次女另嫁一郡王之外,整个曹氏家族还没有发现有被选入宫为嫔妃的资料,这不仅说明李家与康熙的关系较曹家更为密切,更沾“皇亲国戚”的边,同时也说明《红楼梦》中,有关贾元妃省亲的素材,有可能取自李家,而不是曹家。
(二)不但李煦生母文氏(李士祯之妾)与曹寅之母孙氏同为康熙乳母,其妻韩氏也曾多次陛见过康熙,如康熙五十三年八月初六日,韩氏临终前曾说:“我屡屡蒙万岁天恩,心中时刻感激,目下我的病势如此,自然不能再见天颜的了,但受恩深重,不及亲见儿子以鼎当差效力,我死了魂魄是不安的”。这与《红楼梦》中所谓“准其椒房眷属入宫请侯看视”也基本合切,而曹家则无此殊荣。故韩氏死后康熙也满足了她的愿望,准其儿子李鼎入宫当差。到康熙五十八年四月二十六日,李煦亦在《谢命李鼎随行南来照顾》折中说:“蒙圣心察知奴才迈母在堂,喜于膝下有孙,因将李鼎不留当差,命随奴才回苏,一家老幼无不蒙深仁体恤”,次年八月康熙欲往热河避署,围猎,又召李鼎随驾,李煦亦在《谢召见李鼎折》中说:“又蒙圣恩准其随驾出口……且蒙温旨下询及奴才,兼及奴才之母”。同年十月二十二日其子回到苏州,谈及圣上行围哨鹿时,如何骑马射箭打枪射鹿之事,次日李煦再奏称:“奴才之子李鼎,蒙允追随哨鹿,因未得见所见,且蒙赏赐克食,恩荣已木亟,奴才九十三岁之老母,复蒙万岁垂颜讯及,一家老幼叠受圣主天恩”。同年十一月十五日其母文氏病故,次日李煦即以《生母病逝遵命代具谢恩折》奏称:“其母病重时曾吩咐奴才:‘我蒙万岁隆恩,赏给诰封,就是历年以来,汝面圣时节,必蒙问及,即今秋孙儿热河见驾,又蒙万岁温颜垂问。我是至微至贱的人,竟受万岁天高地厚恩典,倘我身子不起,汝要具折为我谢恩’”。从这些涉及家事的奏折看,可见康熙对李煦一家老幼那种非同一般的特殊关系,直到晚年对其乳母仍时时关切,每每询及。
此外,文才方面李煦虽没有妹夫曹寅那种造诣和名望。但李煦在监视江南官场,密报民情动态方面,也似乎比曹寅更尽心效力。如所奏《原任户部尚书王鸿绪等探听宫禁之事,摇惑人心折》,《王鸿绪等乱言目下东宫虽已复位,将来难定折》等,这类剌探“宫禁”,涉及太子废立之事,康熙因“无可托人打听”,才叫李煦密秘奏闻的,并咐“此话断不可叫人知道,若有人知,尔即招禍矣”,李煦奏闻后,还担心打发回去恐途中失落,而将此类奏折,“同毁不存,以免祸患”。至于经济方面,李煦更是从织造事宜,两淮盐课,到江南米价,承办铜角力 ,地方灾情,天气晴雨无不一报,仅他在康熙三十二年至六十一年苏州织造任内,所呈奏折就比曹寅,曹禺页 、曹兆页 父子三人同期所奏多出好几倍。
另在康熙恩准曹,李二人轮流兼任两谁盐课的问题上,曹寅于第三任病故后,第四任本应另遣他人,而李煦却自恃与康熙的特殊关系和借口替曹寅弥补亏空,不仅要求代管了曹寅第四任,此后又一再为钱伸手要官,康熙亦对他一再破格天恩,先后准其兼理两准盐课肥缺达八任。
(三)《红楼梦》中不仅写了许多外国物品,并在第十六回借王熙凤之口说:“那时我爷爷单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凡有的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第五十二回薛宝琴亦说:“我八岁时节,跟我父亲到西海沿子买洋货”等,这类小说中的素材,也亟有可能是雪芹从祖母口中取自李家。因李煦之父李士祯在康熙二十一年四月,曾由江西巡抚调任广东巡抚,二十四年清王朝政府对外开放海禁时,就在粤海、闽海、浙海、江海四外开设海关机构,当时多数外国货物经港,澳由广州输入,李士祯任广东巡抚期间曾发布过“分别住行赋税的报告”,并以官设牙行(指官商或皇商)与外国商人接触活动频繁,其中接待外国贡使,接受西洋贡品亦正是当地巡抚任内之事。
另李煦本人在康熙三十二年接任妹夫曹寅的苏州织造之前,曾任宁波知府,而当时宁波也是一个与外商接触的口岸。因此,李氏父子也可能曾替曹玺,曹寅承办的皇家织造采办过洋货,即书中所谓的“领着内帑钱粮,采办杂料”。
(四)关于书中借省亲写南巡之事,作者通过赵女么 女么
之口说是:“江南甄家,好势派,独他家接驾四次”。过去我们一直以为就是江宁织造曹家单独接驾了四次,其实,据史料记载康熙六次南巡,其中第三、四、五、六次,苏州织造李家不仅都接驾过,而且其场面盛况有较详细的资料可考。
如康熙三十八年第三次南巡,以苏州织造为驻跸地,李煦曾为此大兴土木“加辟而新增之,敞以亭阁,延以廊庑,翠竹碧梧,交荫于庭,清风徐来,则飒爽衣袂间”,对此康熙还题了一幅“修竹清风”的遍额,四十二年第四次南巡,李煦为准备第二次接驾,又在原基础上加以扩建,并增设戏台,看戏厅,内戏房。同时还召苏州当地寒香,妙观两个戏班优伶排演《长生殿》、《千金记》等剧目,圣上观后“甚见嘉奖”,并在戏班中各选二、三优伶,“供奉内延”。康熙四十四年第五次南巡,由李煦与曹寅郎舅二人各捐白银二万两,在杨州三汊河修建行宫,当时李煦幕友张云章在《赠织造李公二首》中,就有“三开阊阖作天门”之句,并注云:“公自居职,三遇皇上南巡驻骅织造府”。另有人在《圣驾五幸江南恭录》一书中记载:“行宫宝塔灯火如龙,五色彩子铺成古董,诗画无记其数,月夜如昼”。其中并记有李煦在苏州恭迎圣驾的详细情景:“三月十七日午刻,(御舟)进苏州阊门,泊舟,织造李奏准……沿途河边一带数里,设戏台演戏恭迎。过街五彩天蓬,张灯结彩,由大街至苏州织造,内备行宫驻骅,又献故事孩童抬阁七座”,“四月十二日自杭州回,午刻抵苏州……未时进葑门,抵达新建行宫驻骅,又织造府李进宴,演戏”。由此可见当时李家那种接驾盛况。
其实康熙几次南巡并非一处而返,因李煦、曹寅二人轮流兼任两淮盐课,每次除自备行宫恭迎之外,还得随同前往扬州、杭州等地侍候。李煦另一友人张符骧在《竹西词》中说:“难遇扬州六度春”,指的就是康熙四十六年最后一次南巡,他们第四次接驾。《红楼梦》中说的这种“虚热闹”在张骧符的诗中也被讽剌为:“五色云霞空外悬,可怜锦绣欲瞒天;玉皇闹里凝双眼,真说家余跨鹤钱”。“三汊河干筑帝家,金钱滥用比泥沙”。这正是书中借见过那种“大世面”的赵么么,之口说的“好势派……银子成了土泥”。从这些资料看来,李煦在奉迎铺张上似乎比曹寅更为放手,也确象书中说的,为买这个“虚热闹”“拿着皇家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
实际与其说书中借省亲写南巡,不如说作者在借省亲写建造大观园。曹家既无人入选嫔妃,那么其中“修盖省亲别院”等素材,也就显然不是来自江宁织造曹家。故“京华何处大观园”曾引起了种种猜测,有的说是南京隋园故址,有的说是北京恭王府,有的说是“折迁改造”,也有说是其中很多景物,取材于苏州园林建筑的各种特景,如拙政园,仓浪亭,东园及李煦在葑溪构筑的园宅等等。实际上小说却明明说是一个“天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是作者综合南北各地园林建筑特色,加上自己的艺术结构而成。
08.
三、苏州织造的彻底败亡
雍正刚一即位于元年三月,为何首先就将苏州织造李煦作为重点惩治的对象?从有关资料看来,这不单纯是经济上的亏空,而主要是因亏空牵涉到政治问题,这也是由于康熙与他的特殊关系,一再迁就容隐的必然结果。如前所述,李煦预备南巡接驾一次“金钱滥用比泥沙”,而四次接驾究竟滥用多少,奏销了多少,康熙对此未必心中有数。据他对各位臣工说:“曹寅、李煦用银之处甚多,朕知其中情由”。故恩准二人轮流兼任两淮盐课的肥缺,就是有意让他们用所获的余银填补。即所谓“朕屡次南巡,地方官预备纤夫,修理桥梁,开竣河道,想皆借用帑银,原翼陆续补足,而三次南巡为期相隔不远(几乎三年两巡)填补不及,遂至亏空如此之多,尔等皆知之而不敢言也”,故对大臣们的种种异议,他却说是:“钱粮册籍,皆有可考,地方官因借公挪用之名,盈千累万,馈送于人,若加严讯,隐情无不毕露,朕意概从宽典,不更深求”,什么隐情毕露,不便深求?以李煦、曹寅的身份地位,究竟“馈送”于何人?言外意即指向诸皇子打点“馈送”,只要将李煦的经济亏空账框算理顺一下,即可看出他越到康熙晚年,为剌探到的官禁动态,以防不测而向诸皇子打点之事就越严重。
至于曹寅却似乎不象李煦那样贪婪和有恃无恐,他对于兼任盐课之事早想洗手,曾向康熙哀奏:“臣身内债负,皆系他处私借,况两淮事务重大,日夜悚惧,恐成病废,急欲将钱粮清楚,脱离此地”。故他于康熙五十一年临终时,据李煦奏报遗言说:“江宁织造衙门历年亏欠钱粮九万余两,又两淮商欠钱粮,去年奉旨官商分认,曹寅亦应完二十三万两。而无赀可赔,无产可变,身虽死而目未瞑”。李煦便乘机奏请代管一任,以所获余银填补。康熙亦批道“曹寅与尔同事一体,此所奏甚是,帷恐日久尔若变了,只为自己,即犬马不如矣!”,说明康熙亦知其性贪先打招呼,然而仅代管这一任的结果,按李煦在五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奏折中自报:
今臣于十月十二日已完代理一差之事,谨遵旨意,不敢自图已私,凡一应余银,臣眼同两淮商人亲交曹禺页 ,而计所得之银,共五十八万六仟两零,内解江、苏二织造钱粮二十一万两,解江、苏二织造买办,修理机房,自备船支,水脚钱粮共五千两,解江宁织造衙门备办诰命,神帛,养匠钱粮一万二千两零,代商人完欠归收运库二十三万两,又解补江宁织造衙门亏九万二千两零,共五十四万九千两零,臣俱眼同曹禺页 解补清完讫,尚余银三万六千余两,俱曹禺页 收受。
幸康熙先打招呼,故有余银三万六千余两,俱曹禺页 收受,而年底曹禺页 却奏称“恭送主子,添备养马之需或备赏人之用”。康熙便对此批道:“当日曹寅在日,帷恐亏空银两不能完,身没之后得以清了,此母子一家之幸。余剩之银尔当留心,况织造费用不少,家中私债,想是还有,朕只要六千两养马”。
按李煦的自报,仅代理曹寅盐政一任所得盈余,就不但已把曹家亏空,欠公欠私,内账外账,甚而两家织造钱粮费用全部解补结清,还有剩余要送主子养马,由此看来李煦连续几任后有关接驾亏空也早应清完。但他馈送打点究竟挪 用了多少不知底细,仅七个月后在康熙五十三年七月初一的《请再派盐差以补亏空折》中又说:
巡盐所得余银,每年约五十五,六万两不等,内应发江,苏现年织造钱粮二十一万两,代补商人积欠二十三万两。除此之外存剩者止十万余两……明年无可再补。因此曹寅“日夜悚惧,恐成病废”之事,他却乞求“再赏差数年”,并说是“臣思曹寅亏空虽补,其子将来当差尚虑无银,而臣于存剩之十余万两内,应帮助曹禺页 办差银若干两,伏侯批示遵行”。
这明显为钱要官找借口,故康熙未批,并说道:“此件事甚有关系,轻易许不得”,办差所需钱粮,却叫新任巡盐御史李陈常代补,但到了次年正月,李煦又在《奏安排曹禺页 后事折》中说:“江宁织造亏欠未完……当亲至江宁与曹兆页 将织造衙门账目的彻底查明”。
此外,李煦原在布政司每年领取钱粮十六万两采办布匹,康熙四十四年后因内库布多,户部题奏停办。这次要求“再派盐差”数年以补亏欠未获批准后,便于次年六月十五日,又以原采办布匹遗留亏欠为由奏请“仍赏奴才采办”,对此康熙亦批道:“这事难行,还有一折留下再察”。(指江宁织造亏欠未完折)然而到了年底经他查明奏报,竟然冒出江宁、苏州两织造处尚有欠银共八十一万九千两。由此可见李煦在处理两家钱粮上,也是一本说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账。为此,次年七月李陈常病故后,康熙于九月二十六日不得不又破格天恩:“两淮盐课着李煦再监察一年”。并在他的《谢再监察两淮盐课一年折》上批道:“此一任比不得当时,务须另一番作去才是。若有疏忽,罪不容诛矣”。而这一任满后两家所欠八十二万两仍未清结,康熙又不得不借口以“九卿奏请将李煦再留一年”。直到五十六年十一月七日,李煦才在《本任盐余除补亏项尚剩二万余两存库折》中奏称:两家所欠“照数全还”。
09.
在康熙一再徇私容隐之下,李煦先后兼理两淮盐课达八任,按他自报每任所获余银五十五,六万两,八任计获余银的四百五十万两,加上李陈常代补亏空,合收盐课余银约五百万两(注:采办织造布匹一项,却是每年在布政司领的十六万两),除接驾亏空早已奏销外,按理所有内债外欠也应全部结清,然而在康熙五十九年下令清理直隶,各省钱粮亏空,并谕户部行文各督抚确议具奏时,他又奏《请以浒墅关赏与兼营折》恳求恩准兼理苏州浒墅关钱粮,并明说是:“容奴才每年奏销时,以余银奏明,如少,求赏奴才作当差用;如多,即当进献以佐公费”。而康熙对他这种贪婪,一再要官为钱愠言回绝道:“监督回时,还当许多差使,况尔年老多病,当静养无事,方保残年,倘若被苏州骗子所欺,悔之无及矣,名声也要紧”。但因督抚清查情迫,他哪还顾得自己的名声和年逾七旬的高龄,于康熙六十一年三月初八日,又奏《请再赏浒墅关差折》,并翻出陈年老账说:
康熙四十七年奉部裁减段匹,苏州每年止用银六万两不等,下剩四万银有零,除五十二年以前已经奏明补还外,自五十三年起至五十九年止,共该存剩银三十二万两零,奴才因历年应酬众多,家累不少,致将存剩银两借用……伏求主子终始大恩,再赏浒墅关差十年,每年于正额钱粮之外,原进银五万两,再补还存剩银三万二千两零。
按他自报的这笔陈年老账,如每年补还三万二千两,需兼理浒墅关差十年之久,至八十余岁才能补完。然而此时康熙因皇储之争,已弄得昼卧不宁,连自己的饮食起居,也被皇子派人监视探听,李煦伏求之事,已再也顾不得了。
通过上述对李煦钱粮亏空问题的大致疏理,他兼理盐政八任所获的余银数百万两,除弥补接驾亏空和部分织造费用之外,究竟滥用于何处?若说是置家产,据后来查抄,“全部估银”也才“十二万八千四百余两”,由此可以看出所谓“历年应酬众多”,虽不敢明奏,康熙却知底细(如他死后,雍正五年查出用银八百两卖五个苏州女子送阿其那,仅其中一例)故曾告诫过他“尔向来打点处太多,多而无益,亦不自知”,指的即是他“乱投门路”向诸皇子应酬,打点(其中也不排除诸皇子为夺嫡之用向他勒索),而那位“系四十年阅历世情的雍亲王,更是洞查情由。所以六十一年十一月康熙驾崩雍正刚即位于元年三月,对他空亏之事既不先经清查,也不宽限时日,就下令将他革职查办,不仅逮捕其妇孺家人十四口,连苏州织造署中一些文士也被入狱严审。倘若这不是因钱粮亏空牵涉到政治问题,那么据查抄其家产的两江总督查弼纳奏称:李煦亏空三十八万两,除没收苏州在京的全部家产,仅估银十二万八千四百七十七两外,还欠二十五万一千五百余两,怎么不按雍正在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宣谕各省督抚清厘亏空时,所谕令的宽限三年归还,就把他定为“奸党”?连他那表外甥庄亲王允禄,也象书中探春说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竟奏称要将他“处斩”,后雍正虽然对他网开一面“着宽免处斩,发往打牲乌拉”,也终于落到象原稿中宝玉后来那种“寒冬噎酸韭,雪夜围破毡”的悲惨境地,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独自处在那冰天雪地中“敞衣破帽,恒终日不得食”,受尽饥寒折磨,熬不到两年便已身亡。其家人奴仆二百十七口,先是在苏州变卖,因是旗人无人敢买而统统押解上京,除挑选十余口送给年羹尧之外,其余“变价”出售不知流散何方。这正如《红楼梦》原稿中的贾府,最后“家亡人散各奔腾”,“落了片茫茫大地真干净”。
10.
四、曹家被抄并非受政治牵连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被抄的原因,不少研究文章也把它与康、雍年间的那场皇室内部斗争联系起来,以为主要是“政治罪案”。其实只要将曹家被抄前后过程梳理一下,亦可看其性质与苏州织造李家完全不同,不过问题得从雍正上台说起。
大概因《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之故,过去(尤其以阶级斗争论主导学术研究时期),一提到它的作者曹雪芹家被抄,便对雍正加了许多不实之词,如“阴谋篡权”“穷治政敌”“好抄人之家产”等等。平心而论,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中,雍正算得是一个既奋发有为,又精明苛严的君主,他的即位对康乾盛世承上启下,起着重要的,可能其他皇子都起不到的历史作用。故在他统治几年后曾说:“朕返躬内省,虽不敢媲美三代以上圣君哲后,若汉唐宋明之主实对之不愧”。这并不完全是他在自我标榜。从大量有关他的史料看,在短短十三年的统治中,确是惟日孜孜;励精图治,始终抱定兴利除弊的改革宗旨。在振兴经济,澄清吏治,整饬官场宽严相济方面,更胜其父康熙 和儿子乾隆一筹。关于这个历史人物的是非功过已有公论,也不是本文要讨论的目的,但为了说明曹家被抄纯属经济问题,不是因受什么“政治牵连”,这里仅就他一上台便针对康熙遗留的官场时弊,谈谈他那种整饬吏治,清厘亏空,以至形成当时那种“凡系旧家大抵皆破”的社会现象。并以此证明《红楼梦》的家事素材和反映的时代背景,主要是在康、雍年间,扯不到乾隆初什么曹家中兴再振,又卷入皇室内部斗争而“再遭巨变”上去。
首先,我们从雍正刚上台不到一月的日理万机中,于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就立刻宣谕各省督抚清厘亏空的全文看:
近日道府州县亏空钱粮者,正复不少。揆劂所由或系上司勒索,或系自己侵渔,岂皆因公挪用?皇考好生如天,不忍即正典刑,故伊等每恃宽容,毫无畏惧,恣意亏空,动忄轧 盈千累万,督抚明知其弊,曲相容隐,乃至万难掩饰之时,又往往改侵欺为挪移,勒限追补,视为故事,而完全者绝少,适延数载,但存追比虚名,究竟全无着落。新任之人,上司逼受前任交盘,彼既畏大吏之势,虽有亏空,不得不受。又因以启效尤之心,遂借此挟制上司,不得不为之隐患,任意侵蚀,辗转相因,亏空愈甚,库藏全虚。一旦地方或有急需不能支应,关系匪浅。朕悉此弊,本应即行彻底清查,重加惩治,但念已成积习,姑从宽典。除陕西省外,限以三年,各总督抚将所属钱粮严行稽查。凡有亏空。无论已经参出及未曾参出者,三年之内,务期如数补足,毋得苛派民间,毋得借端遮饰,如限满不完,定行从重治罪。三年补完之后,若再有亏空者,决不宽贷。其亏空之项,除被上司勒索及因公挪移者分别处分外,其实在侵欺入已者,确审具奏,即行正FA。倘仍循私容隐,或经朕访闻得实,或被科道纠参,将督抚一并从重治罪。
这道严词宣谕,对当时官场种种时弊可谓了如指掌,切中肯絮,在实施处理上条理分明,措施得力,宽严有序,与康熙于李煦,乾隆对和坤那种一味姑息,宽典养奸截然不同。接着次年又谕九卿詹事科道:
历年户部库银亏空数百万两。朕在藩邸知之甚悉。此乃国帑所关,亟为重大。故朕特令怡亲王管理清查,并谕怡亲王:“尔若不能查清,朕必另遣大臣,若大臣再不能查清,朕必亲自查出”。
由此可见雍正那种“经国用而教后人”的吏治决心。所以他刚一登位,一面在政治上平息“逆党”,一面在经济上采取清厘亏空,摊丁入粮,耗羡全数归公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因早洞悉苏州织造李煦在亏空问题上与“逆党”有关连,故既不经督抚稽查,也没有对他实行“三年补完”的宽典,一上台就将他从重治罪。
11.
至于曹家的钱粮问题,曹寅遗欠已早用盐课余银补完,并有结余要恭送康熙养马,后又查出两家合欠的八十一万九千两,李煦也早奏称“照数全还”,可怎么在雍正五年底下令查抄时,还说是“亏空甚多”呢?这如果是曹兆页 后来挪用,也应当先经稽查得出究竟是因公挪用,还是侵渔入私的结果,并有“三年补完”的宽限,可曹兆页 怎么早在雍正二年元月初七日的《谢恩折》上,情词悲切地说是“身负重罪,碎首无辞”,惟有感泣“待罪”,分三年将织造补库带完呢?这指的显然不是老账,而是因所谓“行为不端”造成的新账亏空。其原因就是两淮盐政谢赐履在雍正元年十二月初一日《奏明解过织造银两折》中说的:
康熙六十一年,前任盐臣魏廷珍曾两次解过苏州织造银五万两,并称:再本年六月内奉有停止江宁织造之文(指停止向江宁织造解交盐政库银)查前盐臣魏延珍经解过江宁织造银四万两,臣任内解过江宁织造银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两,亦将情由咨明,部议行令臣向江宁织造催还,臣节次咨催,差催杳无一字回复。窃思行止之文若经知会江宁织造即不应混催,混收,即收之后,竟不回复,则银钱从何着落?臣请将解过苏州织造银两在于审查李煦亏空案内并追,将解过江宁织造银两,行令曹兆页 解还户部。
根据这份奏折,停止向江宁织造解交库银之文,应该是在雍正元年六月,即下令查抄李煦之后,说明曹兆页 两次混催,混收盐政库银,是在雍正元年六月至十二月初一,谢赐履奏明此事之前的半年内,而这个直到雍正五年还被噶尔泰奏称“年少无才,遇事畏缩“的曹兆页 ,为何如此大胆竟敢在雍正谕令清厘亏空之后,还两次混催混收了八万五千余两盐政库银,而屡次咨催,差催解还户部,竟无一字回复?再则从混收到行令催还才短短数月时间,八万多两银子究竟用到哪里去了。也总得有个着落,这看来其中必有隐情,最大可能性是为给李煦填补亏空而混收的。因从李煦所奏的钱粮情况看,曹寅死后江宁织造钱粮,几乎一直由李煦操纵掌控,如同两家混用。李煦在雍正元年三月被下令革职查办,其家人亦被捕入狱,此时正在严审追查,而原报的数十万两陈年老账如何填补?对此曹兆页 继母李氏必心急如焚,在这种情况下,既是舅父,又是继任江宁织造的推荐人,遭此大难即或继母李氏不指使,曹兆页 也碍着面子情非得已。恐怕这就是他大胆混催的真正原因。加上此事又发生在谕令全国除陕西省外,普遍清厘亏空之际,雍正见到谢赐履如此奏报岂不龙颜大怒,要立刻将他治罪,也许因其年少才恩准“待罪”分三年清补,因此才有曹兆页 于次年正月初七日的那份《奏谢准允将织造补库分三年带完折》,并在其中情词悲切地说:
奴才实系再生之人,惟有感泣待罪,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虽至饥寒迫切。奴才一切置之度外,在所不顾,凡有可以省得一分,即补一分亏欠,务其于三年之内清补,全完以无负。
雍正亦在此奏上批道:“只要心口相应,若果然如此,大造化人了”。这说明他“待罪”的原因既不是原遗留的亏空老账,也不是他犯了什么“政治罪”,所以才把他交给怡亲王允祥监管,并在他雍正二年的《请安折》上告诫;要他“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若有人恐吓诈你,不妨你就求问怡亲王,况王子甚疼怜你”云云。倘若他真与当时的皇室斗争有什么关连,或以为他与平郡王纳尔苏的削职案有什么联系的话,革职被抄之事就不可能直到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才下令。何况在“待罪”三年中,曹兆页 还每年上京解送织造缎匹,陛见雍正以及向两淮盐政噶尔泰口传圣谕等。就被抄这年也还两次上京。而问题就出在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他第二次上京负责解送江宁,苏州、抗州三处织造龙衣时,据山东巡抚塞楞额奏报:“抗州等三处织造运送龙衣,经过长清县等处,于勘合外,多索夫马,程仪骡价等项银两”。雍正认为“织造人员既在山东如此需索,其他经过地方,自必照此应付”。而曹兆页 本系施恩“待罪”之人,钱粮未清又如此需索,行为不端,岂不火上加油?于是便著革去织造之职交部严审,并于当月二十四日下令:
江宁织造曹兆页 ,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朕屡次施恩宽限,令其赔补,伊尚感激朕成全之恩,理应尽心效力。然伊不但不感恩图报,反而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有违朕恩,甚属可恶!著行文江南总督范时绎将曹兆页 家中财物闭封看守,俟新任织造官员隋赫德到彼之后处理。伊闻知织造官员易人时,说不定要暗派家人到江南送信,转移家财,倘有差遣之人到彼处,著范时绎严拿,审问该人前去的缘故,不得怠忽,钦此。
这份谕令是曹兆页 在京受审时下的,其中并未指责他犯什么“政治罪”,所谓“行为不端”,即指他混收库银,多索银两及暗移财物等事。关于山东途中多索银两之事,也许是他们长期“混账风俗惯了”以成积习,此次才被山东巡抚奏达天听;也许因宽限三年将满,想乘此机会多索得一分,即“可省得一分、补一分亏欠”。至于说他“反而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看来也是事实,并非雍正在找治罪的借口。这其中有两种可能:一是曹兆页 “感泣待罪”曾向雍正承诺“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虽至饥寒迫切,置之度外,在所不辞。而继母李氏和兄嫂马氏两代遗孀,此时却不得不为日后生计考虑,在他几次上京运送龙衣时,曾经转移过部分家产,被人奏报。二是曹兆页 仅靠一百零五两织造年俸和月米五斗维持家人百余口的开销,此时并无其他经济来源,分三年补完的八万五千多两库银,每年得筹集二万八千余两,钱从何来?因此在待罪清补过程中,亟有可能曾变卖或典当过部分家产财物,也象书中王熙凤那样用以放贷取利筹措银两,曾被人指为暗移家产。关于这一点从抄家的结果看亦可印证。因据隋赫德在《细查曹兆页 房地产及家人情形折》中说:“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包括曹寅原在北京、苏州、杨州等处购置)共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包括原奏报的江南含山县二百余亩,芜湖县一百余亩,通州典地六百亩等)共计十九项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百十四口,余则桌、椅、床、杌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余张外,并无别项……外有所欠曹兆页 连本利共计三万二千余两”。另据《永宪录续编》记载:曹兆页 “因亏空罢任,封其家资,止银数两、钱数千、质票值千金而已,上闻之恻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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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既表明曹家父子毕尽不象李煦那样“奇贪亟酷”,同时也说明曹兆页 确有典当家产和土地当票百余张,以及放贷取利的现象。这一切曹兆页 在京受审时很可能都作了如实交待,否则曹家祖孙三代,任织造六十余年,兼理盐课四任,仅如许家资恐难以令人置信;而雍正既有“暗移财物他处”之责,不但不予追究反“闻之恻然”,以至指令“少留房屋,以资养蟾”,次年六月迁回北京时,又准其“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
从梳理曹家被抄的原因及前后情况看,说明纯系经济问题,根本扯不到“政治罪案”上去,就即便后来随赫德在织造府侧查获替皇九子允衤唐 收藏的一对镀金狮子,具折奏闻,雍正也并未因此而加罪,澄清这个问题,不仅对我们了解曹雪芹的家世、生平、思想有很重要的意义,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对《红楼梦》这部古典小说的研究和正确评价。
五、曹家“再遭巨变”之疑
曹家被抄既然没有象苏州织造李煦那样惨烈,一败涂地。不但“房屋人口酌量拨给”,后来似乎又“中兴再振”。如曹兆页 曾祖曹振彦在乾隆即位后,就追封资政大夫,其原配继配均诰夫人,曹兆页 生父曹荃亦封护军参领兼佐领加一级,即使在雍正初年因涉嫌夺嫡案的曹寅妹夫傅鼐,以及雪芹姑父平郡王纳尔苏和表兄福彭等,不但在雍正时就已宽免,后来还有迁升,就曹兆页 本人在乾隆的“覃恩”下不仅“宽免欠项”,又被启用内务府员外郎,诰受朝议丈夫。
这一切虽表明曹家到了乾隆初所谓“中兴再振”。那么曹雪芹后来又怎么落到那种“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何人肯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甚而最后“一病无医竟负君”的境地呢?不少研究者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把他晚年这种贫困潦倒状况,同《红楼梦》贾府最后的彻底败亡联系起来,甚而硬按照“自叙说”去找根据,以为这是曹家再次卷入乾隆四年发生的那场“弘哲案”而“再遭巨变”,才彻底败落下来。实际上我们至今也没有发现任何材料,可以证明曹家与此案有牵连,而曹雪芹晚年之所以落到那种贫困潦倒境地,多半与他本人那种傲骨嶙峋的性格有关,并不包括整个曹氏家族,其“中兴再振”也不是织造“家世”再振。
(一)雍正即位,吏治苛严也是处在当时那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大局定后他便让乾隆经常待侧参与处理重要事务,因而乾隆上台时不仅没有出现储位之争,同时整个社会,经济状况也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雍正时的许多内部矛盾亦逐步化解。其实那场以弘哲为首的“逆谋”案,据有关史料也基本只限于皇室内部,并没有牵连到社会上,以至形成象《红楼梦》中那种“牵四挂五”打击一大片的“一损俱损”情形。故很快就得以平息。再说那场以弘哲为首的逆谋案据乾隆四年十月宗人府议奏:“庄亲王允禄与弘哲、弘开、弘昌、弘蛟等结党营私一往来诡秘”,乾隆亦说:“此事朕上年即已闻之”,这时也正是曹家及其至亲在他的“兹以覃恩”下,得以陆续起用,迁升,倘说他家有人又再次卷入这场皇室内部斗争而受到牵连,既找不到确证,也有悖情理。就即或那位直接参与逆谋活动的允禄与曹家有一定亲戚关系,但从处理的结果看,最后也只圈禁了弘哲一人,庄亲王允禄不但很快得以宽免,并在此案结束第二年,又著他参与审理仲永檀一案。
(二)按周汝昌先生说,雪芹的表兄即袭平郡王的福彭,在这场逆谋案中惹了乱子,后刘心武同志在《揭秘》中,亦说福彭在乾隆三年就出事了。其实从“密谋”到乾隆五年秋案发至次年十二月宽免允禄,弘蛟等人基本结束,我们找不到任何资料或迹象。可以证明曹家及其至亲与此案有关联,倒是这场逆谋案不但曾交给平郡王福彭和尚书讷亲二人亲自审理过,并在此案结束后次年,又参与审理仲永檀案,即乾隆七年十二月“著庄亲王,履新王,和亲王、平郡王、大学士张廷玉、徐本、尚书讷亲,来保、哈达哈、审理具奏”。而乾隆三年曹兆页 生父曹荃还在护军参领任上,就曹兆页 本人在宽免欠项,起用内务府员外郎后,(按《曹氏宗谱》记载),似乎又“诰受朝议大夫”一职。至于雪芹姑祖傅鼐,这位被乾隆加封为刑部尚书兼兵部尚书,正兰旗满洲都统、总管内务大臣的曹家至亲,却是在弘哲案发之前病死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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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再从有关曹雪芹本人的一些零星资料分析,他似乎于乾隆十年左右,曾在皇室“宗学”里当差过一段时间,不仅结识了敦敏、敦诚兄弟,曾与他有过交往的观保,钱大昕、倪承宽、明琳、谢墉、钱载、那穆齐礼、蔡以壹、寅圃、复斋、永璇、张宜泉等,这些文人学士,皇室贵胄,也大概是在宗学当差前后这段时间结识的,其间他还曾经拒绝过一次皇宫画苑的召请,这些迹象也看不出曾遭受到什么连累到他的政治打击。尤其敦诚后来回忆到他在宗学时的情景,说是:“当时虎门数昃夕,西窗剪烛风雨昏。接篱倒著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试想, 这哪象是因家庭受了政治牵连,而遭沉重打击的狂傲神气?
根据以上分析,与其如周汝昌先生说的:“胡适早年考证《红楼梦》时,硬要曹雪芹‘早生’若干年,为了‘赶上’曹寅时代的繁华,他以为非此作不出《红楼梦》”。这倒不如说是他老先生自己在坚持家事“自叙说”和“曹兆页 之子”说,而硬把雪芹的生年拉后了几年,并为印证书中贾府的彻底败亡,而引出这个“中兴”后又“再遭巨变”的推测,给原型探佚,索隐提供了一些不实依据。
六、关于雪芹晚年贫困潦倒的原因
既然没有确切的材料,可以证明曹家与乾隆四年那场逆谋案有关联,而再遭巨变。那么所谓曹家的“中兴”,就不能看作是江宁织造曹家的“中兴”,而曹雪芹那种贫困潦倒,病重无医,甚至死的时候“故交零落散如云”,身边似乎除了“泪迸荒天寡妇声”外,一个曹家亲戚都没有,只靠几位生前好友草草埋葬的情景,也只限于他本人,并不包括整个曹氏家族。其中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因素,不得不考虑。
(一)江宁织造被抄,这个世家已彻底败落,虽然“少留房屋人口,以资养瞻”,但对于曹雪芹这个遗腹子来说,毕竟生活已失去了保障,因属旗人包衣,每年仅靠一定养米维持。再则因曹兆页 是属曹寅堂弟(不是胞弟)曹荃的第四子隔房过继,血缘上与其侄雪芹已隔了几层。加之他继任织造后,在钱粮问题上似乎一直受其舅父李煦操控,甚至为他赔补亏空混收库银而“待罪”,后在清补亏空,处理家事财物中,也难免与继母李氏和寡嫂产生一些裂痕。而随着江宁织造被抄,他自己也遭革职查办险遭治罪,这前因后果亦难免使他情绪上产生抱怨。即使他后来又重新起用员外郎,毕竟只是个虚职,由于织造家业已不复存在,隔房过继的关系也早淡薄。所以有传闻说曹雪芹和他祖母,母亲在雍正六年六月迁回北京时,是住在后海大翔胡同,“酌量拨给”的曹寅旧宅里,其好友敦诚在《赠曹雪芹》诗中“衡门僻巷愁今雨,废馆颓楼梦旧家”,指的即是此处。而曹兆页 自然不可能再与他们孤儿寡母住在一起,却是另住在泡子河北,他生父曹荃的芷园内。此后,“各人自扫门前”似乎很少往来。
(二)根据张宜泉在给曹雪芹的诗中说到:“羹调未羡美青莲宠,苑召难忘立本羞”,连皇宫画苑的召请都曾被他拒绝了。由此可见那种“一醉 百眼斜”、“写出胸中块垒 时”的嶙峋傲骨性格。尽管落到,“饔餮有时不继”,但卖画却“非其人,虽重酬不与”,。这种如民间说“穷来莫傍亲,冷来莫烤灯”的孤傲性格,自然导致他宁可“卖画钱来付酒家”,也不愿低声下气乞求或接受亲友们的支助。特别迁住西山闭门著书时,如敦诚说的“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这恐怕就是他后来落到那种“故交零落散如云”,“一病无医竟负君”的主要原因。
通过上述对曹雪芹家世生平及社会关系的梳理分析,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红楼梦》基本是一部以康熙,雍正时代为背景的现实主义历史小说,书中主要是通过贾府及四大家族的兴衰衰际遇,以及各种人物的悲欢离合,来反映由康熙时的繁华之盛,到雍正那种因“汇追旧欠”、“凡系旧家大抵皆破”的社会现象。
书中的人物及情节细节,既有作者本人亲身经历,耳闻目睹,也有社会现实的综合反映及艺术加工,并不是指对某个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原型。其中依托的家事素材,不独来自于江宁织造曹家,也有来源于苏州织造李家和其他封建世家。因而不能完全按照家事“自叙说”去研究、考证、索隐、探佚。
14. 《红楼梦》的成书经过
按前面的分析推论,曹雪芹离开江南迁住北京时已十三岁左右,关于他写作《红楼梦》的时间,我基本同意大致始于乾隆六年(1741),他二十七岁左右。因为甲戍本第一回正文“至脂砚斋甲戍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这条重要成书纪年已明白告诉我们:他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不但已经写出了这部“字字看来皆是血,”的“不寻常”之作,而且到乾隆十九年,已有了“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的本子。至于这条成书纪年在时间上是否可靠,我们可从保留在庚辰本第七十五回回前:“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请,缺中秋诗,俟雪芹”这条附记推测:所谓“对清”,应是指对写出的故事情节而言,“再评”,即指对“初评”,而对清的时间是在“甲戍抄阅再评”后的一年多两年;再按“已卯冬月定本”的时间,离“甲戍抄阅再评”也仅前后五年,而且是在“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的基础上,以十回为册进行编修“定本”的。但令人困扰而长期以来引起争议不休的主要症结是:乾隆十九年脂砚斋据以“抄阅再评”的那个原稿本,是否仅前八十回?还是一部内容完整的事故?这不但涉及到现存传世八十回各种早期抄本,是否是在作者“十年辛苦”“五次增删”过程中传秒出来的,同时还涉及到整个成书研究及曹雪芹的著作权等,一系列错综复杂问题。为此,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展开讨论。
一、现存传世前八十回并非
作者“五次增删”中传抄出来的
正如段玉裁先生在《与诸同志论校书难》中所说:“不先正底本,则多诬古人,不断其立说之是非,则多误今人”。为阐明问题,这里有必要首先对那位“其前辈姻戚有与之(雪芹)交好者”的裕瑞,在其《枣窗闲笔》中一些不负责任的说法作一番考辨,因在《红楼梦》的成书及版本研究中,一开始就被弄得扑朔迷离而起误导,甚至对曹雪芹著作权引起怀疑的,是正裕瑞的以下说法:
程伟元续《红楼梦》自九十回至百二十回书后。《红楼梦》一书,曹雪芹虽有志于作百二十回,书未告成即逝矣。诸家所藏抄本八十回,及八十回书后之目录,率大同小异者,盖因雪芹改《风月宝鉴》数次,始成此书,抄家各于其所改前后第几次者,分得不同,故今所藏诸稿未能划一耳。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改至五次,愈出愈奇。
雪芹于后四十回,虽久蓄志全成,甫立纲领,尚未行文,时不待人矣。
我们从有关资料了解到裕瑞系豫良亲王修龄的次子,生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距曹雪芹死后八年,其生母姓富察氏,即承恩公富文之女。都统富清之侄女,并与曹寅妹夫富察氏傅鼐及其子富察昌龄系同族亲戚关系。裕瑞说与雪芹交好者的“前辈姻戚”,实际就是指《红楼梦》的最早读者明义或明琳,明兴、明瑞、明仁兄弟等人。因明义即都统富清之子,富文之侄,明义兄弟都属他母舅一辈,而明兴之女又是裕瑞的嫂子。明氏兄弟大概都与雪芹相识,尤其明琳与雪芹的关系甚密,因乾隆二十五年秋(1760),敦敏有一次去养石轩看望明琳时,隔院就听到雪芹的“高谈”声,他们已“一载余”不见面了。遂急相访,果然是雪芹不由“惊喜意外”。而裕瑞在《枣窗闲笔》中说到雪芹形象,吐谈“娓娓然令人不倦”,很可能就是来自明琳这个“前辈姻戚”。
按照这些关系,裕瑞当时若对《红楼梦》的成书及作者问题,作一番认真调查了解,我们相信不难得出事实真相,但他的许多说法也只是按其前辈姻戚的意图在故作掩饰,或仅根据当时一些传闻来臆测而已,故其说法前后不一,矛盾重重:
(一)他的上述说法,实际与程伟元在刻本百二十回《红楼梦序》中说的“此书作者相传不一,究不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云云如出一辙,不然其母舅明义在雪芹生前“见其抄本”时,明说是“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他怎么说是“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呢?倘若雪芹真是在他人旧稿基础上夹写润色而成,那么同在《枣窗闲笔》中又怎么说是“殊不知雪芹原因托写其家事,感慨不胜,呕心始成此书,原非局外旁观人也。若局外人徒以他人甘苦洗已块垒,泛泛之言,必不恳切逼真如其书者”。这显然连他自己也不相信雪芹真是在以他人旧稿“夹写润色”“洗已块垒”了。
(二)未必裕瑞当时真的见到或了解“诸家所藏抄本八十回,及八十回书后之目录”。我们从现存八十回各种早期抄本看,除因年代远久或传抄过程中至使部分章节遗失、分散、残缺不全之外,而各本之间也只是一些回目未分,缺失未补,抄胥至误,批语误入正文,以及文字词语上的增减,取舍各有异同这类现象,至于整个前八十回的情节结构,内容排列,回目顺序及回目总数等都已经统一停当,各本之间在情节内容上,根本就没有什么“愈出愈奇”的重大增删改动。而他所谓“抄家各于其所改前后第几次者,分得不同”的,究竟是指哪些内容?“故今所藏诸稿未能划一”的,又是指哪些情节呢?比如第十三、十四回,明显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为病故《死封龙禁尉》的情节,已见于所有八十回各种早期抄本,如果这也是“抄家各于其所改前后第几次者”分得的,为何改写前的内容所有抄本都不见,也没有一本补回去?同时第五回那些涉及“淫丧”悬梁的图册,曲文与改后的内容如此不调,为何数次改写都不见将此重新另拟?
(三)他一会儿说“程伟元续《红楼梦》自九十回至百二十回书后”。这等于说传抄出来的雪芹原稿是一至九十回,程伟元只续补了第九十一至百二十回,共三十回;一会儿又说“雪芹于后四十回,虽久蓄志全成,甫立纲领,尚未行文,时不待人矣”。这分明又等于说曹雪芹只写出了一至八十回书。按常识理解,一般长篇章回小说,应在整个故事从头至尾基本写定之后,才按其中情节内容“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哪有后四十回只是“甫立纲领,尚未行文”就“纂成”“八十回书后之目录”的道理。这诸家所藏整整八十回,及“有志于作百二十回”之数,又于“其所改前后第几次”确定的?
(四)其实裕瑞“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云云,也是来自那条“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的批语,前面说过,此批指对那段书名演变过程中的“东鲁孔梅溪题目《风月宝鉴》”,既是雪芹为印证“五次增删”所题的五种书名之一,也是对其成书所设的迷障,对此最好的解释,是紧接它后面的另一条批语。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意为若是在他人旧稿基础上披阅增删),然后开卷至此这篇楔子又是谁撰?(指那段“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弊了去方是巨眼。
其中所谓“作者之笔狡猾之甚”,“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万不可被作者瞒弊了去”,这三处提到的作者,如果不是指在“悼红轩中”经历“十年辛苦”披阅增删的曹雪芹,难道“开卷第一回也”那段“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的作者,真是另有其人吗?再说题曰《风月宝鉴》的内涵,所包含的内容十分有限,不过是书中情节的“点睛”而已,按曹雪芹的创作意图,我们既不相信他在“十年辛苦”披阅增删之前,曾写过一本叫《风月宝鉴》之书,也不相信他真是以他人旧稿“洗已块垒”。不然这《风月宝鉴》究竟是一本什么书?是长篇巨制还是短篇小说?是一些杂记、遗事,还是街头巷尾风月秽闻录?谁也弄不清楚。再则曹雪芹既不是“局外人徒以他人甘苦洗已块垒,泛泛之言,必不恳切逼真如其书者”,而是经呕心沥血的“十年辛苦”披阅增删,已在他人旧稿上改写得面目全非,这也扯不到摇动他的著作权上去,不然照此推论,岂不把《水浒传》也说成是施耐庵在《宣和遗事》、《东都事略》或其他杂记史料基础上改写成书的了。
15.
二、曹雪芹的《红楼梦》
原是一部内容完整的故事
《红楼梦》原著后几十回的破败悲剧过程,我们今天虽然已看不到了,但只要不墨守“书来成,芹为泪尽而逝”的先入之见,不被所谓“被借阅者迷失无稿”这类为避免索书,借阅之词“瞒弊”过去。那么就现存传世前八十回的文字内容,以及脂砚等人的大量批露,再结合一些早期读者留下的资料分析,不仅可证明曹雪芹在“十年辛苦”过程中,已基本从头至尾写出了整个故事。并对那些未流传下来的后几十回情节,是否仅一些“来不及改定的残稿”也不难作出合理的判断。
(一)首先,在《红楼梦》研究中,关于开头五回的思想性、艺术性和它在全书中的重要地位,研究者们已作了大量论述,但作为探讨这部小说的整个成书情况,它的重要性却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实际上这开头五回的文字内容之所以在全书的艺术结构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它不仅是整个悲剧过程的缩影,而几乎所有人物事件乃至最后的遭遇结局,都在其中埋下了伏线,使我们看到这前五回,就有读完全书之感。这都是与整个故事情节细节从头到尾具体描写分不开的。例如:
1、从“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云云,接着故事正文中那一僧一道与石头幻形入世前的对话,以及石归山下后与空空道人的长谈与和书名演变过程等,这些叙述可以说是作者在基本写出整个故事之后,总结出来的文字,特别“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以及保留在甲戍本卷前《凡例》末的那首诗曰。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看来字字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这些文字和成书感慨,可以说是已把作者的创作意图及那种呕心沥血的整个艰苦写作过程,都基本总结,概括,表达出来了。语气上没有一丝半点“书未成”的含意。如果说作者最后“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这部“满纸荒唐言”还仅是前八十回,那等于说他经历的“十年辛苦、“五次增删”,都反复只在这前八十回书中逗圈子,倘若书中说空空道人“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的,仅是一个没有结局的半截故事,作者还没有写完那块幻形入世的石头“历尽离合悲欢炎世态”。就发出这种深刻的成书感慨,那除非他存心只想写出这八十回书,不然后几十回无论是否仅一些“初稿”,它的失传就无须我们再从时间上去纠缠什么“来不及改定”的问题了。
2、作者在小说中共安排了四百多人,其中经过重点刻画的主要人物也有数十个,而各种人物的典型性,又都是要通过互相间的性格活动来提炼塑造的。这里借用刘梦溪同志的话来说就是:人物与人物,人物与环境之间,所展开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确实会给结构这部头绪纷繁的长篇小说带来巨大困难,不仅其中的情节安排,事件变换。需要经过缜密的艺术构思,就如何开头,接尾、收梢也是摆在作者面前的难题。因而我们试想,倘若作者没有事先按各种矛盾冲突及情节的发展轨迹,将那些典型人物的活动经历,乃至最后的遭遇结局、基本从头至尾写定,怎么可能在开头第五回中,就预先构思出那总括全书情节内容,以及各种人物一生经历和命运归宿的歌曲,判词,并在其中将互相间的一些微妙关系,都预示概括出来,刻画得那么精细入微,丝丝入扣。
须知那些歌曲,判词并非一般写作提纲,它象是对各种人物的身世经历内容介绍一样,只能通过种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人物性格活动及情节发展的具体描写之后,才以诗词的形式高度浓缩,艺术地概括出来,其中每一首歌曲,判词不仅只包括某一个人的命运遭际,并暗含着与其他相关人物的矛盾及思想情绪活动。正如一部电视连续剧,应在剧情包括场景,人物对话,矛盾冲突直至高潮结局都基本写好后,才有主题歌和进行排演。尽管曹雪芹“诗笔有奇气”如果没有首先通过对故事情节的具体描写,也很难设想在开头第五回,就产生这些歌曲、判词而“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故依笔者浅见,第五回的歌曲、判词,应在整个事故内容基本写定之后才总结出来结构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