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古龙六记

来源: 2007-10-31 14:07:5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975,古龙六记
  
  
  1964年,古龙推出《浣花洗剑录》,轩楹阔大,妙相精严。这距他初发新声却“平平无奇、有如故事大纲”的《苍穹神剑》,仅隔4年。此后的十年,这位文字的天才更是一路发硎,陆续推出沈浪、小鱼儿、李寻欢、楚留香、萧十一郎、郭大路、陆小凤等江湖人物,巍然大观,引领了华语武侠文学近十年的风骚。
  十年一次轮回,1975年的古龙,已是接近不惑的37岁。
  这一年,他继续保持了旺盛的创作能力,刊出《霸王枪》、《拳头》、《天涯•明月•刀》、《三少爷的剑》、《剑•花•烟雨江南》等五部作品,落落可观,那种天才的力量委实令人叹服。
  这一年,古龙虽已功成名就,却心事浩茫。他固然在不断地继承和沉湎过去,却也在不断地鼎革和冀图突围。
  这一年,本如同历史上大名鼎鼎的1587年,对古龙的世俗生活而言是“毫无意义”的一年——写作、换钱、聚饮、买春、酩酊……客舍如家家似寄,依旧是他生活的全部。
  但古龙这一年的文字,却是一片深不见底的海水:海面固然仍是跳动的晨光、翔集的鸥鸟、远行的渔人,一派祥和之色;海底,却是悸动的暗涛,狂怒的巨鲨,泣珠的鲛人,幽暗而动荡。
  只要你愿意和那些海中的精灵们趋歌共舞、同沉同浮——我敢保证,你一定会沉迷于这样的精神旅程。
  当然,唯一万万不可缺的是,你手中须有酒。
  
  
  冥 想
  
  这一年,邓定侯或许也是37岁。
  这个名字跨越了《孔雀翎》、《霸王枪》、《拳头》三部作品,这已多少显示了古龙对这个人物的偏爱。但古龙又似乎一直在用一种调侃的语气,讲述他的江湖故事。
  比如《霸王枪》一开篇,古龙就让意气扬扬的大镖头“神拳小诸葛”栽了一个大跟头:两个黑道小强盗丁喜和小马,顷刻间便干净利索地劫走了他自诩十分隐密的百万暗镖,“小诸葛”变成了“小猪哥”。
  邓定侯后来为此还和小马专门拳头对拳头地打了一架,让他的同事西门胜颇为侧目。因为打架的场面太难看了:不象是武林高手相争,而象两个小流氓在黑巷子里,为了争一个老*****拼命。
  又如一次,当他和丁喜追查镖局奸细,一身臭汗地走在烈日底下的时候,突然讲起自己从前的一桩糗事:他的一个合伙人归东景为了作弄他,曾模仿他的笔迹把他相好的各类女人邀请到他家里做客——结果那天竟然来了七八十个年青女人,打扮得花技招展的坐在他客厅里,把他老婆气得脖子都粗了,三个月没同他讲一句话。
  《拳头》中,他更是被“喝了三斤酒之后,天下绝没有他不敢做的事”的老皮直接冒充了一回。古龙调侃道:老皮衣冠楚楚,一表人材,看起来比邓定侯自己更象邓定侯。
  古龙甚至借丁喜的口问邓定侯:为什么没有人叫你“滑稽的老邓”?
   我总感觉古龙似乎对老邓真有些妒忌呢:从邓定侯一出场,他就已是一个完成了人生原始积累的社会名流、江湖大亨。但与相貌不佳的古龙不同的是,同样处在事业颠峰的邓定侯却气度从容,相貌堂堂,极受江湖中各类女人的欢迎。
   记得古龙曾借一个名妓欧阳情的口中,不无感慨地说“姐儿爱俏更爱钞”是古今不易之理。因此邓定侯对女人的从容,一定很让古龙羡慕。毕竟,从容才是身份的象征。
  
  当然,如果老邓仅具备这一点优势的话,还不足以确立他在古龙笔下的独特地位。但《霸王枪》一卷读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却无疑正是这个已近中年的江湖人物。
  邓定侯的光彩,在于他时常“不合时宜”的冥想。
  搽拭暗器的时候,他会突然想到自己从前用暗器误伤朋友的旧事;和人决斗的时候,他会回忆起自己少年学艺时恩师的谆谆教诲;但最令人意外的,却还是他总在莫名的时刻不合时宜的地方,突然想起家里那“母老虎”的种种琐事。
  浮光片羽,却温柔绮丽。
   ——挂在王大小姐的马车上,在即将面对那神秘可怕的凶手时,他会想起妻子的生日,会因为想到自己在外面的种种荒唐,而忽然对妻子有了歉疚之意。他甚至会在那一瞬决定,回家后一定要多陪陪妻子,再多生一个儿子……
  ——和妩媚动人的王大小姐一起露宿野外时,他少有表现得坐怀不乱,因为温暖的篝火令他忽然想起了自己初婚时那些恩爱缠绵的晚上,想起了妻子的温柔与体贴,想起了妻子柔软的腰肢和丰满修长的双腿……
  ——最后和百里长青决战的时候,当百里长青的手掌象山峦的巨大阴影一样向他压了下来的时候,在濒死的边缘,他脑海中一刹那掠过的,是多年前那温柔绮丽的洞房花烛夜,妻子那丰满圆润的双腿……
  
  古龙对女人的腿一向有种莫明的情结,这一点曾为许多女性读者诟病。但再三出现在邓定侯冥想中的那双美腿,却并无丝毫暧昧的色彩。她代表的,恰恰是某种温馨的意外——你很难想象,一个以刚烈威猛的百步神拳闻名的江湖人,竟会有那般细腻的感觉——你更难想象,风流、好色、薄幸的古龙,在创作《七种武器》这一系列时,心境竟是如此的温柔和敦厚。
  与其他任何一部作品相比,古龙在这一系列中塑造的女性正面形象都显得太多了。那么,在邓定侯冥想中反复出现的温柔、愧疚、怜惜等种种情怀,是否也寄托了古龙某些不愿为人知晓的情思呢?
  我不敢确定,古龙不可常理揣测之。他最亲密的弟子之一薛兴国曾说过:古龙在他燕尔新婚的时候写李寻欢让出爱人林诗音,而在他最潦倒的时候写了《欢乐英雄》。
  从以下的这些话里,你又会知道些什么呢?
  “父母的离异使他受到别人意想不到的重大打击,这些痛苦、孤独、寂寞的少年时光在他内心留下的伤痕,使他背了一辈子的包袱。”
  “古龙忍受不了生活的平静,乏味和枯燥、寂寞,终于离开了郑莉莉,重入江湖,回到了台北。”
  “古龙和梅宝珠结婚,文艺界名流纷纷来相贺,都以为是天作之合,一对璧合玉人……忍耐却是有限度的,宝珠忍受不下去之时,便宣告了她和古龙婚姻的破裂。然而宝珠的决裂是古龙没有想到的,这次婚姻的失败让古龙很受打击。”
  “于秀铃成了古龙第二任正式的妻子,也是古龙最后一任妻子……于秀铃与古龙有一段美好的日子,但古龙带给她的却是另一种阴影——-死亡的阴影。”
  ………………
  
  距邓定侯那流光溢彩的冥想大约十年以后,当死神的手掌也象山峦的巨大阴影一般向古龙压下来的时候,据说他最后说的是这样的一句话:怎么我的女朋友都没有来看我呢?
  为什么是“女朋友”,而不是“妻子”呢?
  因为那时侯的古龙,也如同功成名就的邓定侯一样,在醇酒妇人的消磨中,在荡子行不归的漂泊中,在空床难独守的幽怨中,把那些本来刻骨铭心的人和事,已经忘记了很久啊。
  可我们终会长久地记住那一刻:37岁的古龙和邓定侯,都曾在虎豹沉入深水、蝇蛾陷入蛛网的噩梦中,绽放出绚烂的记忆之花:“她”有着别的女人没有的圆润的双腿;“她”有着别的女人没有的恩爱和缠绵;“她”有着别的女人没有的温柔和泪水;“她”还有着别的女人所没有的名字:“妻子”。
  
  
  父 亲
  
  父亲,是纠缠古龙一生的心结。
  据覃贤茂的《古龙传》记载:古龙极少提起往事,因此很多朋友甚至认为古龙是香港来台的一个孤儿。直到古龙的父亲得了柏金森症住院,登报寻找古龙,他的朋友才知道古龙的父亲也在台北。古龙从来不提他的家庭的原因,是因为古龙的父亲在孩子很小的时候,为了爱情而离开了家。这是古龙很不谅解的事,也是古龙萦绕於心,无法解开的一个结。
   这人生里永远无法消除的瘢痕,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他笔下的人物。
  
  古龙早期的文字纯粹是为了生活,因此在他一开始的作品中,“父亲”只是一张脸谱,仅具一个江湖符号的作用。从缪文、裴玉,直至沈浪、俞佩玉,都是如此。
  缪文、裴玉与父亲的交流,在《湘妃剑》、《孤星传》中,一片空白。
  沈浪,当他不慎向假扮熊猫儿的龙四海泄露胸中的秘密,说自己与快活王不共戴天是因为私人的仇恨时,我们仅仅只能从书中只言片语中揣测那是因为他父亲沈天君死于快活王的阴谋之故。《武林外史》一书,从始至终都没有讲明沈浪与沈天君之间是否为父子关系。
  甚至从快活王和王怜花、白飞飞之间,你还能嗅到古龙胸中关于“父亲”的那股森森戾气。白飞飞报复父亲的方式是嫁给父亲——古龙对父权的蔑视,有时几近离经叛道。
  
  但从1968年开始,你就可以看到古龙尝试着解开这个心结的努力。
  《多情剑客无情剑》中,有对“父亲”的揶揄、讥刺,也有对“父亲”的刻骨仇恨,但最终,古龙安排的是寻找和宽恕。
  金风白为他老大做暗门生意辩解,理由是:只要有朋友找他,他几乎是有求必应,所以他的开销一向很大。但他却不像你,他并没有一个做户部尚书的父亲。——李寻欢听了只能苦笑。
  阿飞一开始进入江湖是为了替母亲白飞飞报复世人。这其中,无疑也掺杂了对他从未谋面的父亲沈浪的怨恨。但幸运的是,他遇到李寻欢后,李寻欢教会他相信人性和爱,古龙的解释是:爱永远比恨更容易让人接受。这和古龙在上一代江湖里的观念和态度,不啻霄壤之别——那时候,他借阿飞的母亲口说:世上最伟大的力量,就是仇恨。
  阿飞在《多情剑客无情剑》的结局是去海上寻访仙山——古龙暗示他其实想探访的是他的父亲沈浪,那么,有理由相信的是,阿飞即便没有完全解开“父亲”这个心结,但他从内心里已能够宽恕父亲对他和他母亲的“无情”。
  当然书中最打动人心的,还是一个孩子对父亲的最终谅解。
  龙小云对李寻欢的刻骨仇恨,偏执到一种不可理解的地步。一开始你会认为这是因为李寻欢废了他武功的缘故,但古龙在描写到林诗音最后拿《怜花宝鉴》去救李寻欢的时候,却道出龙小云内心真正的想法:我只是恨他为什么不是我的父亲,我也恨我自己,为什么不是他的儿子?
  这一段话直接导致了林诗音的崩溃。
  这已经是故事的高潮。
  但古龙,仍有最高潮头上峰回路转的本事。
  当龙啸云突然出现,点住妻子的穴道代她去救李寻欢的时候,所有的人都知道他走的是必死的路。古龙说:纵然他的觉悟只不过是因为已被逼得走投无路,也还是同样值得尊敬的。
  于是你听到了龙小云的对父亲的忏悔:我承认,只有你才是我的父亲,我也只愿意做你的儿子,除了你,什么人我都不要,无论什么人……
  你也听到了古龙内心的呼喊么?
  
  1971年,古龙在《欢乐英雄》中直言了“父亲”对子女的爱。
  王动的父亲在王动小时候化身为一个神秘的蒙面人来传授他武功。他督促王动学艺非常严厉,动辄责骂,因为他知道儿子过于顽劣,不教点本事在江湖上太不安全。而且不用这样的传授方式,一方面难以引起儿子的兴趣;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仇人武功太高,儿子要是知道父亲的过去难免去找仇人拼命——这无疑以卵击石。
  多年后,当王动为父亲的苦心孤诣痛哭流涕的时候,想必执笔的古龙也是黯然神伤的。
  而1975年的古龙,在他自己也做了多年的父亲后,他又是怎样在作品中重新审视“父亲”这个角色呢?
  
  《霸王枪》里的丁喜是大人物百里长青的私生子,但他还没有生下来的时候,百里长青就离开了他和他母亲。他在社会底层度过了悲惨的童年:三岁的时候就会捧着破碗上街去要饭,六岁的时候就学会了做扒手,为了一块冷饼趴在街头被人象野狗般毒打。只要一想起这些往事,他身上的衣服就会被汗水湿透。
  这内心深处不为人知的创伤,使得丁喜一度甘于接受命运魔索的束缚,以为自己一生注定孤独。但他还是忍不住要去救陷入阴谋陷阱的好兄弟小马、好朋友邓定侯、心仪的女孩王大小姐……以及落入阴谋中父亲百里长青。古龙说,因为对这些人的爱,最终使得他有勇气去战胜自己的心魔。
  我想,其实在大宝塔上,当丁喜亲耳听到百里长青在决战前请求邓定侯,若战死则他所有的产业都交给丁喜的母亲的时候,丁喜一定在那一刹那最终宽恕了父亲,因为他知道了父亲并未真正抛弃过他母亲和他。
  
  《拳头》中的朱云,本是狼山之王朱五太爷的独子。和狼山年轻一代的迷狼不同的是,他不甘于只做狼人的命运。于是在十三岁的时候偷偷到外面去闯他自己的天下。十年之后,他学到一身惊世绝艺,却忽然厌倦了,因为他发现一个人就算能练成天下无敌的功夫,也不如亲情可贵。
  他想与父亲和解,但是又太倔强、太要少年人的面子。虽然父亲是他这一生中真正唯一敬爱的人,可是他死也不肯承认;而且总觉得自己是溜出来的,已没有脸再回去。
  但等到他终于有勇气面对父亲的时候,朱五太爷非但已死,他的尸身还被君子狼利用来发号施令,控制了狼山上下。君子狼并给他送去三枚毒针,重创了他。
  朱云最后依赖小马、常无意等人的协助,回到了狼山,面对父亲的尸身,泪流满面。他虽然因为年轻和误会,犯下不可挽回的过错,但他的回归,终于也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对父亲的补偿。
  多年后,一位曾抛弃妻子儿女、离家远走的老人于病重时登报寻找他敏感倔强、三十年未见面的独生子时,据说古龙思虑再三,终于还是到医院看望了那位孤独的老人——从那一刹那我知道了:古龙,其实一直就是那个倔强少年啊。
  
  但最令人惊艳的是,1975年的古龙,对“父亲”这个主题还作了回归和宽恕之外的思索。《三少爷的剑》里的诸多父子之情,虽或浓或淡,却都如同燕十三船头的那壶热茶,苦涩、清冽而又芳香。
  夏侯飞山,本是武林世家红云谷第一高手,二十年前因为与大嫂间有了私情,不得不江湖蒸发,不知所踪。实质上他已悄悄回到红云谷,屈身为奴,做了少庄主夏侯星的车夫,而夏侯星,正是他和大嫂的私生子。
  无论这个儿子多么不成材,他都默默的维护着夏侯星的利益:不仅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地为夏侯星频频搜捕酷爱私奔的儿媳妇,也把自己对武学的全部感悟传授给儿子。只是当儿子也败在仇家后代剑下时,这个苦心孤诣的父亲才接受了自己人生的最终失败和自己已垂垂老矣的残酷现实。
  铁开诚,在大雨中出场的一幕,极有气势。他年纪轻轻,就已继承了红旗镖局的雄厚基业,他本身更具备了一代枭雄的潜质。但这一切却为他轻易的舍弃。
  古龙解释道:他的义父铁中奇年老后雄心消退,接纳了私逃的薛可人做自己的情妇。慕容秋荻觊觎他们镖局的势力,便胁迫薛可人去挑拨他们的父子关系。但铁中奇对薛可人虽然千依百顺,却也始终完全信任铁开诚,以致最终被薛可人毒死。
  铁开诚虽无铁中奇的血统,但彼此之间已有了父子的感情。为了保全铁中奇的一世英名,铁开诚宁原承担弑父篡位的罪名,从此流落江湖。
  他们之间的父子情,实质更象江湖男儿之间的惺惺相惜。
  
  谢家三代,更是将这父子情的沧桑和苍凉推到了极至。
  谢王孙,武功已入化境,却完全甘于江湖中的平凡地位,安心过平淡的家庭生活,即便是家族的荣誉和儿女的死亡都不能改变。但他终究不能真正太上忘情——老妻和儿子他都放不下。
  所以当他回到小楼凄凉的灯火畔,听到老妻一句枯索的絮问:儿子迟早一定会回来的,是不是?他的回应是:是的。
  谢晓峰,为逃名宁愿在江湖的底层污泥中挣扎,他虽然时常在内心深处听到远方亲人的召唤,却仍能忍心继续漂泊。只是,当看到亲生儿子生死悬于一线的时候,他胸中的父子情终于战胜了逃名的虚无。
  他不仅为儿子闯下的大祸顶缸,后来还为儿子身中奇毒。谢晓峰只能用江湖人的方式给儿子还情,因为其他教育方式,古龙自身也不懂,或者说做不了。
  而谢小弟,一开始和阿飞、丁喜一样,自小从母亲那儿铸炼了对父亲的仇恨。他一度以自己为诱饵,差一点就将父亲捕杀。但在最关键最危急的一刻,他还是舍身救了父亲。不仅如此,当小弟最后看到父亲的还情,特别是以为父亲将不久于人世之后,终于原谅了父亲的一切。
  与《拳头》不同的是,古龙没有象朱云一样给谢晓峰安排一次回归家园的救赎;与《霸王枪》不同的是,古龙没有象丁喜一样给小弟安排一个温情和圆满的结尾。
  当父亲的阴影从小弟的人生里消淡后,他选择了和父亲一样做江湖名人的路,并娶了一个权力欲极强的女人为妻。因此,小弟是否会延续他父亲的宿命,古龙是悲观的,他在最后喟叹:你一旦做了江湖人,就永远是江湖人。
  
  很多年前,我曾看过一部美国电影《勇敢者的游戏》:倔强的小孩厌倦了严苛的父亲规划下的条框生活,当他得到一个可以进入未来的魔棋后,他立刻选择把游戏玩到底。几十年后,他从未来回来,父母均已不在人世,留给他的只有他们生前对儿子的无穷缅怀和牵挂——他从未想过父母亲是这样的爱他。
  于是,当他在某个偶然的机会变回那个倔强的小孩时,他主动走向他那看起来总是严肃无比的父亲,拥抱了父亲:噢,爸爸,你离开我这么久!父亲的声音一下子柔软起来:怎么了?我才出去了一会儿。
  据说古龙到医院看望父亲时,老人神智已失,不能够与他进行任何的交流;几个月后,古龙也匆匆离开了人世。三十年恩怨,终归尘与土。
  三十年。
  如果用思维来测量距离,确实也只要一会儿。
  我们不妨在有阳光的日子里想象一会儿,当谢晓峰回到神剑山庄的小楼下,迎接他的那两双衰老憔悴的目光里,是否会立即荡起温柔的涟漪?
  是的,我想是的。
  


  花 火
  
  把花和火联在一起,你会想到什么?
  我会想到二月的红杏、五月的蔷薇、七月的罂粟。
  我会想到孔雀翎发出的绚丽光华、蔷薇剑上复活的花魂、燕十三刺出的第十四剑——如同熔金铄石的烈日、其红如血的夕阳。
  我还会想到锋刃刺入小马和小雷身上,那飞溅而出的少年血,那如焰火般绽放的伤口。
  我一直以为,花火必然是深红色的。
  
  1975年的古龙,写了为名白头、37岁的公子羽,写了为情白头、35岁的茅大先生,也写了一个六十多岁却有着年轻人的热情的红杏花——她喜欢象小姑娘一样把自己打扮得时髦而又前卫:身上穿着红花裙,脸上抹着红胭脂,指甲上还涂着红红的凤仙花汁。
  她有着刀子般的利嘴,天王老子也不怕的脾气。任是大镖客邓定侯、绿林老大金枪徐、强盗军师苏小波,不想卖账绝不卖账。
  她同时也有着豆腐般的心肠。
  丁喜和小马小时候流浪江湖,时常得到她的收留和照顾,他们后来建立起一种祖孙般的亲情。丁喜说就算在他们在外面挨了揍,受了伤,只要想到她,心里就会感觉温暖。
  杏花村唯一的伙计老许又老又聋,好吃懒做,还时常偷酒喝,以红杏花的脾气,本来就算有十个老许也该被她全部赶走了,可她偏偏一直没炒老许的鱿鱼。
  因为老许是个老兵。
  如果你看过《老莫的第二个春天》、《搭错车》这样的台湾电影,你会对这个自高自大的老头子作会心的一笑,他活脱脱就是一个蒋军的退伍老兵的缩影。他们这群人在小蒋特别政策出台前,很多人都过得潦倒不堪。
  最有趣的一点也就在这里,红杏花对老许仅仅是种怜悯之情,她可瞧不上他!
  古龙也没有拉郎配,但他实在喜欢这个有趣的老太太,为此专门找了个同样可爱的熊九太爷来般配她。
  熊九太爷是条老狐狸,但他健壮开朗,仪表修洁,衣着考究,身上没有一丝老人的颟顸之态。更难得的是,他那阅尽沧桑后的心境,也回归了一种孩童式的纯净。
  邓定侯为此专门和丁喜打赌:只要丁喜能说动红杏花去找熊九太爷,他就输给丁喜五百桌酒席。古龙说,其实邓定侯心里也知道聪明的丁喜一定有这种本事,可是他却情愿输,因为他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年青和可爱的老人。
  
  谁说杏花只开在二月的枝头?
  当老妖精一跳八尺高去找老狐狸算账时,你可想象的结局是,他们的一生如同花火一样盛放到底。
  为什么老狐狸偏偏是姓“熊”呢?
  从《苍穹神剑》青涩的熊倜,到《武林外史》洒脱的熊猫儿,再到《霸王枪》可爱的熊九太爷,这十五年一路行来,难道你还不明白么?
  37岁的古龙,曾遥望着自己老年时候的海洋——那海面是何等的熙暖和平静啊。
  
  蔷薇,盛开在词人笔下必属婉约,盛开在画工笔下定为工笔,盛开在古龙笔下,则是个美丽而遥远的传说。
  这传说是和一个美丽的名字“燕南飞”联系在一起的。
  古龙对他的出场毫不吝惜笔墨:他来会傅红雪时,携歌舞,具美酒,伴美人,带名剑,英俊年少,风采翩翩,就如同一株红蔷薇般光艳夺目。
  他来,是为了完成对傅红雪的承诺。因为一年前他曾败在后者刀下,欠了对方一条命。
  但他来的真正目的,却只是为了完成对幕后人物公子羽的承诺,是为了击败傅红雪。因为他不想放弃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公子羽本拥有江湖第一人的声名、权力和财富,但他已经老了,他的形象和体力都不足以承担“公子羽”这三个字所代表的浮华和神话,因此他要选择一个江湖里最强的人来做他的替身,燕南飞被他第一个选中来继续这完美的神话。
  这个年轻人自然经不起这样的诱惑。为了这个交易,他需付出的代价是:努力证明给公子羽看,他是江湖的最强者——然而不幸的是他在凤凰集败给了傅红雪。
  公子羽给了他一个机会:如果一年中他能击败傅红雪,那么他还可以继续做公子羽。
  这不仅构成他短暂一生最大的心结,也是最终套在他脖子上的绳索。
  因为公子羽要看一场公平的决战,所以他虽和明月心一起为傅红雪设计了一个冗长复杂的陷阱,本意却并不是要从肉体上消灭傅红雪。他只是希望摧毁傅红雪的意志,和利用傅红雪去得到孔雀翎和大悲赋。
  否则他曾一度取得了傅红雪的信任,本应有机会杀死后者。
  
  古龙对这个迷失在欲望中的年轻人是抱有深深的同情的。
  他写这个年轻人每天都要花费数个时辰来苦练单调之至的拔剑术——像傅红雪苦难的童年生活一样。
  他写这个年轻人和傅红雪一起并肩和群魔搏杀,浴血冲出重围——傅红雪从内心接受了这个朋友,所以会为他的死讯难过和沉沦。
  他写这个年轻人在最后落败的时候,以付出生命来退出这个游戏——而如果他厚起脸皮的话,并非不能全身而退。
  因此燕南飞绝不是恶毒得无所不用其极,他只是心中始终有一点尘埃。
  这一点尘埃,使得他象决战紫禁前的西门吹雪一样,心剑始终达不到最高境界。
  其实,当最后决战中他还需戴着一个青铜面具时,他早已败了——既然他不能坦然面对傅红雪,这就证明他的心中的那一点尘埃还在。
  
  燕南飞终究是个很骄傲的年轻人。
  你可以说他选择了一条错误的路,但他最后毕竟承担了自己的全部责任,用鲜血洗清了自身的罪孽。当他最后以鲜血来回报傅红雪时,他用年轻的生命所捍卫的,正是“燕南飞”而不是“公子羽”的尊严。
  ——据说第一朵蔷薇在很远的地方开放的时候,有一只美丽的夜莺,因为爱它竟不惜从花枝上投池而死。
  对最后的燕南飞来说,公子羽的权力和财富,决不会是那第一朵盛开的蔷薇!
  
  你有没有看过春天那漫山遍野的雏菊?
  如果你看过,你就会知道除了杏花和蔷薇之外,还有一种花火是全然温和的,她们既不燃烧自身,也不灼伤别人。
  她们只给予你春天的气息、风中的温暖;她们只给予你希望和等待。
  台湾的雏妓问题,曾是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工业文明进程中必然要发生和存续的现象,我只知道这个问题到今天都没有远离过我们。
  我也不知道1975年前后的古龙,在现实生活里究竟遇到了什么。
  我只知道,这一年的古龙,陆续写了两个雏妓——小婷和娃娃的生活。
  
  小婷才十六七岁,却早已沦落风尘。从她那糟糕的“工作环境”、她本身的姿色和谈吐来看,她根本没有成为一个名妓的潜质,永远不会有“当窗却羡青楼倡,十指不动衣盈箱”的好运。
  任何一个如那刽子手的粗莽男子,用一点点银子就可以在她身上发泄欲望,甚至辱骂和殴打。她也早已习惯被拒绝,被殴打——不是因为坚强,而只是她被生活摧残得连埋怨的力气都没有了。
  傅红雪第一次认识她时,就曾一个耳光把她打倒在地上,原因却只是他痛恨自己:连这样一个低贱的女人都会引发他的性冲动。
  但他还是把身上的所有银子抛给她,虽然或许只是出于一种愤怒的怜悯,却不知道这举动竟然会在她心底深深种下种子——他虽然打了她,却没有像其他的男人一样侮辱她。
  他自然更想不到这竟然会改变他们彼此的一生。
  小婷的一句“我知道你以后一定还会来找我的,我一定等着你”,使得傅红雪崩溃的时候茫无意识去的,正是小婷的家。
  于是她照顾了他,对她来讲,照顾别人是一种很好的感觉。而当浓浓的鸡汤喂到傅红雪嘴里的时候,他在那一刹那也终于完全放松了自己。
  
  小婷对生活要求得一直很简单。她唯一的奢侈享受,只是在鬓发边插上一枝茉莉花而已。
  但她会在床头摆放上一个小小的神龛,不仅是让神祇亲眼看着她卑贱地出卖自已,看着她慢慢滑向死亡,也是为了在一个人的时候向神祇呼喊些什么,让神听听她那渺茫的希望和祈求。
  所以她会认为是神祇为她带来傅红雪,即便只照顾了他很短的一段时间,她也从中感受到了正常生活的乐趣,感受到了幸福。
  所以她会为了替傅红雪买酒,宁愿出卖自己,也不肯动他的一分银子;
  所以她会在傅红雪不告而别后,不停地拿酒来麻醉自己,直到最后杀死那个猥琐可恶的酒店老板。
  所以她会在逃亡后,去选择为人洗衣服来养活自己,而不是再出卖自己。
  是年轻拯救了小婷,是小婷拯救了傅红雪。
  
  娃娃的情况却要比小婷复杂得多。
  她有一个垂老的母亲和在社会最底层做工的哥哥,他们虽生活得很苦,却都很宠爱她,并以她在一家大公馆里帮工为荣,把她视为家里的公主和唯一的希望。
  但她所“服务”的大公馆,只是一家妓院而已,她在那里被唤作“小丽”。
  娃娃年纪似乎比小婷更小,发育根本不成熟——这反倒容易会引起男人一种变态的欲望,因此她成为妓院里生意最好的一个。
  娃娃一方面竭力要瞒着母亲和哥哥自己做妓女的事实,另一方面她却无疑发现了出卖自己并不能改变现状,让家人过得更好一些的残酷现实。
  所以她会因为年轻而迷失自己,直至堕落成谢晓峰口中的一个“放荡而变态的小妖精”。
  娃娃的遭遇要比小婷悲惨的多,她从头到尾都沦为一件别人的工具。先是供男人发泄欲望的工具,再是被慕容秋荻利用来打击和刺伤谢晓峰的工具。
  她像一件货物般被转手来转手去,最后更因为失去利用价值,被慕容秋荻逼着嫁给瞎了眼睛的竹叶青——这个害死她母亲、害惨了她和她哥哥的黑道军师。
  相较娃娃,慕容秋荻才真正是个不折不扣心理变态的女人。她想看到一个妻子报复丈夫的好戏,却没有想到这竟然使娃娃得到最终的救赎和解脱。
  因为竹叶青不但眼睛瞎了,两条腿上的筋也被挑断,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女人视自己为刻骨仇人。他变成了一个会从恶梦中哭醒,求娃娃不要离开他的可怜人。
  娃娃的心境从仇恨变成了怜悯,最后甚至认为只有在他身旁,才会觉得自己是个真正的女人。因为她知道只有竹叶青才需要她。
  
  其实,古龙并非不知道他赋予他笔下人物的残酷现实的:小婷和傅红雪交往的每一个细节,乃至她逃亡的原因,都曾被绘制成画卷交给公子羽;娃娃更因为谢晓峰并不真正需要她,而被古龙设计了一个被慕容秋荻逼着嫁给自身仇人的结局。
  公子羽和慕容秋荻,代表着这个江湖里不可抗拒的势力。即便对她们这样的可怜女孩,这样卑微的小人物,江湖的天罗地网也永远都是疏而不漏的。
  在西方神话里,森林的精灵维利吉斯和恋人在果园里玩得正高兴时,却被果园的神发现。神想将她掠去,于是她拼命逃跑,直到无路可退。当她跪请大地母亲的救助时,大地把她变成了一朵花,一朵小小的淡淡的菊。
  因此古龙的“光明尾巴”,或许只是为了告诉我们:这个冰冷的江湖终会迎来春天的;春天到来的时候,你会看到漫山遍野的野菊,顽强地生长,火一般烂漫,却决不会灼伤你的眼睛……
  
  
  暗 花
  
  在江湖的唇典里,一个江湖人的价值被称作“暗花”。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如果一个江湖人的生命不能够在阳光底下自由的生长,那么他就会像暗花一样只盛开在黑夜里,盛开在暴虐和虚无之中。
  于是悲观者会看到它最终的结局是凋谢和死亡;但乐观的人,只会在意和欣赏它在生与死之间所展示的光艳。
  1975年的古龙,介乎两者之间。
  
  首先来说江湖中强者,他们基本可分成两类:一类是狮子,另一类被称作殉道者。
  1975年古龙笔下的狮子,令人印象深刻的有公子羽和天尊两只。
  公子羽是前辈传奇人物沈浪的唯一传人,他自称非但不喜欢杀人,一生中也从未亲手杀过人——但除了这唯一继承了沈浪的地方,他绝对是个冷酷无情的枭雄。
  孔雀翎和大悲赋都在他手中,他却听任燕南飞为这两样东西毁灭了孔雀山庄、凤凰集和倪家,导致无数江湖人的身败和名裂;
  因为希望比燕南飞更强的傅红雪赢得最后决战,做新一代的“公子羽”,他可以让挚爱他的女人去陪傅红雪做爱以帮助后者放松;
  决战后,他对死在脚下的失败者燕南飞不屑一顾,并赤裸裸地威胁拒绝他诱惑的傅红雪:如果你拒绝做我的傀儡,我不但会要你的命,还要毁了你的声名!
  而这一切只为了一个目的,那就是让“公子羽”这个符号在江湖里长生和长存。
  这正是他的暗花:名,同时也就是他的命。
  
  天尊是一个女人,但她的残酷决不会稍低于公子羽。
  天尊——慕容秋荻个性极强。她十六岁第一次遇到谢晓峰时,谢给她采了一朵山茶花,她的回报是刺向谢咽喉的一剑,因为没有人可以向江南七星塘的大小姐示以轻薄的。
  但她还是爱上了谢晓峰,希望能独占这个男子。却不知谢晓峰是江湖中的神,无数女人心中的宠儿。更要命的是,这个男人从一开始就根本没有拒绝任何一个优质女人诱惑的打算。
  求不得之苦,直接导致了慕容秋荻的疯狂。但她的报复并非像谢晓峰一样的性乱,因为她发现有种东西可以代替和填补她的虚空:权力。
  为了达到权力的巅峰,她组建的天尊组织吸纳的人员基本都是为公子羽所不屑的邪魔外道、大盗巨恶;
  为了达到权力的巅峰,她无所不用其极:不仅出卖情人剑术的秘密,觊觎情人神剑山庄的霸业;还大肆收买江湖名门大派的人做卧底,更对不服从者格杀勿论——比如对红旗镖局。
  但除此之外,她也会在恰当的时候让谢晓峰要她,也会给儿子一块代表天尊组织无上权威的令牌作防身之用。
  因此,慕容秋荻的暗花属一株二艳的并蒂花。江湖权力是其中最艳的一朵,另一朵则是独占的爱。
  ——从某种意义上说,独占的爱正是一种权力。
  
  除了狮子,殉道者的生命同样孤独而荣耀。
  古龙笔下,白衣人、西门吹雪、叶孤城、燕十三、地藏等都是剑道的殉道者。
  至高无上的剑道,是他们所依赖的永恒的心灵安慰。
  而他们的入世,都是对剑道的修行。比如白衣人做过小商贩、西门吹雪也曾如“凡人”一样结婚生子、叶孤城会忍不住想试一下天子之剑、地藏会研究乃至迎合卫凤娘的心理。
  燕十三却无疑最异类——他是古龙笔下唯一不着白衣而成为绝代剑客的一个。
  他会把剑鞘上的珍珠拿来换酒、和乌鸦抢着不付账;他会和乌鸦一起开夏侯星小厮的玩笑;他决不会拒绝美女自动送过来的香吻;他会接受一个投河者的医术,化身为段十三悬壶济世。
  杀人和救人在他身上和谐统一。所以他传给铁开诚杀人的剑术,传给简传学救人的医术,却竭力避免和他们产生感情。
  他也终于练成了第十五剑,那朵在前十四剑的枝叶上盛开的黑色毁灭之花。
  第十五剑后,他的生命如同暗花凋谢后的灰烬。
  
  就燕谢之战,我只对一个问题低徊多年:燕十三既无杀谢晓峰之心,又决心让第十五剑自己身而绝,那么他为何不担心最后活下来的谢晓峰在领悟、掌控了第十五剑后,成为人世间不可克制的毒龙?
  直到一日看见《列子•汤问》中的下面一段话:
  纪昌既尽卫之术,计天下之敌己者,一人而已,乃谋杀飞卫。相遇于野,二人交射。中路端锋相触,坠于地,而尘不扬。飞卫之矢先穷,纪昌遗一矢。既发,飞卫以棘刺之端扦之,而无差焉。于是二子泣而投弓,相拜于途,请为父子。克臂以誓,不得告术于人。
  道既能穷,碌碌苍生又何足道?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幸好,天地不仁终不碍古龙的一点仁心。1975年的古龙,不仅继续揭示强者光华下的虚无,也一如既往地赋予平凡的江湖人以动人的光辉:他们不仅爱,并且敢于爱。
  比如一年前他写《孔雀翎》,阐释一个普通江湖人的价值。
  高立丢了孔雀翎后,他选择了去赎罪。当他来到孔雀山庄时,秋凤梧带他去看自己的家人——慈祥的母亲、美丽贤惠的妻子、活泼可爱的孩子,也带他去看了三百年来死在孔雀翎下的江湖人的灵位。
  秋凤梧的做法是在解释孔雀翎对秋家的意义:如果死在孔雀翎下的江湖人的后代知道孔雀山庄丢失了孔雀翎,秋家三百年声名、八十里基业、五百条人命就会因报复而被毁灭。
  高立懂了,于是他自愿以一死来为孔雀山庄保守这个残酷的秘密,同时也是为报答秋凤梧那伟大的友情。
  秋风梧最后告诉高立:北六省镖局的联盟已成立,盟主是百里长青。古龙说:于是高立灰暗的眼睛里,突然爆出了—串辉煌的火花:他之所以背叛杀手组织,就是为了向百里长青报恩。秋凤梧的话令他感觉自己已为别人做了件很有价值的事,已无愧自己的一生。
  高立最终的归所,想必定是孔雀山庄里最早被阳光照到、花开得最美最艳的地方。
  
  令人无法置信的是,一年之后的古龙又亲手毁掉了自己编织的这个江湖神话。
  《天涯明月刀》中,孔雀山庄丢失了真正的孔雀翎早已经不再是个秘密——否则杀手无名指怎会使用孔雀翎杀人?
  于是,那颗伟大的灵魂看到这样残酷的一幕:在掌管孔雀翎入库钥匙的山庄幽灵出卖下,他当年牺牲了性命来保护的孔雀山庄——那所谓“三百年声名、八十里基业、五百条人命”,顷刻间变作一片废墟。
  还有那些他看不到的、比眼前的血腥更残酷的事情。
  比如,那为孔雀山庄主人生孩子的可怜女人,其实早已堕入阴谋并已死于非命。在江湖上烜赫三百年之久的秋家一脉,至此终于断绝。
  又比如,他和秋凤梧付出巨大代价,冀望能造福武林同道的北六省镖局联盟,其实并未为给江湖人带来多大的福祉。
  《霸王枪》中的丁喜虽然年轻,却一眼就看穿了镖局联盟的本质:保镖的眼睛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顾客,一种是强盗,强盗永远该死,顾客永远是对的。所谓联盟,不过是替那些贪官污吏如谭道、恶霸奸商如张金鼎之流做看门狗而已。
  那些镖局联盟的高级合伙人,私德更是败坏:归东景毒辣;西门胜阴鸷;姜新寡人有疾,患上色痨;似乎一身正气的百里长青,却也曾在未成名时“为了事业”而抛弃多病的情人和亲生骨肉——从归东景的一句“我也知道你跟王老头早年在闽南做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事”可知,见不得人的事其实还有很多啊。
  就连最开明的邓定侯,当他得知丁喜劫镖的目的只是为了要救济那些死在联盟刀下的黑道中人的孤儿寡妇时,他的反应也只是“你难道不能用别的法子”?
  能有什么别的好法子呢?
  ——难道要那些七八岁的孩子去做保镖?难道要那些年轻的寡妇跑到妓院里去接客?
  
  其实,真实的江湖总一面是庄严地工作,另一面却是荒淫无耻的。
  古龙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当大多数园丁们都在埋头刈除去他们眼中的杂草和荆棘时,古龙会默默替它们向神祈福,让那些不起眼的杂草和荆棘能像花一样飘香和开放。
  尽管只有一瞬。
  ——所以金兰花会说:只有他才是真正的男人,你们却只不过是一群连猪狗都不如的*****,能够为他死,我已经很开心了。
  ——所以金枪徐会说:你有空时,不妨到那边的青山下去找我。我屋后有修竹,堂前有梅花,屋里还有酒。
  ——所以常无意会紧握着他的剑,一步步向狼山之王走去。他虽然心里也在怕,衣衫已被冷汗湿透,但是他下定决心,绝不退缩。
  ——所以小婷会提着篮衣服走上小溪头,她的生活寂寞而艰苦,可是她并无怨言,因为她己能用自己的劳力去赚取自己的生活,而用不着再出卖自己。
  ……………………
  
  
    双 锋
  
  曾经阔过的要复古,未曾阔过的要革命,正在阔着的要维持现状。
  这已是老话了,老话通常也是真话。
  因此一位江湖大侠的炼成,才会如同煤的形成,起初用了大量的木材,最后得到的却只有小小的一块。
  并且,最后的大侠也同样要面对江湖新生代的崛起等问题。
  新旧两代江湖人,就如同宝剑的双锋。它们最终汇聚和交锋于一点——在那点,不仅会有火花迸出,更会有鲜血如焰火般爆裂。
  至于其间少年血是否居多,则纯粹取决于江湖记录者的不同观念和态度。
  
  梁羽生对此显得颇为乐观,他固执地信奉“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换旧人”的江湖进化观。在他笔下,新生代中的少侠只要愿意继承对抗朝廷鹰犬的正义事业,一般都能得到前辈们最真挚、最无私的支持。
  典型如《牧野流星》,当孟华杀了清廷第一高手海兰察后,侠义道的大家报以最热烈的欢呼。梁先生按耐不住激动之情,慨然写道:还不仅仅是庆祝胜利,更值得庆祝的是侠义道后继有人,一代胜过一代!
  这“侠义道”思想之统一、精神之纯粹、队伍之纯洁,和大陆6、70年代的革命文学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金庸一开始也并不视其为严重问题。
  他笔下的少侠嘴上虽没毛,办事却总是很牢,只要个人魅力、江湖义气、武林正义和民族大义四张大牌一打,前辈鲜有不卖账的——陈家洛、袁承志、郭靖、张无忌、令狐冲等由少侠上升至大侠的过程都概莫能外。
  甚至有时候,老前辈还会慷慨地将自己毕生的功力注入后生体内,虽殒身而不恤。
  但逐渐地,金庸对江湖的新旧交班是否真能如此顺利产生了怀疑。以他对中国历史的浸淫和了解,除了禅让时代,中国的权力交接鲜有不是伴随着腥风血雨的。
  因此袁承志能很轻易折服群雄当上了武林盟主,更赢得江湖大豪孟伯飞放弃大好家业,稀里糊涂跟着他去远征那个乌龟都未必下蛋的荒岛,安心做化外之人;但黄蓉做丐帮帮主就得有个七灾八难,韦小宝更是即便已经做上了青木堂堂主,天地会的前辈们却还时不时去刁难和算计他。
  江湖乌托邦不可避免的破灭,正印证了“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韦小宝出走之后该怎么办?
  毕竟大家都还得在江湖上混。死了韦屠夫,也不能吃混毛猪呀。
  某日,云中岳出来宣读他的江湖新格局,其纲领甚是精彩,摘录如下:
  年轻后辈扬名立万最佳的终南捷径,就是向声威显赫的高手名宿挑战,败了无损颜面,最多逃走了事。胜了,那就是平地一声雷,即使不能取代对方的声望名位,至少可以建立自己的威望。所以,江湖道义与武林规矩,皆禁止后生晚辈向前辈名宿叫阵挑战,前辈也不许可倚老卖老无故向晚辈挑衅。有了这规矩,年轻人不至于因为想早点出头,而亟亟不择手段杀掉老一辈的高手名宿;老一辈的人,也不必怕自己的地位动摇,而尽快把有希望出头的年轻人杀掉永除后患。
  这规则可谓深得江湖博弈之三昧。
  只是,众览云老全集,他的少侠最终能赢得老前辈的尊重,却几乎都是依靠拳头打出来的。显然,上述纲领,是他所爱的,但不是他所信的。
  霸权主义和强权主义的江湖旧秩序仍然没有得到任何改良,遑论改变了。
  
  古龙又如何?
  我们都知道,古龙转向写武侠小说源于他的纯文学梦在商业时代中的破灭。他最早的武侠文字,就是当那些武侠名家的枪手而作。以文揾食的艰辛生涯在他身上打下太深的烙印,因此在很长的时间里,他的江湖都坚定站在年轻人一边。
  比如他渐露峥嵘的《孤星传》,便细致描写了江湖大豪“神手”战飞发现本属他操控的傀儡裴钰,突然已成长为一名英雄后的举止:……他凝注着裴钰面上表情的变化,一丝一毫也不敢放过。就正如一只正待扑人而噬的野兽,突然发觉自己的目标已变成个优秀而老练的猎人一样。
  《多情剑客无情剑》中,他更借李寻欢向阿飞传授成名的江湖规则,把田七爷和赵正义这样的伪君子前辈狠狠讥刺了一番:你若想成名,最好先学会听前辈的话。只要你肯将出风头的事都让给这些大侠们,这些大侠们就会认为你少年老成,是个可造之才,再过个十年二十年,等到这些大侠们都进了棺材,就会轮到你成名了。
  这态度和覃贤茂《古龙传》的记载是相吻合的:当年古龙做枪手,出手很快,文思飞涌,且文笔不错,于是众名家半真半假对他这个无名之辈的后进赞誉有加。以古龙的敏感,这些名家的鼓励和表扬都不免带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意味。虽或许并没有恶意,却无疑在他心里打下深深的烙印。
  因此,在脸谱化江湖前辈的过程中,古龙清醒认识到:年轻人向前辈证明自己的最好办法,还是以最终实力说话。
  比如《绝代双骄》中,他写小鱼儿在败于花无缺后痛苦的自省:我自以为连恶人谷里的人都怕我,所以觉得很了不起,却不知他们怕我,只不过是像父母怕一个顽皮的孩子似的,若是真的动手,我能强得过屠娇娇?李大嘴?血手杜杀?
  此后小鱼儿如醉如痴练习武功,最终修成“绝代之英雄,终于长成”的善果。
  
  但到了《流星蝴蝶剑》,古龙的态度就开始微妙起来。
  因为在书中,古龙写了太多年轻人的太多缺点:孙剑的暴躁、南宫远的虚无、小何的偏执、叶翔的颓废、凤凤的下贱、高老大的疯狂……其中最触目惊心的当属律香川的暴虐和背叛。
  他们的结局也都很悲惨。
  而江湖的前辈如老伯、易潜龙、万鹏王,却被古龙刻画成雄图大略,老谋深算的江湖枭雄,更是面对年轻人挑战的最后胜利者。
  尤其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在平息了背叛、大局已定的情景下,老伯告诉孟星魂,他已经将高老大梦寐以求的地契送给了她。老伯还慷慨激昂说了一番道理:你无论看到谁在想往上爬,都应该去扶他一把,千万不要从背后去推他。
  但当年高老大求他让出快活园的土地时,无论出多少价钱,他都不肯——这正是高老大要和律香川联合的最主要原因。
  为什么会这样呢?
  难道是因为他那时已写出名动八方的楚留香、李寻欢,已经功成名就,自身也上升为江湖的前辈了?
  没有人知道答案。
  
  能感觉到的是,1975年的古龙,已渐渐开始厌倦了少年人的江湖。
  1975年的古龙笔下,那双锋交聚处飞溅而出的鲜血,大多时候都是属于少年人的。
  ——萧四无,这个满怀“上天入地寻小李,一心一意杀叶开”的雄心的年轻人,在傅红雪已放过他两次,并对他刀法缺点给予忠告的情况下,仍第三次挑战傅红雪。他不愿再等,结局却是倒在已无法控制自已的傅红雪刀下。他的头颅和鲜血,不过成了燕南飞诱使傅红雪意志崩溃的道具而已。
  ——燕南飞,经不起诱惑而做了公子羽的傀儡。为了向公子羽证明他已是江湖的最强者——最强者不过也是一个傀儡而已,他在与傅红雪的决战中身败名裂。对他最后流出的鲜血,傅红雪还会一声叹息,公子羽和明月心却根本就是不屑一顾。
  ——小马和小雷,其实不过是为情而伤的两个大孩子。因为不能忍受爱人的远离和背叛,他们都选择了自虐来忘记精神上的伤痛。却不知肉体的痛苦只能像醉酒一样逃避一时,最终仍无法解决任何实际问题。他们的鲜血,最终只成了他们青春的祭祀。
  ——狼山的迷狼,一生下来就注定了要做狼人,要在狼山上过一辈子。因为对自己的人生完全绝望.所以他(她)们就变成了最离经叛道,最不爱惜任何生命的一群嬉皮。大麻和性爱狂欢,是麻醉他(她)们肉体直至精神的最有效选择。所以他(她)们会被法师吃掉乳房,被君子狼蛊惑拿自己生命去向那见鬼的太阳神祭祀。
  …………
  
  那么,最后的胜利者都是老江湖么?
  似乎也未必。
  归东景,他的阴谋最终被丁喜挫败,是因为丁喜不仅聪明,而且有勇气,他的勇气则来源于他对父亲、兄弟、朋友、情人等人的爱。
  37岁的公子羽,最后想要37岁的傅红雪来做他的傀儡时,被后者——以及同样37岁的古龙冷冷拒绝。
  因为古龙已从《天涯•明月•刀》被读者否定和报社腰斩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他已熬过了自己一生中最痛苦的创作时期,自然拒绝去做那自身虚名、读者民意和商业市场的傀儡。
  他用不着再去讨好市场,所以他也可不再讨好他书中的人物。
  因此他会在《三少爷的剑》中写天尊收买了大量名门正派中的年轻人来巩固她的地位,却不知道这些年轻人已经在偷偷聚集力量等待反噬——他们也有成就自己霸业的远大理想。
  古龙最后借已成为江湖局外人的谢晓峰道出:他们必定要互相残杀,但等到精疲力竭的时候,新一代的人就会兴起并取而代之。任何恋栈其中的江湖人,都必败无疑。
  双锋之争,从此对古龙已不再具有意义。而十年之后,江湖在古龙笔下更只成为一场场赌局和游戏。
  
  如果对比梁、金、古三位大家的最后一部作品,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梁羽生笔下的少年侠客,仍然在不屈不扰地进行他们的反清大业。在长长的天山系列中,少侠最大的成就也就是杀了朝廷稍大一点的鹰犬而已。但在梁的最后一部,少侠终于提剑上战场直接刺伤了清廷的祖先努尔哈赤——书生的执著可见一斑。
  金庸笔下的狡黠少年,却在功成名就后,被文前辈顾查黄吕、武前辈茅舒无名老者双重夹击,以至未老先衰,不得不挟群美箱巨金退出江湖,鸿飞天外又冥冥——智者的思虑是一贯的缜密又妥当。
  古龙的最后一部,主角却是中年。江湖的翩翩少年虽多,都不过是赌局上的筹码而已。古龙的冀图或许是:摆脱传统武侠文学中专写少年人奋斗的先天烙印,使作品能和自身同行,开拓一个中年人的江湖和大武侠时代。
  ——但没有了双锋,也没有了市场。因为其一,他早逝,《大武侠时代》没有最终完成;其二,以后已没有人敢继续尝试没有了双锋的江湖。
  古龙曾冀望自身能象傅红雪一样握紧刀锋,杀出少年江湖的重围。但他忘记了,他并没有那份如大地般安忍不动的意志和那柄受过天上诸神祝福地下众魔诅咒的快刀;他更忘记了,他其实并没有敌人。
  ——我来,我看,我征服。
  古龙做到了。
  
  
  
  
  蛇 足
  
  
  为什么我们会需要武侠小说?这问题看起来不但多余、而且似乎可笑。
  比如,我就曾纯粹为了打发时间看的武侠小说。我最无聊的时候,曾数过陆小凤全集中有多少个“道”字;也曾计算过寇仲手刃的江湖人和与项少龙做过爱的女人的人数。
  我从来就没有过一次能精确算清楚那些口水、鲜血和荷尔蒙的量积。
  ——它们在江湖里流淌,光阴从我身边流走,逝者如斯夫,如此而已。
  然而对于一个不断追求完美的创作者来说,他永远都做不到像旁观的阅读者那样的轻松乃至于……轻佻。
  要写出好的文字实在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即便是对古龙这样的文字天才也不例外。真正的作家,其作品就是生长在他心脏上的一株花。花朵愈鲜艳,所需要的养分就愈多,这养分,正是他的心血。
  1975年的古龙,为培育出一些珍异的花卉品种,无疑殚精竭虑。
  
  《天涯•明月•刀》如同童话般优美,侏儒、巫婆、秘库、魔镜、夜莺等这些童话中的常素,在书中俯拾即是,它们被打磨成种种光彩夺目的细节,推动整个故事像海浪一样不断冲向潮头。全书通篇诗化的语言,更是体现了古龙在文体创新方面的重大尝试。
  只是遗憾的是,这部作品在当时却遭到市场的拒绝,原因据曹正文考证是“因文风跳跃,读者大惑,东方玉等人趁机向老板施加压力,报社被迫腰斩古龙……”。假设这考证比较确实的话,至少证明了两点:1.功成名就的古龙绝不是一个骗稿费的家伙;2.文人相轻,浮名害人,自古已然。
  古龙的态度又是什么呢?
  首先,他承认了这作品是他一生里最感挫折、创作最痛苦的一部;其次,他暂时向现实妥协。当鼎革文体的路走得不是那么顺利时,他立刻从诗化的意向江湖转向了《拳头》和《三少爷的剑》里那写实主义的江湖。黑色的狼山和暴戾的市井令人触目惊心,如果说它们准确反映了古龙身边台湾社会那阴暗的角落的话,唯一令人恐惧的却是:2、30年后的大陆,这样的悲剧居然还在各地同样频频地上演。
  再次,在妥协之余,古龙固然有过对江湖的厌倦,却也有过巧妙的反击。
  前者主要体现在《霸王枪》中,他少有的描写了一个抛却浮名而终于归隐的黑道大豪金枪徐,更借助邓定侯的冥想,曲折的表达了自己内心深处对家庭温情的留恋和向往。
  后者,深深隐藏在一种机智的文字讽喻之中。
  暂且不说为浮名白头的公子羽,1975年的古龙文字里,出现了太多有趣的“寄生名”现象。
  ——《天涯•明月•刀》里,有“卓东来”、“赵无极”,还有“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这个“卓东来”,好酒、昏庸、连女儿都能出卖,但三年后的另一个“卓东来”,却是一个敏感至极致、冷酷至极致,却也雄才大略的绝代枭雄;这个“赵无极”,是个绝对公正、正直的名门大侠,甚至赢得了傅红雪的尊敬,但数年前的另一个“赵无极”,却是一个表面社会清流,实质阴险狡猾的伪君子。
  当然最令人忍俊不禁的还属《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这部神奇的江湖秘籍,它的名称显然是脱胎自唐代白行简的奇书《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古龙说,前者完书时“天雨雪,鬼夜哭”,但后者,却是一部四季行乐、天地同春,流丽典雅的古代性爱宝典!
  ——《剑•花•烟雨江南》,有“小雷”、“纤纤”、“龙五”。当然毫无疑问,《剑•花•烟雨江南》是一部虎头蛇尾、潦草而就的“坏书”,上述三个名字所代表的人物,基本都写得很失败。比如欧阳莹之就此曾认为:……《剑•花•烟雨江南》的小雷原意大概也是个倔强孤独,遭遇凄惨的人物,但表达出来的却是头骡子。这除了技巧问题外,也显出作者心力不逮,思维不及(的缘故)。
  古龙显是对他们较为歉疚的,一年之后他立即就在《白玉老虎》里对“小雷”和“纤纤”给予了补偿:《白玉老虎》中的“小雷”、“千千”(显是从“纤纤”转来),均被刻画成个性鲜明、血肉饱满的经典人物形象。而更值得称道的是,“龙五”在《剑•花•烟雨江南》只是一笔带过,到了《七杀手》中,古龙却借用这个“寄生名”塑造了一个飞翔在云霄俯视江湖的绝世英雄。
  ——《三少爷的剑》中,有“华少坤”:这家伙在《陆小凤》和《三少爷的剑》中均为华山派剑道高手,前者好色,后者贪名,因此都被古龙直接给了个横死江湖的不妙下场,但古龙还是对他们的结局都颇为怜悯的,这也是古龙对他笔下人物的一贯态度,因为——“我也是个江湖人。”
  如果抛开1975年的古龙文字,我们还会发现他把《大地鹰飞》的“卜鹰”作了他最后一部作品《赌局》的主人物。
  除了古龙,我真的还没有看到哪一位武侠作家,敢于频繁地就同一个名字、符号写两个个性迥异的江湖人。
  
  简单的将此归为古龙的疏忽和偷懒,无疑是很可笑的。
  很早的时候,我曾听过这样一个假设:对于一个并非色盲的人,如果从他出生起我们就向他灌输本身“红色”的物事是“蓝色”的,反之亦然。那么在他的观念里,被贴了“红色”和“蓝色”标签正好与普遍观念相反。如此,他对世界的认识一定和我们很不一样。但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指责他“犯了错误”呢?
  世上有红的事物,只是因为我们称之为红而已。同样,世上有江湖,只因为我们称之为江湖而已。
  “该怎样去写江湖”的浮名之争,又有何益?
  有偈云:镜中万物非外物,历历栩栩造镜中。镜中万物镜中像,孰辨此像据何生?岂必像自娑婆界,莫见有画似天成。有画天成本无物,镜里乾坤理亦同。
  
  对1975年的古龙文字,我唯一遗憾的并不是《拳头》中没有了“青龙会”,而是世俗腰斩《天涯•明月•刀》时也腰斩了《剑•花•烟雨江南》。
  欧阳莹之认为《剑•花•烟雨江南》的失败“除了技巧问题外,也显出作者心力不逮,思维不及的缘故”,我并不认同。
  如果没有古龙的妥协,流失的时光里本曾有这么一种可能的:古龙写出了一个在江湖里诗一样存在的“杏花烟雨江南”,不让《白马啸西风》的“骏马西风漠北”专美于前。
  这两部书,本有可能成就一段武侠文学中联珠合璧的佳话。
  
  至于《三少爷的剑》,我逐渐认为它是古龙创作中——也很可能是整个武侠版图中的最高峰顶。
  雨果曾在《悲惨世界》序言中说道:“只要本世纪的三个问题——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还得不到解决……只要这世界上还有愚昧和困苦,那么,和本书同一性质的作品都不会是无用的。”
  《三少爷的剑》完全具备这“同一性质”。
  我第一次读到这部书的时候,唯一的感觉是:不知所措。
  因为我没有想到江湖可以这样写,并且可以写得像海洋一般的深邃。
  如果说雨果的文字有种博大、厚重、又阴郁如大森林的特殊气质,那么,1975年的古龙文字,就有种在绚丽中变幻为苍凉和广博的海洋本色。
  那一片沧桑的蓝色,是古龙人生里挥之不去的孤独,也是古龙小说独有的魅力。古龙的海洋底下,固然也有残缺和暴戾,但它就像苍翠的森林一样,永远都有生机盎然的时候。
  
  还记得《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最后一章,就叫做“蛇足”。
  在战胜了上官金虹后,阿飞辞别李寻欢,因为他要去海上寻访仙山。送别时他们看到一对少年情侣在长亭惜别,因为少年要去闯他的江湖,博取他的名声。孙小红慨叹他们不知道上官金虹的最终结局,李寻欢却有不同的意见——江湖人活着,也要有理想,有目的,更要不顾一切地去奋斗。
  《三少爷的剑》结尾于1976年,它的蛇足是:削去双手拇指、已经不能使剑的谢晓峰在一家酒馆里遇见前来挑战的江湖少年,他只抢过他们的剑,拗成两段,然后说了一个字:走。于是他们走,比来的时侯还快。古龙说:江湖里正因为有这些热情如火的年轻人,才永远保持了生动的色彩。
  因此“画蛇添足”虽然是多余的,而且可笑。但笑却像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真正的文人,终能世故而又无邪,古龙正若是。
  ——没有人能挽回时间的狂流。
  ——在时间的镜像中,我们只不过是一群简单的、幸福的人。